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治理与我国政治文化的现代化

2016-04-11 04:43徐锋
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6年6期
关键词:协商民主权力

徐锋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北京100081)

协商治理与我国政治文化的现代化

徐锋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北京100081)

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确立以来,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已经将我国政治发展推送到一个 “必须闯过民主关”、穿越政治发展 “卡夫丁峡谷”的关键期。要应对好种种挑战,发展和完善好人民民主,稳健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就必须大力发展协商民主、努力搞好现代国家治理。为此,又必须积极调动全民族的自觉和努力,不断推进包括理念、行为和制度在内的政治文化的现代化。

人民民主;协商民主;国家治理;政治文化;现代化

上世纪90年代至本世纪初,西方国家与政治相关的协商、治理理念相继传入我国大陆地区。此前,有关企业和公司治理的理论和实践已有所开展,而我国政治协商的理论和实践也早就有了自己一脉相承的传统。今天回过头来看,协商和治理在各国、各民族社会和文化生活中本来就有共同的或相近的基础,都反映了现代化、民主政治走向深入的必然要求。而我们现在要努力去做的,也正是要抓住契机、融会创新,加快推进协商民主和国家治理的现代化,继而全面实现社会生活的现代化。从本质上讲,以协商治理的长足发展来全面推进政治文化的现代化,是从根本上巩固和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民业已养成的有充沛活力、远大前途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生活方式的最有效途径。

一、相关概念、范畴的讨论

一般来说,围绕着何谓政治、何谓民主等基本概念问题,有多少政治人物、政治学者,就可能会有多少种看法。为便于本文对相关问题的逻辑展开,在这里先将我们对几方面概念的浅见及相关倾向略作交代。

1.文化、政治文化

人们对文化向来就有不同的理解。古代中国人的理解偏向精神层面,侧重 “文治教化”,与自在的自然相对、与自然的质朴与野蛮相对。在古代西方,文化一词起初有种植之意,以及由此而来的定居、训练和敬神等与自然状态相抗争的意蕴;文艺复兴后,文化概念又逐渐明确了有关人类心智、情操和风尚化育的内涵[1]。与古代中国文化的天人合一、相对内敛不同,古代西方文化在气质上是主客相分、相对扩张的。但无分中西方,文化都是人们的生活方式,大致都可归结为理念、行为、制度和器物的四个层面。既如此,那么政治文化自然也就是人们政治生活的方式。有必要指出的是:①政治文化中有直接关联的器物的东西并不多,但不能忽视工业、信息技术革命的物质成果特别是互联网网络等对现代政治的深层次影响。②要处理好政治文化几方面的内容以及政治学相关审视和把握的关系。譬如在国外影响广泛的阿尔蒙德所谓地域民、臣民和公民的政治文化三分法[2],虽侧重了认知、理念和态度,但其实三种类型的政治文化都分别融会了理念、行为和制度要素,因而也才都是自洽的。③正因为几方面文化要素在不同共同体中也还都有内在相通之处,不同政治文化才可能彼此渗透、混合以至融合,而相关的比较研究也才可能更为确切和直观。因此,以一个相对较宽的口径来界定文化外延还是比较适宜的,由此也才能清楚地看到:随着现代化、全球化的拓展,国家、地区间人们的交往日趋频繁和深入,不同共同体的生活方式的确出现了某些趋同迹象,但由于传统和历史的差异,批判现代化、抵制全球化的另一股力量似乎也在 “俱分进化”。所以,在可见的将来,人类一统的文化仍不现实,各国政治文化间的折冲碰撞仍属常态,在政治文化、政治生活方式上促成或保持现代性与民族性的统一仍是正途。

