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分

  • 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事故中监管责任追究情况分析
    处罚人数比例行政处分种类及事故涉及行政监管部门(一)行政处分种类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此条例仅适用于行政机关公务员,如涉及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的行政处分,一般参照《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处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对有职务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的公职人员,可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此处分非行政处分。依据《中国共产党

    城市与减灾 2023年1期2023-02-21

  •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与行政处分衔接的问题及完善
    员政务处分与行政处分的处分主体不同,处分对象不尽相同,但在很大程度上重合,处分事由均是因违反法律法规而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从处分对象和处分事由来看,二者存在衔接的可能性。[1]而如何实现公职人员政务处分与行政处分的衔接,是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一、公职人员政务处分与行政处分衔接的必要性(一)推动政务处分与行政处分实现双轨运行从属性来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与行政处分均为法律处分。从宏观角度看,作出政务处分与行政处分的主体分别是监察委和国家行政机关,这两个主体不存在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2年1期2022-02-04

  • 中共中央关于中小贪污分子分别处分问题的补充指示①
    以不同程度的行政处分,以示严肃。其有在革命工作中一贯表现好,偶犯贪污错误,数量甚小者,还可以免予行政处分。此外尚有一些迹近贪污、按其实际不能叫作贪污者,不应以贪污论。如此规定,大约有百分之八十五以上的中小贪污分子可免刑事处分(即不送法院,不判徒刑),而只给以行政处分,便于争取团结和教育改造这一批人,以利开展“三反”斗争和建设工作。关于行政处分的项目,除中央已规定撤职、降级、调职、记过等四项外,兹再增加警告一项,共为五项。估计有很多小贪污分子,例如五十万元以

    支部建设 2021年30期2021-11-15

  • 论行政行为形式认定标准
    体意义上的“行政处分”(Verwaltungsakt,仍又译“行政行为”,或译“行政处理”)。所谓“行为形式”(Handlungsformen),其实通常是在较广泛意义上的行政活动概念层面使用,但为概念上的统一起见,本文仍采用“行政行为”之表述。根据毛雷尔和瓦尔德霍夫的归纳,行政行为形式(Handlungsformen der Verwaltung)呈现如下的划分结构。〔31〕Vgl Maurer/Waldhoff, Allgemeines Verwalt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21年4期2021-07-30

  • 行政处分与政务处分并行的现实问题与完善路径
    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处分。而监察体制改革后,在党纪处分与刑罚处罚外,行政机关公务员还可能受到行政处分或监察机关作出的政务处分。质言之,行政处分与政务处分并行模式并未在实质上增加行政机关公务员最终受到的处分种类——政务处分与行政处分的适用情形与法律后果都具有高度的一致性,“择一适用”。尽管比照监察体制改革的目标,行政处分与政务处分择一适用不符合整合反腐资源、集中反腐力量的大方向,监察体制改革却并未将行政机关的内部监察职能收归国家监察权,而是继续保留行政处分。何以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21年6期2021-01-13

  • 从行政法角度分析高校行政法上行政行为意义
    分。二、学校行政处分的属性以及努某背后的行政处分原理。首先分清公行政和私行政。行政在语义上可以理解为“管理、执行事务”。而他们两者的区别在于:公共行政主体原则上是国家及其代表机关机构,私行政是私法上的主体。公共行政在于追求和维护公共利益,后者则在于满足私法主体的利益。前面已经论述,对努某某的处罚,并不是行政法意义上处罚,而是一种基于内部管理的处分,可以理解为行政处分,但是是私行政框架下的行政处分,而不是公行政框架下的。行政处分在行政法学领域更多体现在公务员

    时代人物 2020年27期2020-12-07

  • 官当制度定性论
    说、刑罚说、行政处分说、易刑规则说四种观点。(一)特权说特权说系通说,这种观点认为,官当是典型的特权法,它同议、请、减、赎、除、免一样,均属于纳礼入刑的特权。以唐律为例,清朝大律学家薛允升曾评论道:“唐律,职官犯罪,既有议、请、减、荫之章,又有除、免、当、赎之别……其优待臣下,可谓无微不至矣。”[4]有学者对通说观点提出异议,认为特权说最大的缺陷在于只关注了以官当刑后不实际处以刑罚的事实,而忽视了官当本身也是一种现实存在着的处罚。[5]这种质疑合理地指出了

    湖南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4期2020-01-18

  • 论我国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新《公务员法》关于处分制度的修订
    的处分主要有行政处分、党纪处分和刑罚三种情形,分别由行政监察机关、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司法机关具体执行。这种由不同机关分别追究公务员责任的“分散模式”往往使得各机关之间职能交叉、权责不一、衔接不顺,未能充分发挥最初构建该制度所要达到的功能和效用。为了构建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中共中央印发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以职能为导向,将同反腐败职能有关的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进行机构上的整合,组建全新的国家机关,即国家监

