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绿色生态一体化发展水平、属性与“双竞合”模式评估

2024-01-03 09:37司增绰姜茗瀚
关键词:竞合绿色生态长三角

司增绰 姜茗瀚 张 义

(1.江苏师范大学 商学院,江苏 徐州 221116;2.凯斯西储大学 魏德海管理学院,美国俄亥俄州 克利夫兰 44106)

一、引 言

绿色生态发展是以人的可持续发展为终极目标,以遵从“天人合一”“道法自然”“以人为本”和“生命共同体”为原则,敬畏、尊重和顺应自然,实现人与自然、社会、经济和谐共生的绿色化发展实践形态(1)杜海龙、李迅、李冰:《绿色生态城市理论探索与系统模型构建》,《城市发展研究》,2020年第10期。。但目前专门针对绿色生态评估的研究较少,尤其是针对一般性区域的评估研究更少。如经济总量已超全国1/4的长三角区域,在国家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2019年以来,《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等相继出台,标志着长三角一体化正式全面开启绿色生态发展新征程。

在我国长期践行集约、绿色发展的背景下,长三角绿色生态发展早已融入一体化发展之中。目前仍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科创力仍不足。长三角节点城市科创支撑不足,致使生态产业化持续增速能力有限,科创能力不强,致使产业生态化压力较大(2)汪浩、吴茂念、王锋:《长三角节点城市生态科创一体化研究——以湖州为样本的考察》,《经济问题》,2020年第10期。。同时,区域生态科技成果转化整体水平偏低(3)光峰涛、杨树旺、易扬:《长三角地区生态环境治理一体化的创新路径探索》,《环境保护》,2020年第20期。。二是环境发展仍欠缺,污染协同治理不足。长期以来,长三角在一体化发展过程中忽视了城市与区域的资源环境发展(4)高丽娜、蒋伏心:《长三角区域更高质量一体化:阶段特征、发展困境与行动框架》,《经济学家》,2020年第3期。、多主体环境事件协作治理存在难点、跨区域生态污染与治理中的利益难以协调和缺乏强有力的执行机构这四大问题(5)席恺媛、朱虹:《长三角区域生态一体化的实践探索与困境摆脱》,《改革》,2019年第3期。。三是绿色生态市场未完全建立。生态领域发展在长三角一体化进程中较为独立,没有融入经济、社会、交通和创新等领域(6)滕堂伟、林蕙灵、胡森林:《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成效进展、空间分异与空间关联》,《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5期。,尤其在生态环境治理一体化推进中市场化进程缓慢。四是绿色生态安全体系发展滞后。生态安全是指生态环境对人的生存与人身安全的影响,其中蕴涵着显安全(地震等)和潜安全(如环境质量下降等)两个层面(7)宋言奇:《高速城市化视域下的苏南地区生态安全一体化》,《城市发展研究》,2007年第4期。。长三角居民因协作治理缺失,对生态安全担忧仅次于社会治安(8)李泓臻、王义保:《长三角地区城市居民安全感现状及影响因素分析》,《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S1期。,因为片区内存在法治机制不健全、信息共享及风险联防联治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可见,从绿色生态的创新、环境、市场和安全几个方面对长三角绿色生态一体化发展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估,尤为重要。

目前对绿色生态发展的评价标准和评价体系尚不完善。许多学者对绿色生态狭义地片面理解,从某些特定方面构建评估体系。范晨璟等(9)范晨璟、田莉、申世广、周麟:《1990-2015年间苏锡常都市圈城镇与绿色生态空间景观格局演变分析》,《现代城市研究》,2018年第11期。研究苏锡常都市圈城镇与绿色生态空间景观格局演变,将土地的绿色化利用等同于绿色生态发展。潘明明和谢荣见(10)潘明明、谢荣见:《科技创新驱动绿色生态效率空间分异探析——基于地区市场分割视角》,《软科学》,2019年第10期。基于工业三废作为非合意产出计算了绿色生态效率,将传统的环境友好型绿色经济内涵等同于绿色生态发展内涵,忽视了绿色安全等发展内涵。谢森炜和郭凤芝(11)谢森炜、郭凤芝:《省域绿色生态发展水平的测度与评价》,《统计与决策》,2019年,第20期。基于绿色生态学体系,从生态建设压力、生态健康状况及生态系统的治理三个角度,构建了我国省域绿色生态发展评价指标体系,而忽视了绿色市场等方便的评估。