2.协商、协商民主

协商就是多元平等的主体围绕共同关心的问题持续沟通,从中交换意见、形成共识或达成妥协。协商可能产生共识,也可能不。没有达成共识也应被视作一种正常的结果——它意味着相关问题的解决尚缺乏必要条件、恰当的时机。协商结果不一定都有约束力,但都应受到足够的尊重。作为工具性的政治系统的一部分,协商民主要体现政治的本质——对价值做权威的分配,当然,这个权威也应是理性的权威。作为现代民主实现的基本形式,协商民主要依托选举民主所明确的权利与权力边界,推动人们在平等、开放和透明的环境和过程中稳步推进议程、形成妥协和共识,确保人们深思熟虑后正确、正当的决策。协商民主能更深入地考验民主体制自身结构的合理化程度,更直接地考验人们依托民主体制行事所能臻至的伦理层次。协商民主一般可分为精英协商、大众——精英协商以及大众协商。其中,大众——精英协商 (或官民协商)是最重要的版块。这是由协商民主同时致力于有效参与和有效治理的目的所决定的。在当代中国,协商民主还有其相对独特的历史经验、理论制度基础,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内部各方面围绕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开展广泛协商,努力形成共识的重要民主形式。2015年,中共中央专门印发文件,提出要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和制度化发展,并且明确了开展协商民主的七个主要的渠道、方面。目前来讲,其中最成熟、制度化水平最高的还是政党协商、政协协商,它们都属政治协商范畴,都带有较多精英性以及咨商、资政的色彩。

3.治理、国家治理

治理 (Governance)曾被译作 “协治”,即协商治理。此种译法揭示了协商民主与现代治理内里相通、根系相连的关系。治理缘起于权利委托后相关代理风险 (道德风险)问题的解决,是代理者就其代理权利的行为及后果向权利的委托者负责的一种安排。概言之,治理是使利益不同或相冲突的主体得以妥协、整合并联合行动的持续过程。它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机构和规章制度,也包括种种相关的非正式安排。但是,凡此种种均得经由所有参与治理的主体的同意,或被他们认为符合自身利益因而授予其权力[3]。作为现代治理的宏观层次之一,国家治理不同于传统单一主体的控制或支配性的统治,它在公权力运行中引入公共社会的参与,不断促进政府与公共社会间信息与策略的交换、权力和资源的共享,能够构建成本低、效益好以及风险分散的政治过程。在当代中国,国家治理的基本内涵可能还包括一个彻底完成现代国家建构任务的问题。这是因为,历史上中国更多地是一种文化意义上的存在,人们传统上倾向于将权力和国家目的化、神圣化,而不是将其工具化、世俗化。这就与现代国家突出理性、公共性的特质相抵触,也与治理、国家治理的神髓相龃龉。要以变革旧传统、开创新传统的方式完成现代国家建构,自然离不开政治的现代化,特别是国家治理的现代化。

4.现代化、政治的现代化

“现代”概念一开始就蕴含世俗主义、理性主义的萌芽。公元5世纪晚期,“现代”一词即已被用来区分基督教理念与罗马法精神的内在不同、当下与过往时代的差异。至于现代化,艾森斯塔德、帕森斯、滕尼斯、涂尔干和吉登斯等都曾对其内涵与外延做出自己的刻画。总的看,它就是人的现代化,是人及其生活方式不断获得现代性的过程。至于现代性,其本质在于灵知主义的兴起,在于理性化,特别是理性探索的不断深入、作用范围的不断拓展。现代性标准的底线是不断提升的,现代化也因此一直支撑着一个面向未来、开放的和不断更新的系统,始终塑造着一个面向世界、有强大渗透力的弥散性扩张结构。政治进步是最深刻的社会进步[4],政治现代化是极关键的现代化,没有它们的强有力支撑,经济、社会的现代化就总是无法深入,就总会碰到各种有形无形的玻璃门、天花板,长期积累而来的各方面发展成果也可能面临大面积的荒废或损毁。在发达国家,政治变迁已处于第二次现代化,即所谓后工业化、后现代化阶段。在发展中社会,特别是当代中国社会,政治现代化与政治发展的意蕴十分相似,即在从传统社会转型为现代社会的过程中伴随着政治理念更新、政治结构合理、政治制度完善和政治行为进步的过程,这也就是建构、维持和完善新型政治生态、政治系统的过程,它最终要促使政权及其运作建立在公众意志与现代理性相融会的基础之上。

