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托育服务研究综述
——基于BibExcel和Pajek软件的可视化分析

2022-12-10 01:14王浤玮赵慧君
教育观察 2022年30期
关键词:托育生育政策

王浤玮,万 瑶,赵慧君

(1.吉林外国语大学教育学院,吉林长春,130117;2.长春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吉林长春,130032)

一、引言

在“三孩”政策实施的背景下,如何为家长提供普惠可及的托育服务引发社会高度关注。托育服务是指3岁以下婴幼儿在正常的家庭照顾功能不足或功能遭到破坏时,必须在一天当中的某个时间段离开父母亲,通过其他人或机构进行替代性照料或看护的机制或制度。[1]为保障托育服务发展的普惠性,本研究以中国知网(CNKI) 数据库为样本数据来源,利用文献计量软件进行文献基本情况分析,通过文献梳理总结我国托育服务研究的内容及我国托育服务目前存在的问题,对有关内容做出总结并提出研究展望。

二、研究设计

(一)数据来源

在中国知网(CNKI)数据库中以“托育服务”“托育”为主题词,限定文献为中文文献,类型为期刊,文献分类目录为“社会科学Ⅱ辑”进行检索。检索时间为2022年8月7日,最终样本时间跨度确定为2009—2022年。为了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对检索到的文献进行筛选,剔除相关性不高、会议报道、评论等文献后,最终选定461篇文献为研究对象。

(二)研究方法

运用文献分析法,对检索到的461篇文献进行分析。在展示所得文献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总结我国托育服务研究的主要内容。其中,通过BibExcel软件对发文时间、作者、期刊、关键词进行信息提取,采用Pajek和VOSviewer软件绘制作者合作网络图和关键词共现图谱。

三、文献计量分析

(一)研究总体趋势

2009年以来,托育服务研究文献数量年份分布情况如图1所示。由图1可知,该领域的研究文献数量自2016年开始出现增长,并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且于2021年达到峰值。2021年,年度发文量为177篇,占总发文量的38.4%。2016颁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昭示着我国迎来了全面“二孩”的时代,2021年颁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促使“三孩”政策在全国得以实施。由此可知,上述两个文件的颁布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托育服务的研究发展趋势。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文献检索时间为2022年8月,检索到的2022年的发文量仅为前8个月的数量,因此,图1中呈现出的2021—2022年度之间的下滑趋势并不能展示此年度真正的发展态势。从整体来看,托育服务在我国受到研究者的广泛关注。

(二)高产作者及合作网络图

1.高产作者

将选定的461篇文献的信息导入BibExcel软件进行信息提取,得到作者发文量的频次表,选择论文发表数量排名前5位的作者,得到高频作者及其所属单位表,如表1所示。来自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的刘中一发文量最高,共计发表论文16篇,他的研究内容侧重托育服务相关政策、政府职能。五位作者中,刘中一、贺丹、杨菊华三位学者来自人口学相关领域,秦旭芳、洪秀敏两位学者来自学前教育领域。由此可见,托育服务不仅是教育领域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有关人口结构的重要议题。

表1 高频作者及其所属单位

2.作者合作网络图

对从BibExcel中提取出的作者发文频次表进行进一步分析,将发文频次≥3的作者导入Pajek软件,绘制出高产作者合作知识网络,如图2所示。图2中的每个节点代表托育服务研究领域的一位研究者,节点越大,网络地位就越重要。节点连线上的数字代表研究者的合作发文次数,节点之间连线代表研究者的合作程度,连线越粗,二者间合作更为紧密。

由图2可知,刘中一、洪秀敏、秦旭芬、杨雪燕四位学者在此研究领域具有重要地位,此领域形成了5个显著的合作群体。第一合作群体由来自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的洪秀敏、朱文婷、刘友棚和来自北京市昌平区教师进修学校的陶鑫萌组成,四人一共合作发文10篇,重点探讨如何构建家庭支持体系;第二合作群体由刘中一、刘鸿雁等五人组成,他们均来自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内容侧重对政策的顶层分析;第三合作群体由魏义方、张本波组成,二人来自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社会发展研究所;第四合作群体由来自西安交通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的杨雪燕、高琛卓、井文组成,三人重点关注托育服务实践模式与家长需求;第五群体由来自沈阳师范大学学前与初等教育学院的秦旭芳、宁洋洋组成。总体来说,我国托育服务研究虽已形成部分合作群体,但各群体间较为孤立,除了第三、四群体中的张本波与杨雪燕存在合作以外,其余各群体缺乏联系。

(三)关键词分析

1.高频关键词

高频关键词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研究领域的重点话题。将461篇文献的关键词合并后导入到BibExcel中进行提取,得到出现频次大于等于10的高频关键词,共18个,如表2所示。从整体来看,关键词中涉及托育机构、生育政策、生育水平及意愿、儿童照护有关的内容较多。

