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向阳
(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武汉430072)
党的十八大以来,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适应新时代农村形势最新发展,我国在农村开启了三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改革实践:宅基地制度改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和征地制度改革。随后,在深刻把握我国城乡关系变化趋势和城乡发展规律基础上,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了乡村振兴这一重大战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是其基本要求。农村土地制度作为农村制度体系的基础性设置,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国家长治久安,成为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配置,被各界寄予了厚望[1]。
宜城市,作为中西部中小城市的典型代表,是全国33个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之一,承担了国家三项土地制度改革统筹推进的重要任务。从2015年以来,先后经历了“建机构、定制度”“试制度、试成效”“可复制、可推广、利修法”三个阶段,其广泛的改革实践构成了本文的重要经验来源。笔者及所在研究团队部分同仁通过实地调研,以期对其改革最新进展、问题及其社会基础做出勾勒,在此基础上,力图呈现中西部传统农村土地制度与乡村振兴战略的制度关联和实践机制,为下一步改革提供有益镜鉴。本文主要分为以下三个部分:一是介绍宜城宅基地制度改革最新进展、问题并分析其社会基础;二是以宜城为典型代表,透视中西部传统农区的一般问题,展现中西部农村、尤其是土地制度实践层面的丰富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