直至2018年,住建部颁发较为规范化的评估指导性文件——《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GB /T51255-2017),指出开展绿色生态城区建设与发展要从土地利用、生态环境、绿色建筑、资源与碳排放、绿色交通、信息化管理、产业与经济、人文、技术创新(加分项)等九大领域进行评估(12)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绿色生态城区评价 标准》的公告》,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http://www.mohurd.gov.cn/wjfb/201801/t20180105_234701.html,2017-7-31。。但此评价标准体系结构对城市承载力、城市生命力(人口质量、生活质量、经济质量、社会治理和城市经营管理五个方面)、城市发展过程和城市创新驱动等方面关注不够(13)杜海龙、李迅、李冰:《我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体系优化研究》,《城市发展研究》,2021年第4期。。同时绿色生态城也呈多样、高效、复合、安全和健康性等特性。赵云君和李红兵(14)赵云君、李红兵:《从传统发展模式到绿色生态模式——现代企业经济可持续发展之路》,《生产力研究》,2004年第5期。则认为,绿色生态模式是指企业在任何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对于别的生产方式都存在价值的一种可持续发展模式,并提出了企业绿色生态发展路径:文化的绿色化、技术的绿色化、生产的绿色化和制度的绿色化。综上,目前绿色生态评估体系尚不完善,不同程度上忽视了绿色市场、环境治理过程、安全等方面的评估。同时学界也尚未结合理论与实际,构建针对一般化区域绿色生态发展的评价体系。

对绿色生态评价标准及内涵理解的不同,也直接导致了针对绿色生态一体化发展的研究较少。除经济一体化研究外,与之相关的研究主要聚焦环境一体化发展问题,区域生态网络格局与构建问题,经济一体化与生态环境间的发展关系和生态一体化的发展。个别学者则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为研究对象,探究了区域合作中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协作制定机制(15)李幸祥:《区域合作中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协作制定机制研究——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为例》,《行政法学研究》,2021年第5期。及产业发展等。目前的研究只是涉及了绿色生态一体化发展的某一方面,并未对相关一体化发展进行全面、系统的量化评估。

本文认为绿色生态发展包含了创新、环境、市场(经济)和安全效益的综合效益观内涵,且一体化发展不是目的,永远是一个竞合发展、不断融合的过程。那么,(1)长三角绿色生态一体化发展水平与格局如何?(2)发展属性表现为哪些阶段?分化出哪些发展类型和模式?(3)不同地区间的竞合发展又如何?本文可能边际贡献为:(1)从绿色生态的创新、环境、市场和安全四大方面,基于可得指标数据,构建绿色生态发展的评估体系;(2)利用熵权法对长三角绿色生态一体化发展水平进行评估,并基于熵权-扰动属性模型识别发展阶段和地区自身的发展模式;(3)基于不同生态位发展势差和方向两个视角,改进双竞合模型,评估不同地区间竞合发展的情况。

二、研究设计与数据说明

(一)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

目前,学界结合中国绿色实践构建指标体系,评估了不同区域的发展,这些测算均涉及了绿色生态发展的某一方面,并未结合具体政策文件标准进行系统甄选。鉴于此,本文依据国家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文件、王爱君和张义(16)王爱君、张义:《城市群一体化融合度、参与方式与经济增长——基于“精准融合”分析视角》,《华东经济管理》,2019年第9期。等研究,结合可得指标数据,基于科学性、相关性、可操作、可执行和以实现社会、经济、生态系统协调发展,以结果与过程评估并重,系统全面等原则,甄选合理指标,主要从绿色科创、绿色环境、绿色市场和绿色安全四大方面构建绿色生态发展评估体系。

以往关于绿色生态认知较为狭隘,不同程度上忽视了对绿色科创和绿色市场等的考察,绿色科创涵盖投入和产出两大方面,其中对创新环境的考量不容忽视。绿色环境则包含自然、社会生活、人文环境三大方面,其中自然环境特别注重污染防治投入、治理过程和防治结果三方面。绿色市场主要涉及市场要素流通(人流、物流、资金流以及信息流)、市场规模、市场潜力、市场准入制度、绿色就业市场和高级人才市场等方面。绿色安全则涉及医疗、人口、信息、自然环境灾害、粮食、绿色食品生产和生命等安全方面。由此,构建的测度体系如表1:

