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飞
摘 要 2008年,为贯彻教育部深化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的有关精神,陕西省教育厅开始在全省实施高中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其目的是推动实验教学普及,完善教学评估体系,深化教学改革,促进素质教育实施,转变教育观念。
关键词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验操作考试;实验教学;素质教育;实验教学装备;物理;化学;生物
中图分类号:G632.474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489X(2021)11-0114-03
0 前言
2007年1月,陕西省教育厅在《陕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实施方案》中提出:“建立学生学业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定相结合的评价制度,探索建立与高中新课程相配套的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1]2008年1月,教育部在《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指出:“进一步探索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与学校测试相结合的多元化评价选拔办法。”[2]同年5月,为贯彻落实这两个文件的精神,陕西省教育厅下发《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意见(试行)》,提出进行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并将信息技术和物理、化学、生物学科设为操作考试科目。
1 考试概况
2008年10月,为做好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的操作考试工作(信息技术由省电教馆负责考核),省教育厅专门出台《陕西省普通高中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验操作考试),对考核科目、命题范围和标准、考核对象和考核时间等方面作了详细说明。
1.1 管理组织
实验操作考试由陕西省教育厅授权陕西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负责全面工作,各市、区(县)教育管理部门成立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学校的统筹、组织、实施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