表2 出现频次大于等于10的高频关键词

2.关键词共现分析

为了更准确地反应关键词之间的联系,选取共现频次≥4的关键词,将其输入Pajek软件中进行关键词共现网络分析,得到5个聚类,并将其导入VOSviewer中构建共现图谱,得到托育服务文献高频关键词共现图谱,如图3所示。图3中网络节点的大小代表关键词共现的频次,节点越大,说明该研究主题越受关注。连线代表关键词的共现关系,连线越粗表示两个主题之间的联系越紧密。由图3可知,“0—3岁婴幼儿”“生育政策”“生育率”“托育机构”与“托育服务”密切相关。

5个聚类中,聚类1主要研究生育政策及生育政策影响下的生育成本、生育率水平和家长生育意愿;聚类2主要关注针对0—3岁婴幼儿的托育服务,包括托育机构、托育师资、托育行业;聚类3聚焦“三孩”政策,并探讨在此背景下“幼有所育”应如何实现;聚类4研究的主体为婴幼儿家长,研究内容为家长对托育服务的需求、影响需求的因素及供需矛盾;聚类5重点探讨了照护服务及公共服务体系如何建立。

四、文献内容综述

基于上述提取的高频关键词及关键词聚类,研究发现,目前我国关于托育服务的研究可大致归纳为两个方向:一是现状研究,包括托育机构发展现状、托育服务需求、托育模式三个方面;二是托育服务体系构建研究,包括政策制定、国家责任和政府角色、资历制度三个方面。

(一)现状研究

1.托育机构发展现状

我国最早的托育机构出现于20世纪初期。[2]托育机构在新时代的发展态势引发了学者的关注。许多研究多指出托育机构在分布、数量、质量及可持续发展等方面面临的问题。有研究发现,目前市场上的托育机构主要以营利为目的,机构数量相对不足,质量良莠不齐,无证经营机构较多,机构从业人员质量也难以得到保障。[3-4]除此之外,占据市场主导地位的民营机构还面临着运营艰难、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的难题。[5有研究在回顾我国托育机构的发展历程后指出,我国托育事业的发展应该坚持“公办为主、民办为辅”的基本原则,为了保证托育机构的普惠性,政府需要统筹规划,通过加大财政投入提供高质量、低收费的托育机构以迫使营利性托育机构调整收费、提高质量参与参与市场竞争。[6-7]

2.托育服务需求现状

托育服务需求指的是3岁前育儿家庭对托育服务的需要,是获得保育和教育的愿望与支付能力的统一。[8]目前,托育服务需求主题的研究对象在空间上呈现出“城市多、乡村少”的分布特征,这与我国托育机构在农村地区较为缺乏的空间分布特征相匹配。而针对需求水平的研究则具化到家长对托育服务各因素的需求。总的来说,目前托育市场的供应量并不能满足家长需求,且家长需求会受其年龄、学历、收入、家庭结构等因素的影响。[9]在谈论到对托育机构各要素的具体需求时,有研究指出家长普遍更关注机构的环境设施、保育服务与教师专业性,且区域间经济、人口、政策水平的差异会导致不同地区的家长对托育机构各要素的需求程度有所不同。[10-11]有研究指出,除了希望幼儿入托的需求得到满足,家长还希望得到带薪(陪)产假、进入集体托育机构的保障及家庭指导等支持。[12]虽然家长对托育服务的需求水平居高不下,但有研究发现,近一半的家庭都表示入托难,且面临着高昂的托育服务费用和较少优质资源的困扰,家长对托育服务的获得感较低。[13]

3.托育模式现状

有研究将托育服务模式界定为为了补充家庭照顾功能不足,而提供的普遍适用于我国婴儿的托育服务的呈现方式。[14]有研究认为,以服务环境为标准,托育服务可以划分为公办、私营机构、社区托育和家庭托育等,根据托育时间可划分为全日、 半日、白间、临时托育。[8]目前,我国关于托育服务模式的研究主要聚焦于不同服务环境下的模式,而对不同托育时间的托育模式研究甚少。目前,相关研究对不同的托育模式进行的探讨包括家庭托育模式、依托社区的家庭互助式托育模式、社区“养老+育幼”照料模式。[15-18]我国托育服务模式呈现出政府、市场、企业、社区、家庭等主体多元参与的特点,这也是托育服务发展的必然趋势。有研究认为,虽然不同的托育模式都在规范和机制上存在着一些问题,也面临着不同程度的发展困境,但多元化托育模式的存在能够满足不同家庭多样化的需求。[19]