(二)研究方法

1.熵权-扰动属性模型。以往对综合指标体系的评估大都采用层次分析法、因子分析法、熵权法、灰色关联法、耦合度模型法、主成分—熵权法(17)张义、王爱君:《空气污染健康损害,劳动力流动与经济增长》,《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20年第3期。等,这些方法均能够给出某个时间内单个具体的测度值,但不能够全面给出某个时间内表现差、中、好的概率测度,更不能精准地识别出不同时期内发展的分期问题。因此,本文首先利用熵权法对长三角绿色生态一体化发展水平进行测度(熵权法介绍略),然后参照王宾等(18)王宾、杨琛、李群:《基于熵权扰动属性模型的新型城镇化质量研究》,《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2017年第12期。利用熵权—扰动属性模型进行测度。

2.双竞合模型。借鉴樊耘等(19)樊耘、余宝琦、纪晓鹏:《组织文化分类的演进与竞合(双C)文化模型的提出》,《管理评论》,2009年第1期。提出的竞合(双 C)模型思路,本文认为不同主体间的竞合取决于发展方向和势差两个要素,将竞合关系分为:低竞合型、高竞争型、高合作型和高竞合型等四种类型(如表1),战略方向(本研究所指综合生态位发展方向)越不相似且势差越小,竞合水平越高(包括竞合的程度和发生竞合的概率,以下表述类同),为高竞合;方向越不相似且势差越大,竞合越小,为低竞合;方向越相似且存在越大的势差,合作越大,偏竞合;方向越相似且存在势差越小,竞争越大,偏竞争。而高竞合是四种类型中变革能力最强的,能够促进不同主体间的共享与交流,提升单位组织的柔性和创新能力等[1]。具体步骤如下:

(1)利用熵权法分别计算每年的同一区域内不同生态位对应的绿色科创、绿色环境、绿色市场和绿色安全四个子系统的标准化得分值,组成一个向量。

(2)计算出每年不同区域系统向量的余弦值(cos(θ)),即得到不同区域间的相似度,余弦值越接近1,表明夹角越接近0度,即两个向量方向越相似,夹角等于0,两个向量方向一致。余弦距离使用两个向量夹角的余弦值作为衡量两个个体间差异的大小。相比欧氏距离,余弦距离更加注重两个向量在方向上的差异。公式如下:

(1)

其中i表示绿色科创、绿色市场、绿色环境和绿色安全四个生态位,A和B则分别表示两个不同区域的四个生态位组成的向量(下同(2)式)。

(3)计算不同区域间的欧氏距离,得到综合生态位之间的势差,距离越大,势差越大,存在合作的可能越大。计算公式如下:

(2)

(4)利用表2识别矩阵,得到长三角地区某年的整体竞合状态,分析竞合格局。

表2 竞合模式识别矩阵

(三)数据说明

数据主要来自2004-2020年间的《中国区域经济统计年鉴》《中国城市统计年鉴》、各省市统计年鉴、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官网公布数据(手动整理)以及马克网公布数据。涉及货币价值的指标均按照2003年基期的生产总值指数和消费价格等指数进行了可比价格的实际调整。个别年份缺失数据依据指标特性和缺失情况,分别采用算术均值、几何均值以及平均增长率插补等方法进行补齐。选择此样本期主要因为2003年以前部分指标值缺失,2020年样本数据大部分尚未公布,同时,长期以来,我国致力推动粗放型发展方式向集约型发展方式转变,践行绿色可持续发展战略,经济发展过程中融合了生态环境的发展,这使得绿色生态实践已经有所进展,且正被全面深入地推进,此时期的实践情况亟需全面评估。具体见表1。

三、结果分析

(一)长三角绿色生态一体化发展水平

从综合指数表现看(图1),长三角绿色生态一体化发展一直呈波动向好趋势,但近年的整体发展水平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2019年综合指数为0.648,较2018年环比提升了10.67%。发展水平仍偏低的主要原因为:2012年以后因粗放的城镇化加快发展,导致产-城分离等问题突出,绿色市场发展水平持续下降,绿色环境发展滞后等因素(依据四个子系统测度表现分析得出,篇幅所限不展示,欢迎索取)。依据各地区的绿色生态发展综合表现,利用k-均值聚类法,将长三角地区分为三个圈层:一是引领圈层(0.52-064),这些地区在长三角可发挥绿色生态发展的引领作用,可通过多极辐射带动周边区域,然后拉动其他区域连片发展;二是追赶圈层(0.36-0.44),这些区域经济实力较好,可以支持自身的长足发展,奋力追赶第一圈层;三是潜力圈层(0.24-0.34),这些地区绿色生态发展水平偏低,需要地方政府和其他发展好的地区的大力扶持,一方面要加大绿色生态发展的整体投入力度,尤其是绿色市场发展的扶持力度,另一方面要争取在绿色生态发展过程中形成自身发展的比较优势。进一步的研究发现,上述三个圈层间呈现出的递进层次与绿色市场变化层次呈正向关系,而近年绿色市场发展的较差表现又严重阻碍着绿色生态整体的发展。

