浅论反贪审讯专家应具备的专业能力

2016-02-12 11:22张金金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广东中山528403
探求 2016年1期
关键词:反贪专业能力主要问题

□张金金(中山市人民检察院 反贪污贿赂局,广东 中山528403)



浅论反贪审讯专家应具备的专业能力

□张金金(中山市人民检察院 反贪污贿赂局,广东中山528403)

[摘 要]随着“非法证据排除规定”即《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新刑诉法关于反贪办案两个12小时讯问、讯问过程全程同步录音录相等相关规定的陆续出台,使以粗放式的初查、疲劳审讯、审讯尺度较大为主要特征的传统侦查模式难以为继,而以初查精细化、办案规范化、审讯人性化为主要特征的新的侦查模式的出现就成为一种必然。应该说,在更加有限的审讯时间内和更加严格规范的刑事诉讼程序约束下,对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局的侦查人员的审讯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为审讯能力的强弱将直接决定反贪案件侦办的成败。因此,对当前检察机关反贪审讯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深刻认识到审讯专家在反贪办案中的极端重要性,并就反贪审讯专家应当具备的专业能力进行深入的理论探讨和前瞻思考就具有现实的重大意义。

[关键词]反贪;审讯专家;主要问题;专业能力

所谓审讯专家,是指检察机关在侦办贪污贿赂案件时,审讯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总是能在关键时刻承担起尖刀突破作用、具有审讯突破专长并得到大家广泛认可的侦查人员。审讯专家往往是扮演审讯过程中那个发挥“临门一脚作用”的人。多年从事反贪实务工作给笔者最大的感受就是,反贪办案太缺乏审讯专家了。很多案件往往都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而这个“东风”就是审讯突破犯罪嫌疑人。在反贪办案过程中,经常是在初查阶段掌握了犯罪嫌疑人大量的贪污受贿犯罪事实,但由于审讯跟不上,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那么如何才能成为一名反贪审讯专家呢?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就必须弄清楚当前反贪审讯过程中存在哪些主要问题。只有通过对这些主要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才能深刻认识到审讯专家对于反贪办案的极端重要性。

一、当前反贪审讯存在主要问题的研判分析

一般情况下,检察机关反贪案件的办理主要包括举报线索的受理评估、线索初查、调查阶段的询问、立案前的审讯、正式立案、立案后的审讯、刑事拘留、批准和执行逮捕、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等十个环节,而上述十个环节的作用又不是同等重要的,笔者认为审讯是其中的重中之重,因为审讯结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能否成功侦办的问题。但这些年侦查模式的转变和司法观念的更新,有一步步将审讯作用逐步弱化的趋势,其中表现最明显的就是以下五大问题。

(一)认为“初查精细化”代表未来反贪办案发展的新趋势,不断弱化审讯在反贪办案中的关键核心作用

传统的反贪侦查模式以粗放式的初查、疲劳审讯、审讯尺度较大为主要特征,当侦查人员决定对一条举报线索进行初查,一般情况下,就会把被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等人的户籍身份信息、房产登记信息、银行帐户存取款明细、手机号码、家庭住址等基本情况查清楚,然后再根据对线索初查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如果集体讨论认为举报对象有行贿或受贿的可能,经报领导审批决定,就会决定对被举报人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被举报人被抓获归案后,在检察机关反贪局的办案点即审讯室一般对被举报人都会连续不间断的审讯三、四天甚至七、八天,直到被举报人由证人身份变成犯罪嫌疑人身份,并如实供述相应的行受贿或贪污的犯罪事实,拿到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后再去找证据来印证犯罪嫌疑人的供述,这种传统的侦查模式俗称“由供到证”。

自从2009年最高检正式开始提出要转变侦查办案模式到现在,反贪办案无论是在实体证据的取证运用和固定上,还是在办案程序的规范合法等方面,均有了实质性进步,具体表现在各地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办案中的刑讯逼供现象基本上是杜绝了。特别是在办案的规范化方面,2010年7月1日两高联合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等联合发布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定”即《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再加上新刑事诉讼法修改关于反贪办案两个12小时讯问、讯问过程全程同步录音录相的规定,使传统侦查模式难以为继,而以初查精细化、办案规范化、审讯人性化为主要特征的新的侦查模式的出现就成为一种必然。