二、协商治理与政治理念层面上的现代化

协商与治理还是各有侧重的——前者更偏重于深思熟虑和公共理性,后者则更关注多元参与和政治责任。整体来看,协商民主与现代国家治理又确乎是逻辑上相通、实践中复合的。毕竟,它们都要以新的形式来确保政治共同体中人民主权、立法权这两种至上权力的统一与平衡[5]。在传统的民主政治实践方案中,这两大方面主要是透过代议政治、选举民主来实现的。然而,即便在崇尚个体自由权利的西方政治生活中,民选政治最终还是要落实到政治精英所驱动、社会精英所影响的政权系统及其运作上。由于精英权力、精英统治事实上的片面发展,以及它与 “大众——精英”间实际权利不平等的彼此强化,政党、政党政府的代表性问题越发凸显,人民主权、立法权力之间的紧张日渐加剧。由此,重新理顺公共理性与人民意志的关系,进而实现公众有效参与和政府有效统治的有机统一,也就成了当代各国国内政治的现实要求。这应当就是协商、治理在全球范围内蔚然兴起的基本原因。由此,协商民主与现代国家治理也就不约而同地指向了政治的过程,特别是一致强调公共权力、政府作为的正当性,强调公共理性和人民意志对政府政策直接和持续的影响。

不同于传统民主政治大多基于经验积累的发展理路,协商民主和现代治理都是从理念变革开始的,它们在理论上渊源于对传统政治或民主的理性反思,在实践上则肇始于对传统政治或民主的理性建构。此种政治理念的反思与建构自然成为搞好协商民主、国家治理的重要前提。从世界各国政治发展变迁的历史来看,此种反思与建构实际构成了当代政治现代化继续走向深入的一部分。从政治思想演进的角度来看,这似乎又意味着对政治的逻辑起点、历史原点的再回归和再超越。用中国话语来讲,协商民主与现代国家治理蕴含的、要谋求解决的深层次问题,实际上是政道与治道的关系问题。政道,就是政体的模式;治道,就是治国的方式。围绕它们,特别是关于政府如何运作才能尊重民意、确保人民意志就是国家意志的问题,当代各国政府和人民都要有新的思路、新的方案。这当中,优化、重组公权力系统,特别是改革政府体制,以及优化重构政治过程,特别是决策过程,都是必要的,都得兼顾,但又有所不同。那些民主政治已有长期历史和稳固基础的国家更偏重于思考政治过程、决策过程的问题;而那些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民主政治相对晚近的地方则要侧重于政府体制和治理体系的问题。此种差异,实际上也折射了政治现代化 (第一次现代化)、后现代化 (第二次现代化)的不同。这里要捎带指出的是,由于不同发展程度的社会在相同的时空中并存的关系,发展中社会政治理念的现代化虽属于第一次政治现代化的范畴,但同时也深受后现代政治理念的影响。

由于政治文化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型还没有最终完成,当代中国的政治发展仍属第一次现代化范畴,包括政治哲学、一般政策理念在内的政治理念的深刻转型也属进行时。一个国家、一个政治民族的政治哲学,它主要涉及到政治观、国家观和民主观以及相关的方法论等问题;至于一般政策理念,则是对于公共权力因何及如何作为或不作为的总体理解和把握。要在当代中国实现这些领域的政治理念的现代化,最关键的还在于对人民民主政治思想的丰富和发展。这同时也意味着对长期困扰中国政治文明进步的政道迷局问题的最终破解。古代中国早有 “天下为公”的政治理念———它剖明了权力、政权的公共性问题,形成了凝练深邃的政道思想,但由于 “三代以下天下为家”、统治者向来是 “半部论语治天下”,它还是难免于被长期束之高阁的命运。又由于专制权力的渊源问题、专制统治的正当性问题不容臣民置喙,人治之术以及驭民之道自然也就一枝独秀、片面发达。直到晚清后民主革命的不同时期,中国才相继获得了现代国家政权的外壳 (State)、政治民族的现实基础 (Nation);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人民主权、现代民主的原则才得以真正确立;直到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确立以来,传统政治长期短缺的公共性特质才终于获得了相对较好的生长和发展空间。