图1 2003-2019年长三角绿色生态一体化指数及综合属性测度表现

(二)长三角绿色生态一体化发展属性

从属性综合测度表现看(见图1),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2008年以前为起步发展阶段。此阶段仍以粗放增长方式为主,绿色生态发展仍停留在传统的集约发展倡行阶段,整体表现差的属性值相对最高,在0.462-0.691之间,绿色生态发展整体表现较差。二是2008-2012年间的相持发展阶段。此阶段主要特征为:绿色生态发展表现中等的属性值最高,在0.472-0.669之间,长三角粗放型增长方式转型初见效果,在这一过程中,长三角绿色生态发展与粗放型增长并存,绿色生态发展属性整体表现中等。三是2013年及以后加快发展阶段。此阶段主要特征为:期间绿色生态发展表现优秀的属性值最高,在0.435-0.593之间,意味着该阶段绿色生态发展的整体表现较好,呈加快发展趋势,而粗放型增长方式开始衰弱,真正进入了绿色生态发展时代,尤其是2014年以后,属性值达到0.5以上,呈稳健向好发展态势。但此阶段表现差的属性值高于表现中等的属性值,即表现差的风险仍然存在。这说明2013年以后,长三角目前的绿色生态发展尚未形成一个成熟的发展模式,需要继续深入实践探索。2019年,国务院批复同意《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明确支持打造长三角绿色生态示范区的发展。

不同地区发展的演变存在时滞差异,与长三角的表现属性演变为优秀的时间节点(2013年)比较,可以分为动力转换快速型和动力转换滞后型两种(见表3)。滞后型发展转变向好的时间节点滞后于长三角整体,需要大力扶持。快速型发展向好的时间节点同步或超前长三角整体,需要充分发挥动力转变示范作用。同时,本文认为:从发展政策实施效果看,发展政策实施持续2年及以上时间,其效果可能会显现(1年时间太短),2年以下则未必。依据发展属性变好的时间节点与发展属性变中等的时间节点间隔的连续性长度可分为:渐进式发展(连续间隔达3年及以上)、跨越式发展(连续间隔达2年)、跳跃式发展(连续间隔2年以下,也包括无转中的时间节点,即从发展属性差的状态直接跳跃为发展属性好的状态)、倒退式发展(发展属性无转好态势,甚至呈持续变差的状态)。从结果看,上海、无锡、苏州、扬州、镇江、嘉兴绿色生态发展属性转好的时间节点早于长三角整体转好的时间节点,这些地区在区域绿色生态一体化发展中起着发展的动力引领作用,且这些区域绿色生态发展属性由差转中的时间节点到从中转好的时间节点跨度(下文简称“中转好时间”)在3年及以上,说明它们的绿色生态发展呈较为稳健的渐进式发展模式。2019年,长三角便将上海市青浦区、苏州市吴江区、嘉兴市嘉善县,面积约2300平方公里地区划作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其他地区归属类型详见表2。尽管部分地区目前绿色生态综合发展水平较高,但发展类型却表现为滞后型,表明这些地区向好的动力转变速度未跟上长三角整体向好的动力转变速度,粗放发展转型较慢,发展方式的转变和良性循环发展需要更加深入且快速地推进,亟待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杜绝“以黑育绿”的做法,加快形成绿色的良性循环发展。