但在运用新的侦查模式侦办反贪案件过程中,又出现了另一个极端,就是由原来非常重视审讯,转为过于重视初查精细化对案件办理的决定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认为审讯的时间太短,最多只有24个小时,审讯又不能像以前一样尺度较大,还必须文明规范审讯,心理上不断弱化对审讯的依赖,并进而导致在思想观念上对审讯的不够重视;其次,对于很多有价值的举报线索,由于一味追求初查的精细化,天天围绕着举报线索把各种有用没用的信息都查一个遍,并天天在办公室纸上谈兵地讨论行贿受贿的各种可能性,就是不敢下决心接触举报对象,办案时畏首畏尾,缺乏办案的自信心和坚决意志,严重影响办案效果;第三,对线索的初查总是希望能够查到直接行受贿的证据,而我们知道,对于举报线索中提到的贪污受贿事实,我们在外围秘密侦查过程中,只要一天不接触对象,所有一切初查材料都只能算是一种推断和猜测,而这种主观臆断和揣摩的不断强化,导致对案件的整体判断出现一种摇摆不定、犹豫不决的状态,进而严重影响案件侦办的整体稳步推进,甚至导致一些非常有价值的举报线索无疾而终;第四,由于对初查精细化的过度依赖,导致在前期的初查中耗费大量的不必要的人力物力,且力求面面俱到,导致由于时间拖得太长存在贻误战机、跑风漏气、关键证据被毁灭的可能。

(二)将“零口供案件的成功侦办”这种小概率事件,视为未来反贪办案发展的新方向

在转变侦查模式的过程中,反贪审讯的强化还面临着另一种潜在观念的挑战,那就是在职务犯罪对象反侦查能力日益加强的今天,在审讯办案日益文明规范、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日益成为常态的当下,要想在36小时内(询问12小时,讯问最长24小时)突破职务犯罪对象的难度越来越大,认为未来反贪办案的发展趋势是零口供案件的成功侦办。言下之意,审讯未来会越来越不重要,而初查的精细化和立案后各种直接间接证据的收集、固定、运用才是关键,这样即使未来职务犯罪对象一个字都不交代,我们照样能够将他绳之以法,并且很多反贪同行还以香港廉政公署的案件侦办为例来印证其上述观点的正确性。

对于上述观点的荒谬性,笔者只想以我们中山市检察院反贪局最近三年侦办的案件数量来进行反驳,大家一看就一目了然,2013年全市反贪共立案41件41人,2014年共立案54 件59人,2015年截止到现在共立案56件59人,三年共计立案侦办反贪案件151件,但零口供案件只有不到5件,也就是零口供案件占整个办案数量的比例不到2%。根据高等数学概率论的观点,如果一个事件不到5%的发生概率,那就是小概率事件,在平时决策过程中是可以完全忽略不计的。

对于零口供案件的态度,笔者想说的是,这可以成为未来笔者们反贪办案发展的一个方向,但不会成为主流,零口供案件的成功侦办有很多偶然性的因素在起作用,应该将其视为反贪办案过程中的一种特殊例外来对待。

(三)反贪内部侦查力量没有实现侦查一体化,导致办案效果大打折扣

面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定、两个12小时规定、全程同步录音录相规定的陆续出台和强化实施,律师介入职务犯罪案件的程度日益深入特别是其介入诉讼侦查程序日益靠前,再加上公民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日益加强,反贪办案身上的各种约束越来越多,有人将现在的反贪办案形容为“戴着手铐和脚铐在跳舞”。而随着反腐形势日益严峻,对反贪办案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办案数量和指标也是有增无减,办案压力也是日益增大。也就是说,未来的反贪办案不但要“戴着手铐和脚铐跳舞”,而且还要把舞跳得特别漂亮,关键时刻还要戴着手铐和脚铐在冰面上跳高难度的芭蕾舞。