倡导以协商民主促进人民民主深入发展,倡导以国家良善治理推动中国政治现代化进程,都是上述政道问题的解决在当代政治生活,特别是政治理念变革中的历史继续和现实反映。整体来看,协商治理的深入发展对于当代中国政治理念现代化的现实要求、深刻影响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进一步深化和丰富对于政治本质的认识。政治是否就意味着你死我活的斗争?传统政治有更多阶级斗争的实质内容,这是毋庸置疑的。然而只强调这一方面的内容,恐怕任何统治都难以维持下去,特别是在国际和地缘政治和平、国内局势稳定发展的条件下,片面强调它恐怕就更不明智。我们已经确认过这一事实:在当代中国,疾风暴雨式的阶级斗争已经结束,阶级斗争也只是存在于有限的范围内。那么,现实政治自然就应更多地去关注、思考政治的那些人民性和公共性的特质。这也就是现代政治要服膺和落实的基本价值理念,政治选择次序的关键所在,及其要促成和确保特定的利益格局和社会团结的本旨所在。这应当成为新政治理念建构的逻辑原点、新政道与治道协调的现实起点。偏离它,协商治理的发展就很难取得实质的深入。

第二,进一步深化和丰富对于人民民主、社会主义国家本质的认识。在当代中国,人民本身首先是一个政治联盟,这个联盟向来是由工人阶级及其先锋队——中国共产党来领导的。这样一个大团结大联合的大政治联盟显然不同于自由民主体制下彼此间自由竞争的小政治联盟。既如此,新型的人民民主与西方自由民主、东方传统的民本主义和民粹主义有怎样的区别?人民内部整体与部分、个体的关系应怎样处理?人民内部精英与大众之间的关系应怎样理解和把握?此外,人民内部如何共享权力、实现权利平等的问题,如何兼顾自由与平等关系的问题,如何对待权力与权利矛盾的问题等,以及传统政治理念对这些问题的理解,也都应当纳入协商治理的框架来做整体的梳理、反思和扬弃。至于社会主义国家,我们习惯上将其视作无产阶级、人民群众对抗国内外敌对势力的阶级斗争的工具。此种性质当然毋庸置疑,必须长期坚持,但要思考这样一个问题——是否是由于长期以来对这一方面性质的片面强调,才导致了我们的国家民主发育的相对不足?这是协商治理、政治理念现代化应当仔细求证、认真回应的。毕竟,只有国家被视作共享的事业,民主被视作保障权利的手段,协商治理的深入展开才是可能的、现实的。

第三,进一步丰富、改进和调整政治的、民主的方法及相关取向。现代国家治理需要权力共享,协商民主实际倾向于共识民主但又不排斥多数民主。现代民主、权力共享的政道原则当然要寻求能与之匹配的治道原则。有鉴于此,关键是一要坚决扬弃习惯性的非此即彼的思维方式,二要彻底抛弃习惯性的专制 “大一统”的中央行政集权思维[6]。关于前一个方面,除了事关人民民主政权安危的关键领域外,政治生活中应更多地贯穿亦此亦彼的原则;至于后一个方面,为了确保执政党和政府拥有足够的政治权威,除了要把应集中的权力集中起来以外,所有应分散和下放的权力都应还给地方、公民和社会。应当自觉地认识到,从协商治理的视角来看,现代政治不需要垄断排他的乾纲独断,而需要多元平等的参与;不只需要有效的政府权力,而且需要有效的公民和社会权利;不止有权力的博弈和斗争,也还有权利、利益的妥协和互让。