    周口师范学院学报 2019年6期2019-12-13

  • 论对行政公务员的行政处分和政务处分双轨机制之间的调适
    同的处分,即行政处分和政务处分。这种处分上的双轨制是在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的单轨制基础上,增设监察机关的外部制约,强化对行政公务员遵纪守法的控制。双轨制赋予了行政机关和监察机关对公务员的违法违纪行为共同的处分权,为了避免处分结果上的重复和差异带来适用上的难题,对同一主体的同一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以作出处分结果的先后为据,采用处分结果的“先占”原则。这种制度上或技术上的处理,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调适了双轨制的有序运作,但是双轨制的运作仍然存在制度上的“缝隙”和技术

    重庆社会科学 2019年12期2019-09-10

  • 干部处分解除后怎么办
    察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在解除处分方面也有了新的变化。2018年4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参照党纪处分期满后自动解除的相关规定,在第十条规定:公职人员受到开除以外的政务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法行为的,处分期满后自动解除。处分解除后,受处分的公职人员不再受原处分影响。由此可知,只要受处分人员能够真诚悔过、痛改前非,符合解除处分条件,其政务处分期满后将自动解除,不需要再另行履行处分解除程序。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

    新传奇 2019年24期2019-09-06

  • 干部被处分影响期满后怎么办
    察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在解除处分方面也有了新的变化。2018年4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参照党纪处分期满后自动解除的相关规定,在第十条规定公职人员受到开除以外的政务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法行为的,处分期满后自动解除。处分解除后,受处分的公职人员不再受原处分影响。由此可知,只要受处分人员能够真诚悔过、痛改前非,符合解除处分条件,其政务处分期满后将自动解除,不需要再另行履行处分解除程序。现实中还有一種情况,即

    畅谈 2019年9期2019-05-27

  • 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行政处分救济分析
    公务员法》对行政处分以及救济措施做了新的规定。在这样的背景下,本文对《公务员法》的变化和特征进行分析,以期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有进一步的理解,并对法权平衡理论提供一个研究视角。【关键词】全面从严治党;行政处分行政处分救济一、全面從严治党:行政处分救济规范化的背景法作为调整社会行为的规范,以“权力”和“权利”为基本范畴,对社会行为进行规制,实现“权利”和“权力”平衡状态是法的直接价值。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是国家治理的一条鲜明主线和特征,在这个过程中

    智富时代 2019年3期2019-04-30

  • 关于教育主管部门处分教师行为的司法审查
    【摘 要】 行政处分属损益性行政行为,一经做出并生效,将剥夺或限制被处分者的权益,对其产生不利影响,故行政机关应严格遵循法律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对相关违法或违纪的工作人员进行处分。本文以毕义武诉高青县教育局行政处分案为例,分析了行政处分案件中的受案范围、法律适用和处分量级等几个法律问题。【关键词】 行政处分;开除处分;受案范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一、拟讨论的案例1、基本案情原告毕义武原为高青县黑里寨孟集小学教师,事业编制。2008年11月至12月期间,毕义武以

    新西部·中旬刊 2018年7期2018-10-29

  • 禹州:非法采矿监管不力将被追责
    的,依纪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办法》规定,有关部门和派出机构的相关人员违反规定审查、审批和办理有关证照或手续的;对非法采矿查处打击不力的;不履行法定职责,推诿扯皮,造成非法采矿活动长期存在的;对移送的非法采矿案件拖而不办或办而无果的;参与非法采矿或为其提供便利的,視情节给予责令作出检查、通报批评、调离执法岗位、取消执法资格、劝其引咎辞职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纪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此外

    资源导刊 2018年8期2018-09-10

  • 行政处分在行政责任追究中的落实 ——以行政主体责任追究与行政处分的衔接为切入点
    要成因。其中行政处分作为行政公务人员承担行政责任最严格的表现形式,更是缺少应有的法律规范。虽然法律对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有所规定,但由于行政处分的实施主体是任命机关或监察机关,行政相对人不能干预,实践中责任追究往往无法落实到个体,由行政主体承担相应行政责任即告结束。因此,如何弥补行政处分制度的缺失以构建全方位的行政责任追究机制,是目前确保行政责任落实到位的重点和难点,同时也是行政处分制度制约、监督权力行使并改善行政伦理道德的关键所在。由此产生一种设想,通过建