为适应新形势下反贪办案高强度、高压力、高规范的新要求,必须集中检察机关所有侦查力量在最短的时间内审讯突破犯罪嫌疑人才是上策。而反贪部门内部之间的条块分割,导致科室与科室之间侦查力量不能共享。此外,科室内部成员之间也存在一些个人主义倾向,在别人负责侦办的案件的审讯过程中,经常存在出工不出力的情况,没有形成整个反贪办案侦查一体化的相应机制,导致一些重要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的审讯迟迟无法拿下,严重影响案件的审讯效果。

(四)反贪审讯人才出现了青黄不接的不利情形,人才梯队断层现象严重

当前反贪审讯有一个现象让笔者感到非常担忧,那就是审讯人才梯队之间的断层现象比较严重,出现了审讯人才青黄不接的情形。目前比较普遍的一个现象是,真正能够在审讯突破过程中挑大梁的仍然是这些老反贪,而一些年龄较大的侦查人员要么已经退居二线,要么已经调离反贪部门,而一些年轻同志进入反贪部门又无法承担起审讯突破的重任,而能够接替所谓的审讯中坚力量又没有及时培养起来,导致一旦开案就会出现一个比较常见又不太乐观的普遍现象,那就是在里面审讯的仍然是那些审讯经验丰富的侦查人员,而其它人员则主要是从事一些审讯的辅助性工作比如抓捕、押送、制作笔录、陪同审讯等。笔者曾经听某个市检察院反贪局科长抱怨说:“开案真的很累,看起来处里面有十几号人,但真正能够审讯的就我还有另外二个科长,其它的年轻人根本就不会审讯,或者说不愿意参与审讯,而处长副处长又基本不参与审讯,所以什么事情都得我自己来,有时看到审讯监控室坐了十来个人,就是没人下去审讯,实在很闹心,但又没办法”。因此,如何在未来的反贪审讯人才培养过程中,确保老中青三代人才梯队有序衔接,是一个必须得予以足够重视并着力解决的现实重大问题。

(五)反贪部门传统培养审讯人才的方式严重落伍,又没有建立健全相应的长效机制

当前反贪部门对于审讯人才的培养,基本上都是采用传帮带的师傅带徒弟的古老方式,这种方式的好处是直接有效、成本低、容易操作。但缺点也是非常明显的,那就是审讯人才的培养能否成功主观随意性比较大、缺乏考核的客观标准(即双方合得来培养成功的几率就高反之则不行、师傅愿意教徒弟愿意学也容易成才而相反则不行)、效果好坏不好把握、缺乏培养的系统性和全面性、能否成才全凭侦查人员个人的悟性和勤奋好学的品质。另外还有一个重要的缺点就是如果师傅的水平也不怎么样,那可想而知带出来的徒弟的水平会更差,而对于刚进入反贪部门工作的年轻人来说,前面三年的学习成长非常重要,如果这三年时间没有成才,基本上这个侦查人员就没有成才的希望了。

因此,对于审讯人才的培养,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长效机制,确保审讯人才培养的专业性、全面性、系统性、可持续性。第一,可以考虑市检反贪局内部设立专门的培训机构,对于新进人员进行为期一个月或几个月的闭关培训,使新进人员能够掌握基本的侦查实践知识;第二,可以考虑根据不同侦查人员的特点建立相应的进步考核制度,对侦查人员的审讯表现及时进行评估,针对其不足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强化;第三,加强实战培训,实战是一个侦查人员最终能否成长为审讯专家最好的训练课目,任何纸上谈兵都不如真刀真枪的与犯罪嫌疑人斗智斗勇成长来得快;最后,还可以建立健全多让侦查人员出外参加诸如广东省检察机关侦查骨干反贪业务培训之类的学习提高活动,最大限度的提高侦查人员的专业素养。