三、协商治理与政治行为、过程层面上的现代化

协商治理的要领在于价值理念,但它们要实际展开、要产生实际效能,关键还在于政治行为与过程的现代化。政治行为是人们围绕权力、权利而展开的交往活动,也是人们以个体或依托群体及集团之力介入政治生活、与自身所处的特定政治生态发生相互的作用。政治过程是相关政治主体接近、影响或掌握权力,以便实现自身政治要求的过程。政治过程也可以被视作不同政治主体的共时性政治行为的复合。政治行为与过程既是政治理念现代化变现的必备环节,又是政治制度现代化的现实基础。人在特定政治生态条件下展开政治的行为与过程,这些自觉或无意识的行为、过程又不断塑造和制约着人们的新政治生态;人们总是在特定政治理念、政治思维方式的引领或者诱导下展开政治行为与过程,后者又总会积淀形成政治习惯、惯例和制度。鉴于有着此种关乎全局、承前启后的地位和作用,政治行为与过程自然成为政治文化现代化的一个重要领域。

相对于传统政治、传统民主的运转而言,协商治理的深入发展以及政治行为与过程的现代化几乎就是同一个问题。这是因为,在协商治理的创新实践和深入发展以及政治行为与过程的现代化之间,存在一种最直接和紧密的关联。一方面,在政治行为与过程的现代化这一领域中发生的任何创新与变革,基本都是合乎协商民主与现代国家治理现实要求的东西;另一方面,协商治理本身也就是政治行为与过程现代化的方向和模板。不仅如此,还有一种将这两个方面有机统一起来的生动的实践基础——政策活动。政策活动既是相关问题从提出到解决的行为过程、政治过程,又是政治生活向前延展的自然历史过程。当代政策活动越来越多地依托多元互动、持续沟通,最直接也最具体地体现协商治理的理性特质、揭示政治行为与过程现代演进的理性化本质。政策活动还是新型国家治理手段、治理体系建构或完善的主渠道。人们在具体的政策活动中反思和发现既有体系不合理、不完善的地方,又在持续的协商民主进程中运用理性发现相关问题的原因、找到解决的方法,继而以理性重构或经验累积的方式进一步完成制度体系的重建或改良。

西方主流的优化治理体系的做法,是依托传统政治系统以经验累积的方式推进政治改良。而在我国,政治的现代化一开始则是依照理性建构的政治蓝图 (从无到有)施工而来的。只是到了改革开放后,我国社会才获得了现实的条件,使人民民主的基本框架进一步充实为现代政治理性指导下的经验内容,特别是在当前,面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内生的迫切要求,我们本土建构成长而来的新型民主——人民民主需要有更加高效的运转。为此,我国社会、我国政治生活中的各行为主体实际上是要完成世界范围内两次政治现代化叠加而来的任务:既要全面实现民主化,又要全力推进民主的深化。显然,这两方面任务的实现已完全不可能再像以往那样单纯依托制度的重新设计和建构,只能依靠增量的体制改革、依托基于经验积累的制度改良。这当中的关键,还是得落脚在政策活动及其所关涉的政治行为和过程的现代化上。结合协商治理的需要,这一方面的现代化应体现如下几方面的根本性转变:

第一,从对抗斗争到合作和谐。协商治理总是关联着共识政治、共识民主,即便在当前已存在成熟自由民主的西方国家,为促进协商民主、国家治理目标的实现,为更准确地把握民众心声,人们也都在设法降低政治斗争的烈度及其消极影响。在我国,要搞好协商治理、促进政治行为过程的现代化,就更应千方百计降低政治生活中对抗性的一面,尤其是不能主观上刻意地渲染对抗与斗争。这不是说要无视和否定仍属客观存在的国内外阶级矛盾和斗争,而是要牢记 “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的箴言[7],沉下心来,实现党和国家政治活动、各方面政治行为与过程从革命时期到建设时期侧重点和基本面的根本转变,努力从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各个方面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体体现在实质为如何作为与不作为的政策活动中,就是相关政治行为主体都要理性、妥善地对待利益矛盾和意见分歧,不能采用简单粗暴、强制压服,甚至彻底消灭的做法,而应以合作的姿态、深入的协商、彼此的妥协来寻求共识。至于分歧始终无法解决的情况,最明智的选择恐怕应当是搁置问题。总之,不能简单机械、为了共识而用强,这一点应当予以高度的重视。

