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啸远
摘要:随着进入社会主义新时代,经济社会不断高速发展,市场经济活跃,商品交易类型也在逐渐丰富,因此,为了应对越来越复杂的交易模式,我国于2014年推出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行到今天已经历经近七年的时间,虽然相比于旧消法,新消法针对新出现的网购、理财、互联网金融等新交易类型做出了一定的规范,但是在当下的司法实践中,新消法在惩罚性赔偿制度以及举证责任制度等方面还是有着一些缺陷,亟需弥补。
关键词:消费者;公益诉讼;权益保护
引言:新消法自2014年开始实行,确实对维护我国的经济秩序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同时规范了消费者保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也解决了93消法中出现的赔偿力度不足、消费者上诉难、消费者个人隐私易泄露的问题,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新消费还是存在着一定的不足,比如:赔偿责任的具体判罚还存在力度不足,公益诉讼也存在着主体范围狭窄等问题,这些问题需要在日后的司法实践中加以解决。
一、新消法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法律问题
1、赔偿责任问题
新消法虽然对比93消法,对赔偿数额调整为三倍赔偿,同时还有着兜底条款确保一些购买小金额商品的消费者也能得到足额的赔偿,并且将精神损害赔偿也纳入到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范畴,这样的赔偿责任可谓较之93消法要严厉得多。
但在司法实践中,对比欧美国家的大额赔偿,新消法在赔偿力度上未免有些不足,同时新消法并没有对商家的责任细化,这在民法典时代下,有可能导致新消法和民法典的接轨效果不是很理想,这些都需要加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