表3 单个地区的发展模式识别结果

(三)长三角绿色生态“竞合”发展格局

基于不同生态位下的“竞合”视角,研究发现:长三角各地区绿色生态发展之间的潜在关系包含了多种自发性的竞合联盟,具体可识别为低竞合、偏竞争、偏合作和高竞合四种模式,竞合结构比依次为:1.55∶3.92∶2.08∶1.00,利用长三角所有地区间潜在的高竞合模式数在组合总数中的占比计算,得到区域内部的高竞合发展孵化程度较低,为11.69%,内部以偏竞争模式为主,合作势头发展较好(20)徐琴:《从横向协作,竞合联盟到区域共同体的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现代经济探讨》,2019年第9期。,但形成潜在的高竞合模式最少,尤其是省会区域,尚不存在高竞合发展模式。具体以上海为例,偏竞争主要包括:上海-宁波、上海-苏州,即这些地区绿色生态的不同生态位结构的发展战略方向相似,发展水平势差较小,资源配置和发展需求间将存在较强的竞争关系,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过程中,应寻求这些地区间的差异优势,公平且合理地配置发展资源。偏合作则包括:上海-台州、上海-嘉兴、上海-扬州、上海-南通等,这些地区绿色生态发展的不同生态位结构的发展战略方向相似,但发展水平势差较大,资源配置存在一定竞争,但发展需求水平间存在较大差异,存在优势互补的空间,潜在的合作空间较大,应充分发挥高水平地区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地区间合作,带动帮扶低水平地区的发展。低竞合包括:上海-南京、上海-金华、上海-芜湖等,这些地区绿色生态发展不同生态位结构的发展战略方向不相似,发展水平势差较大,资源配置存在竞争空间较小,发展需求水平也存在较大差异,潜在的合作空间较小,应充分挖掘各地区间的优势互补空间,找到发展的共同需求,加强地区间的交流与合作,在合作中提升竞合水平。四个省级区域中未有高竞合关系存在,说明长三角区域各地区之间的绿色生态发展尚缺乏良性的高水平的竞合模式,这不利于促进区域间的资源共享与交流,也不利于提升主体间的发展韧性和创新能力等(21)樊耘、余宝琦、纪晓鹏:《组织文化分类的演进与竞合(双C)文化模型的提出》,《管理评论》,2009年第1期。。随着长三角进入共同体发展阶段,在绿色生态各相关领域建立良性的竞合发展模式,提升各地间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是实现打造“一极三区一高地”战略定位的重要举措。各地间竞合情况详见表4:

表4 地区间潜在的竞合模式识别结果

四、结论与政策启示

本文结合长三角绿色生态发展实际问题,构建绿色生态发展评估体系,并基于2003-2019年样本数据,运用熵权扰动属性模型和双竞合模型,评估了其一体化发展状况。研究表明:长三角绿色生态发展态势持续向好,大致历经了2003-2008年间的起步发展阶段、2008-2012年间的相持发展阶段和2013年及以后加快发展阶段,但发展的整体水平较低。各地区综合发展严重不平衡,大致呈现从东中-东南-东北-西部依次降低格局。推进长三角绿色生态一体化发展正当其时。发展类型主要分为动力引领型和动力滞后型两种,发展模式除铜陵为倒退型外,其他地区主要为渐进式、跨越式、跳跃式三种,详见表3。从双竞合模式看,主要存在低竞合、偏竞争、偏合作和高竞合的四种发展模式,竞合结构比为:1.55∶3.92∶2.08∶1.00,区域内部的高竞合孵化程度较低,为11.69%,主要以偏竞争模式为主,潜在的高竞合模式最少,尤其是省会区域,尚不存在高竞合发展模式。这说明在长三角绿色生态一体化发展过程中,不同区域间的发展尚未真正形成良性的竞合发展模式。

政策启示有:一是应对症下药,补足短板,加快绿色生态一体化水平提升。如绿色市场发展方面,借新型城镇化建设之际,注重平衡发展,培育孵化城乡结合部区域间的市场建设,加快产-城融合,加大绿色市场建设力度。绿色环境发展方面,要持续加大市容卫生环境治理投资。绿色安全发展方面,应尽快出台降低长三角生育成本政策,建立三胎生育鼓励机制,确保人口稳步增长。同时,前期粗放的城镇化和市民化进程带来的耕地大面积撂荒,影响了粮食生产安全,需要尽快统计闲置、撂荒的土地面积,做好土地再利用规划,确保粮食生产安全发展。此外,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外部环境污染加剧、压力生活方式转变等致使人们慢性病发生率有所上升,加之医疗成本昂贵,更是严重影响了人们的生命健康安全,这需要进一步加大社会治理力度,加快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人们的生命健康安全。二是找准地区发展定位,加快精准融合。引领型发展的地区需要保持发展的比较优势,而对于滞后型的渐进式发展的地区而言,注重通过加快地区产业结构优化与升级等,提升发展动力转换的速度;对滞后型跨越式或跳跃式发展模式的地区而言,须注重完善发展过程中的评估机制,避免发展“用力过猛”。这是实现稳健向好的重要措施。三是建立竞合发展评估机制,加快高竞合模式孵化。建立竞合评估机制可引导地区避开低效合作,发展比较优势,提升各自的竞争力,从而全面加快地区间良性高竞合发展模式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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