第二,从封闭循环到透明开放。纵向来看,由于深受政治传统以及苏联模式影响,我国能直接和成功影响决策的政治行为主体的分布面相对较窄,主要集中在以党政干部为主体的政治精英圈内,因而使政治过程实际上带有某种内向、封闭的特点。尽管我国政体和权力运行也有公众参与和民主监督的制度设计,理论上讲早已存在着彻底打破权力封闭运行的现实可能,但由于一直相对滞后的选举理念、方法和实践,以及亟需实质性健全、强化和优化的审议和监督体制,我们的政治行为和政治过程距离协商治理所需的公开、透明要求也还存在不小的差距。整体来看,还是因为国家、社会之间权力与权利的界分仍不够科学和明晰。毕竟,现代化的政治行为和过程离不开它的现实基础——国家、社会彼此分离又相互扶持的现代政治和社会力量格局。只有切实存在这样一种格局,且此种格局所支撑的官民对话上升成为协商、治理的主轴,当代中国社会的政治行为、政治过程才能具备充分的公共性、现代性,才能获得持久的开放、透明的特质。

第三,从中央行政集权到适度分权。绝对的集权或分权都不值得鼓励。不能为了集权而集权,也不能为了分权而分权,一切应取决于致力于有效治理、有效参与相统一的民主的现实需要。由于历史上长期未能解决好政道问题,我国传统政治的人治思维与趋向至今仍大面积弥散于各方面主体的政治行为与过程中,特别是在利益纷争激化、深层矛盾表面化时,纵向地不断收紧权力往往就会成为一种本能的反应。然而多数情况下,此种不断集中起来的权力又因领导人精力有限而重新趋于流失,甚至失控。托克维尔曾将统治者一味弱化其他行为者权力而保持自身相对优势的模式称作中央行政集权,并认为它是当年法国在仿佛蒸蒸日上的近代化过程中突然爆发革命的制度根源[8]。经验表明,片面集权并不能保障政治安全,也难能维持社会稳定发展,还是得适时和充分地满足不同层次、不同方面的政治行为者在应对现实挑战时所迫切需要的权利或权力。当前,我们在协商、治理的行为与过程中实现政治的现代化,同样要及时打破中央行政集权的历史迷思,在把真正应集中起来的权力充分行使好的同时,把确实该分散的权力及时分散开去。

第四,从单向命令——服从到双向平等合作。协商民主关键在于达成妥协;现代治理关键在于各方权力、权利主体间的持续沟通;两者共同的前提是相关主体在行为过程中的平等。要使协商、治理成其为一种实在的政治过程,平等的对话、沟通和妥协就必不可少。这就根本有别于传统政治生活中统治者单向度一元施治、命令——服从的模式。在此种模式中,权力仅伴随长官意志自上而下地赋予,被赋权者仅需也只是一味向上负责。这样,权力运行不可能科学合理,信息沟通与反馈不可能充分且准确,这就难能较好地满足有效治理、有效参与相统一的要求。由此,关键是要实现政党政府角色和定位的彻底转变——它应当是服务型的,主要致力于保障、协调和促成多元主体持续的对话沟通和政策妥协。目前,我国政府与相关参与主体在政治行为过程中地位和作用不对称、不平等的问题解决得并不是很好,这也是协商民主深入发展、国家治理现代化实质推进必须予以关注之处。