(二)托育服务体系构建研究

1.政策制定

艾斯平·安德森提出,在儿童养育方面,欧美国家通常采取三种政策工具:托育服务政策、时间支持政策以及经济支持政策。[20]有关托育服务政策,相关研究从历史发展角度出发对其进行分析后表示,我国托育服务政策经历了福利取向、市场取向后,目前正处于服务取向阶段,政策目的是构建布局合理、设施完善、服务便捷、保障有力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21]有研究指出,虽然现阶段我国的托育服务政策强调社会公益性和普惠性,但还存在难以落实、执行困难的问题。[22-23]而针对我国托育服务时间以及经济支持政策的研究还较为缺乏,且政策本身不够完善,研究者多分析国外相关政策以汲取经验。如有研究指出,我国育儿时间支持政策明显倾向于城市就业职工,且忽视男性和家庭对于儿童照养的参与。[24]

2.国家责任和政府角色

国家责任和政府角色是构建托育服务体系的关键因素。目前,我国针对此主题的研究多从政策文本及国家制度出发,探寻国家及政府在托育服务体系构建中的应然作用,并结合调查得出的现实依据提出建议。针对国家承担的育儿责任,有研究指出,国家对婴幼儿养育责任的分担程度体现了国家的主流社会意识及儿童政策走向[25],而我国目前更偏向于主张家庭应承担儿童养育主要责任,因此从国家层面较少提供政策支持。除了义务教育和儿童免疫等,国家几乎没有和家庭分担养育的责任,这使得父母面临着沉重的托育负担。[26]针对政府在托育服务体系构建中发挥的角色,有研究指出,政府应引领相关研究,通过调查研究掌握托育服务发展现状,在此基础上结合各方经验做出决策,为托育服务体系的建设指明方向。[27]针对政府在托育服务中发挥的实际作用,有研究以上海市和湖南省托育市场为例进行调查后发现,政府在托育服务中的角色定位并不清晰,职能部门协同机制尚未建立,管理主体作用发挥不够。[28-29]

3.资历制度

从业人员的专业性是保障托育机构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我国托育行业从业人员准入标准和资历制度尚未建立,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从业人员的专业性参差不齐。已有研究多借鉴3—6岁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经验,针对如何提高托育行业的师资专业性提出见解。有研究借助Delphi法和层次分析法构建了包含婴幼儿为本、职业道德、教养结合、沟通与合作、反思与发展五个维度的托育机构教师核心素养评价指标体系。[30]有研究指出,应建立“儿童早期发展保育教师”这一专业性职业,并指出教师应具备科学的专业理念和综合素养,系统掌握婴幼儿发展的专门知识等七个方面的核心知识与能力。[31]有研究指出,应尽快研制多元主体参与、优先保障幼儿发展的托育机构质量评价标准,并创新评价结果的利用方式,促进托育机构的质量发展。[32]但目前托育人员资历制度建设的现实依据还较为欠缺,托育行业人才的培养需要将家长和社会的需求纳入考虑范围。

五、已有研究总结及研究展望

托育服务作为为家庭提供婴幼儿照护支持的重要力量,其高质量发展关系婴幼儿的成长和家庭的生活。目前,我国托育服务领域研究主要聚焦点如下:第一,考察以托育机构为代表的托育行业发展现状及问题,为促进托育行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现实依据;第二,调查家长托育需求及影响需求的因素,为以需求为导向的改革指明道路;第三,探究不同托育模式在我国运营的可能性,为多元主体参与托育服务提供借鉴;第四,分析国内外生育政策和生育支持政策,结合我国生育成本、父母生育意愿,对提高我国生育率、改善人口结构提出建议;第五,分析制度体系及国家政府角色,借鉴国外经验,结合国内实际构建儿童照护体系。

基于目前我国托育服务研究内容及结果,本研究认为,后续研究可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丰富研究内容,为我国生育支持体系的构建提供依据。第一,针对农村及县城托育市场和育儿家长进行调查。2022年颁布的《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强化县城公共服务供给,其中包括扩大教育资源供给,保障学龄前儿童入学。[33]目前,我国关于托育服务研究对象的选取多局限于城市地区,少有针对农村地区的研究,县城容易受研究者的忽视。第二,对如何推进社区托育模式在我国的实践进行探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到,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要拓展社区托育服务功能。[34]目前,针对我国社区托育模式的研究还较为欠缺,后续应加大研究力度,为推进普惠性托育服务的构建提供理论及实践基础。第三,加强针对我国托育行业人才培养方式的研究。《意见》提出,为提高托育服务质量,应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开设托育专业,培养专业人才,并逐步实行人才准入制度。[34]虽然已有研究就建设专业人才队伍提出倡议,但具体应如何实施、实施中具体会遇到哪些困难还有待补充。第四,对我国生育支持政策的构建进行探讨。有研究认为,生育支持包括为育儿家庭提供时间支持、资金补给、服务支持和就业保障,现阶段我国的生育支持政策存在着支持层次低、内容单一、可持续性不高的问题。[35]目前,少有对我国生育支持政策的深入剖析及如何加强政策建设的探讨,且有关为育儿家庭提供就业保障的问题少有人涉足。后续研究可关注此方面,着力解决我国现行政策存在的问题,丰富研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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