二、反贪审讯专家应当具备的四种专业能力的前瞻性思考

通过上述对当前反贪办案过程中审讯存在主要问题的深入剖析,可以非常直观地得出这样一个结论,那就是在未来反贪办案过程中,在新的侦查模式条件下,反贪办案受到的各种束缚将会越来越多,审讯仍然是反贪办案的重中之重,而审讯专家的培养则是解决办案困难的主要出路。

未来对于一名反贪审讯专家来说,要想肩负起反贪审讯突破的重任,解决新的侦查模式之下反贪办案面临的困难,应当具备哪几方面的专业能力呢?笔者认为,作为一名反贪审讯专家,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方面的专业能力。

(一)非凡出色的语言表达能力,是成为反贪审讯专家的首要条件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任何一名审讯专家都是一名语言专家,也就是说,非凡出色的语言表达能力是成为一名审讯专家的首要条件。什么叫审讯,说白了,就是靠嘴巴去说服别人,使别人愿意把问题讲清楚。对于审讯专家的要求,非凡出色的语言表达能力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模糊语言的运用驾轻就熟,说出来的话正反理解都有道理,难以捉摸、毫无破绽是其主要特点。一名审讯专家,绝对也是一位模糊语言大师;二是情景语言的运用出神入化,在与犯罪嫌疑人的交锋过程中,能根据情景的变化比如审讯进展的不同阶段和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审讯的语言表达方式,并往往能收到非常好的审讯效果。一名优秀杰出的审讯专家,同时也是具有影帝级的情景语言表演才华;三是法言法语的运用精湛专业,并能随时随地脱口而出的连续讲上几个小时,这是能否成为一名优秀侦查人员的一项基本功,也是能否赢得犯罪嫌疑人尊重和信任的一种关键能力;四是说服语言富有磁性和穿透力,要做到你在审讯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的说服语言,要让犯罪嫌疑人产生深切的感动或强烈的触动,甚至连在外面监控室的领导和同事都有被感动或者感觉你说的那些东西就像是真的一样这样一种神奇的效果;五是逻辑语言的运用无懈可击,在审讯犯罪嫌疑人过程中对于逻辑语言的运用一定要能做到思维严密、条理清楚、气势十足,从而达到让犯罪嫌疑人无法狡辩和反驳的目的;六是情感语言的运用必须恰到好处,务求一击奏效。在审讯过程中,特别是在审讯突破的关键阶段,打好感情牌往往是非常有效的,但怎么去打、如何打、打到什么程度才能奏效,就是完全考验侦查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了,而且情感语言的运用必须要等火候到的时候才有用,最好是要一次成功,否则等犯罪嫌疑人回过神来或者反复用多了,不但无法审讯突破犯罪嫌疑人,还会让犯罪嫌疑人产生反感,毕竟你总拿他的老婆小孩还有父母去做他工作有一种威胁恐吓利诱的味道。

(二)审讯现场的强大掌控能力,是确保反贪案件顺利完成预定目标和深挖扩线的基本要求

笔者始终认为,看一场审讯成功与否,主要看侦查人员对审讯现场有无强大或足够的掌控能力即可作出一个大致的准确判断。一般来说,审讯现场的强大掌控能力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能够始终保持一个强大的气场,彻底打压住犯罪嫌疑人的嚣张气焰;二是始终能够控制审讯谈话的节奏,使审讯能够按照既定的方向走;三是始终能够掌握审讯谈话的主导权,而不是被犯罪嫌疑人牵着鼻子走;四是对于审讯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能够第一时间做出妥善处理,从而确保审讯工作的顺利进行;五是审讯人员的安排能够做到科学合理,确保猛将、儒将的作用发挥能够各得其所;六是审讯策略的运用能够炉火纯青,确保审讯突破的效果达到最优。

(三)审讯过程的强大读心能力,是确保审讯突破犯罪嫌疑人如实交代贪污贿赂犯罪事实的根本保证

所谓的审讯,其实就是侦查人员与犯罪嫌疑人之间的心理较量。因此,如何在审讯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的心理作出一个及时准确的判断,对于审讯的成功与否具有关键意义。因此,作为一名审讯专家,同时肯定也是一名优秀的心理专家。