四、协商治理与政治制度领域中的现代化

制度源于行为,但超越具体的行为,它是稳定的、受珍重的和周期性发生的行为模式。政治制度既是结构的,又是规范的存在,其作用的目的是双重的:一是使权力结构、政治行为合乎政治规律,能体现科学、高效的要求;二是使政治行为、权力运行合乎政治伦理,能更好阐明和实现公共利益。政治制度的起点在于政治行为的制度化,即用以解决重大问题的那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结构与规范形成和确立的过程。制度与融会和体现核心价值观念、基本利益关系的特定秩序存在着互构关系。从秩序开始,经行为、习惯和惯例,上升为各种法和制度,这是政治理念外化的过程;从制度开始,经法和惯例,会深刻影响人的习惯和行为,继而深入左右或重塑人的政治理念,这是制度力量内铄的过程。制度变迁始终都以这两方面过程为基础。政治制度现代化也是如此,它要不断将新理念转化为新规范,又要不断以新制度、新的行为过程来塑造和强化新理念。由此来看,制度现代化应是政治文化现代化中最全面、最直观体现政治理性化的方面。

作为一种行为过程,协商治理需要依托全新的或全面改进过的结构、程序和规范。封闭传统的政治结构显然不利于协商治理所必需的开放参与和持续沟通,一元支配型的程序设计显然不利于多元平等的对话和妥协,片面强调国家和整体的至上性、深具排他性的伦理规范也显然无法兼顾各方利益。实事求是地说,作为发展中的社会,要解除政治制度层面上的此种现代与传统的紧张,推进协商治理和民主政治的不断深化,当代中国政治发展所承担压力和任务之重要远超西方国家。我们不仅有一个要实现政治制度现代化的问题,还有一个实现人民民主在诸多现实领域中制度化的问题。这并不是说我们就没有现代化的政治制度,也不是说我们完全就没有制度化的基础,而是说相对于协商治理的要求、现代化的更高标准,我们的政治制度化、现代化还存在广阔的发展空间。人民民主是一种在秩序建构上较之西方自由民主更为合理的民主类型,一种更合乎政治现代性要求的民主方案。不可否认,我国已基本上形成了适身合体的政治制度体系,这些根本的、基本的政治制度也在切实发挥着不菲的政治效能,但得承认,它们仍有待于完善和进一步深入的改革、调适。形象地讲,我们已经有了一个巩固和深化中国民主的理想蓝图,但在如何高质量完成施工、实现协商治理的高效率方面,却还存在着保障机制、工艺和技术上的短缺,以及在适用程序、操作水平上的不熟练。此外,也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深层次问题,那就是必须更坚定地承认和保障公民的、社会的权利,从根本上促成国家整体利益与公众群体、公民个体权利的有机统一。为此,协商治理在政治制度现代化领域所作出努力就应当包括:

第一,从制度规范所要拱卫的实体内容来讲,要高度重视少数的精英与多数的大众之间权利关系的兼顾和平衡。精英是引领创新发展的主力,是社会不可或缺的头脑;大众是财富的生产者,是社会永续发展的根本。任何理性、发达的现代社会都离不开精英与大众间共生互补的权利利益格局,都离不开自由与平等的并行发展和动态均衡。现代政治制度总要致力于实现一种兼容并蓄的政治正义,总要从整体上确立起一种共和政治的伦理原则。协商治理的要义精髓即在于共和的价值。我国社会自辛亥革命以后就从来没有失落过共和的理想,这也是长期以来我国政治发展虽历经沧桑,但仍然充满生机活力的根本所在,但这不必然意味着相关现代化努力就已经是至善尽美了。恰恰相反,我国社会生活诸多领域、层面中现实存在的种种歧视和不宽容,都亟需透过协商治理以及深层次和整体性的改革来予以限制、协调和解决。只有政治制度现代化的进程不断地稳健前行,人民的民主、共和的国体政体才能永葆活力,而中国人民这一最广泛的政治联盟也才能得到持久的维系和巩固。

