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瑞红

语文到底是什么?有人说,语文就是断文识字;有人说,语文就是阅读作文;有人说,语文就是听说读写、字词句篇;还有人说,语文就是让我们更加流利地掌握和使用汉语的课程。这些说法都没有错,但都偏于一隅,未能概括語文的全貌。叶圣陶先生认为,所谓“语文”,即“口头为‘语,书面为‘文”。也就是说,语文是关于汉语的一门课程,这便阐述了语文的工具性作用。还有学者认为,语文是中华民族的母语教育,是中华民族的语言、文字、文学、文化的教育,其贯穿于从小学到大学教育的全过程,但不同阶段各有侧重。[1]在小学阶段,语文主要是语言和文字教育,字、词、句、段是重点。但同时,其文学性、审美性和文化性也不容忽视。通过语文课程来了解中华民族的文学、文化、传统、历史,是小学语文教育的重要目标。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课标”)这样定义语文课程的性质及特点: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课程,应使学生初步学会运用祖国语言文字进行交流沟通,吸收古今中外优秀文化,提高思想文化修养,促进自身精神成长。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2]
课标所述,让我们对语文课程性质有了更清晰的了解。那么,小学语文的教学规律又是怎样的呢?要对这个问题有所回应,我们首先就要明确“小语”的性质。于永正老师这样界定:“语文姓‘语。小学语文除了姓‘语还姓‘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