审讯过程中的强大读心能力,是指侦查人员在与犯罪嫌疑人的直面较量中,始终能够对犯罪嫌疑人在不同的审讯阶段的心理特征和心理变化作出一个及时准确的独特判断,并为此及时调整审讯策略和谈话方式,使审讯效果最大化。审讯过程中的强大读心能力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审讯初期只要稍微和犯罪嫌疑人简单交锋一两个小时,马上就能对犯罪嫌疑人的性格特点和当时的心理状态,作出一个比较准确的心理判断;二是审讯过程中特别关注犯罪嫌疑人心理的微妙变化,并能及时将其心理变化往既定的审讯方向引导,从而为接下来的审讯突破奠定坚实的心理基础;三是非常善于捕捉审讯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弱点,总是能在恰当的时间点将其作为审讯突破的关键点;四是对于陷入僵局的审讯,总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迅速打开犯罪嫌疑人心理的死结,使其回归到愿意接受对话的正常审讯轨道上来;五是审讯后期,非常清楚犯罪嫌疑人交代犯罪事实的心理底线,并能迅速找到满足犯罪嫌疑人心理底线的交易方式,因此总是能胜任突破尖刀手的角色;六是审讯结束后刑事拘留前,能够及时做好犯罪嫌疑人的心理抚慰工作,使其在认罪服法的同时,也不会丧失对生活和家庭的希望,从而确保后续的侦查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四)审讯效果的收放自如能力,是确保反贪案件侦办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和谐统一的必要条件

一说到审讯效果,可能很多人就会想当然地认为审讯效果就是把人审开,做完笔录就完事了,这种想法其实是对审讯效果作出的一种最基本也是最狭隘的理解。审讯效果不仅包括结果上的审讯效果,也包括过程中的审讯效果;审讯效果不仅包括案件实体要求的审讯效果,也包括案件程序要求的审讯效果等。在这里,审讯效果的收放自如能力至少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完成原定审讯目标的能力;二是深挖扩线的能力;三是严格遵守程序法规定规范文明审讯的能力;四是使犯罪嫌疑人真诚悔过认罪服法的能力;五是赢得犯罪嫌疑人充分信任的能力;六是确保案件侦办不会在以后留下什么“首尾“(即因案件侦办过程中程序或实体违法违规而导致被控告申诉和案件诉讼程序比如逮捕、公诉、审判无法顺利进行等方面的问题)的能力。

三、结语

要想成为一名反贪审讯专家,并不只是具有上述四种专业能力就一定行,还必须要有坚定的政治立场、优良的职业道德、顽强的意志力和超强的自信心等。此外,还有两个方面特别要注意,一是一定要对反贪工作有一种发自内心的真诚热爱,否则绝不可能成为一名审讯专家。反贪工作非常辛苦,也有很多不确定的风险,而且经常与家人聚小离多,对家庭多有亏欠,但为何还有那么多的反贪局检察官一直坚守在反贪工作岗位上,这是因为他们对反贪是出自内心的真诚热爱,他们是真的喜欢反贪这份工作,“因喜欢而热爱,因热爱而出色”。二是对于反贪来说,最首要的核心价值观一定是团队合作精神,个人能力再强大也必须无条件服从这条核心价值观,审讯专家的成长也必须完全依赖于反贪团队这个大家庭,完全的个人英雄主义在反贪没有生存的土壤。

□责任编辑:李书耘

[中图分类号]D9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744(2016)01—0070—06

收稿日期:2015—12—21

作者简介:张金金(1978—),男,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助理检察员,主要研究方向为刑法、刑事法和职务犯罪侦查。

猜你喜欢
反贪专业能力主要问题
“反贪”系列电影最终章 《反贪风暴5》岁末上映
不同阶段幼儿教师专业能力的内在发展规律
中外教师合作教学对于中教专业发展的作用研究
进口橄榄油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研究
当前甘南藏族自治州民族关系发展中存在问题分析
浅谈施工企业项目部工会管理
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思考
乱象
关于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参与廉政文化建设的理性思考
浅谈反贪检察官法律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