第二,从制度程序所要努力的基本面来看,应密切关注权力、权利与责任、义务的对称与平衡。政治现代化意味着没有超越于制度的政治主体,意味着制度、程序和规则面前人人平等。此种平等并不必然导致分配的结果平等,但却能够尽可能地趋近它。以程序平等促进分配平等,就要不断夯实权力与责任平衡、权利与义务对称的基础,就要警惕和排除权力与责任的分离,以及权利与义务的分离,防止这两方面分离对于民主、共和基础的动摇。具体来说,一是要构建、实现和维持法治国家与责任政治,以确保没有不受约束的权力;二是要构建、明确和强化法制社会和权利界限,以确保没有不受约束的特权和自由。当然,在法治国家条件下,权力的有效性必须予以满足和保障;在法制社会条件下,权利的有效性也必须予以尊重和实现。这些要求实现的过程既是政治制度现代化的过程,也是协商民主、现代国家治理逐步走向稳健和成熟的过程。从程序正义的角度看,协商治理是新的更高层次上的责任政治,它的又一方面的神髓,就是有限政府、有限政治。协商治理的理想状态并不是社会生活的泛政治化、公众政治参与的狂热化,而是政治的归政治、经济文化的归经济文化,是政府的归政府、公众和社会的归公众和社会。应当承认,我们目前在这一方面做得还不够,还是要及时、努力地跟进。

第三,从实体与程序融会的角度来看,应把加快制度化进程、强化刚性约束以祛除非正式政治的长期扰乱作为重中之重。邓小平曾指出,制度好可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会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制度不好总与非正式政治的存在相勾连,后者缺乏公共权威和理性,在权力运行过程中总要依恃特定权力主体随意、任性的经验和习惯,总得规避、绕开那些经由所有相关主体协商、认同 (通常是以成文形式确定下来的)而来的规则与制度,直接完成权力、利益的私相授受。非正式政治长期存在的关键,在于制度化不够、制度刚性不够,在于制度有没有、好不好的问题没完全解决。由此,协商治理领域最关键的课题,就是由公众、政府一起制定合理的规则并确保其有效实施。概言之,就是要以制度化来解决制度有没有的问题,以摒除非正式政治来解决制度好不好的问题。那么,何种制度才是当前协商治理所致力生产、所期待遵循的好制度?邓小平认为,好制度在经济上能赶上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政治上创造出比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更高更切实的民主,并能造就出比这些国家更多更优秀的人才。进一步讲,好制度应当能够在价值层面上经得住考验,应有助于社会主义条件下客观规律与人的自由的充分实现。在这一方面,政治制度现代化与协商治理发展的要求是高度一致的,而政治生活中的许多短板也的确是实际存在的,为此我们还是应当付出更多的努力。

五、结语:穿越政治发展的 “卡夫丁峡谷”

如何在经济、社会和文化相对落后的发展中社会建构、运行有效和成熟的民主,如何在社会主义国家建构、运行能超越自由民主的新型民主,这是近代以来非西方政治发展的历史、国际共运的历史都未能实际破题和根本解决的难点热点问题。由于改革开放、现代化的全面推进,特别是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当前中国社会已然到了一个必须过好 “民主关”、必须轻装通过政治发展 “卡夫丁峡谷”的关键时刻。为充分积累和利用好后发优势、构建和实践一种良性民主,近年来中央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领域不断推出重大举措。要大力促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要积极致力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社会主义法治的国家战略等,都极其有利于我们的 “闯关”和 “穿越”,非常有利于我们的创新实践,从而成为我国政治现代化所必不可少的支点。但要看到,政治现代化主要是人的现代化,它毕竟是整个民族的事业,最终还得依托人民的理性自觉和共同努力。为此,以现代协商治理的理论和实践发展为契机和轴心,充分调动和发挥政党、政府与全体国民的积极性与创造性,积极塑造和强化中国人民开创新传统、融会创造新文化,特别是新政治文化的高度自觉和自信,无疑是一件非常必要、非常有意义的事。

[1]冯天瑜.中华文化史[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16.

[2]阿尔蒙德·维巴.公民文化——五国的政治态度和民主[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9: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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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 颖)

10.3969/J.ISSN.1672-0911.2016.06.022

D621

A

1672-0911(2016)06-0022-08

2016-09-26

徐 锋 (1973-),男,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副教授,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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