    东岳论丛 2018年6期2018-04-11

  • 解释贪污罪中非数额情节的两点思考
    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和“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这两种与数额无关的情节。“由于我国立法采取定性加定量的立法方式,那些数额较小、情节较轻、未构成犯罪的贪污、受贿和挪用公款行为,一般会给予当事人党纪、行政处分。如果当事人在受到党纪、行政处分以后,并不悔改,继续实施贪污、受贿犯罪,则应当受到较为严厉的刑罚处罚。”②但是《解释》表明,凡是有过故意犯罪前科或者因贪污受过党纪、性质处分的,都机械适用,要么折抵贪污数额要么升一格法定刑,其他情况在所不闻,当然会造

    山西青年 2018年9期2018-01-26

  • 行政协议效力审查规则探究
    行政法学中的行政处分相当,下文不作具体区分)行为。以PPP协议为例,可能涉及项目审批规划、政府特许经营权授予、国有土地出让、项目监督管理等多项公权力的行政处分行为。上述行政处分的容许性与合法性状态各异,究竟如何影响行政协议的效力?适用于单一具体行政行为效力审查的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模式难以解答上述问题。(二)合同效力审查模式及其局限性合同效力审查模式主要审查行政协议中契约关系的效力。合同效力规则从尊重当事人的契约自由出发,进而调整双方的利益关系。案例一中,被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山东审判) 2018年6期2018-01-22

  • 12省市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细则,藏着什么秘密?
    人予以完善的行政处分救济措施来配套执行。被问责和被调整的领导干部可能是出于某些主观原因而“被下”。但现有的行政处分申诉制度还不完善,未将行政处分纳入司法救济范围,尚待建立行政处分错案的追究制度。其次,在各省实施细则中未提及被“下”对象的查阅档案权,受到纪律处分的公务员难以了解有关处分的详细情况,无法第一时间有效辩护。最后,我国立法实践对行政处分没有统一的概念,对其也没有明确的界定及量化,因此运用行政处分时可能会标准不一,相互矛盾。从法理上说,行政首长在整个

    公务员文萃 2017年8期2017-08-17

  • 辽宁立法规定大气污染查处不力给予行政处分
    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这9种情形包括:对大气环境违法行为包庇的;对重大大气环境违法案件或者突出的大气污染问题查处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未按照规定制定、实施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的;未依法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违反规定核发排污许可证的;应当依法公开大气环境信息而未公开的;对举报不及时处理或者泄露举报人相关信息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偵查的大气污染案件不移送的;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这些情形若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

    上海人大月刊 2017年7期2017-07-24

  • 12省份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细则,藏着什么秘密?
    人予以完善的行政处分救济措施来配套执行。被问责和被调整的领导干部可能是出于某些主观原因而“被下”。但现有的行政处分申诉制度还不完善,未将行政处分纳入司法救济范围,尚待建立行政处分错案的追究制度。其次,在各省实施细则中未提及被“下”对象的查阅档案权,受到纪律处分的公务员难以了解有关处分的详细情况,无法第一时间有效辩护。最后,我国立法实践对行政处分没有统一的概念,对其也没有明确的界定及量化,因此运用行政处分时可能会标准不一,相互矛盾。从法理上说,行政首长在整个

    廉政瞭望 2017年2期2017-03-13

  • 处分在消防执法中的适用问题研究
    在阐述处分、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等基本概念的基础上,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7条规定的处分作了详细对比分析,指出这一处分在性质上应是行政处分,但在实际中因执法主体与处分对象的问题却难于执行。为此,提出了在处分性质、对象、依据和程序等方面的明确立法修改意见,对消防执法活动及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具有现实指导意义。处分;行政处分;行政处罚;立法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第67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违反本法第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学报 2017年6期2017-01-24

  • 员工已离职半年,公司仍给行政处分
    年,公司仍给行政处分文_李一然 苏振案例回放:2014年11月,张某与某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然而,2015年6月,某公司却对张某给予了行政警告处分。由于公司在张某离职时没有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及档案转移,公司将《处分决定》放入了张某的档案。张某认为,公司在其离职之后对其进行处分属于无效处分,故诉至法院请求撤销该行政处分,并将该处分撤出个人档案。一审过程中,某公司辩称,张某在职期间存在对工作不负责,导致陪团出国经费和人员护照丢失以及旷工的问题,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

    工友 2016年2期2016-05-15

  • 韩国给68家“涉华”旅行社亮红灯
    业贡献程度、行政处分经历等。这次被取缔资格的68家旅行社中,27家是因团费不合常理地超低,16家是因没有与翻译向导签订标准条款合同,14家是因被行政处分记过6分以上,6家是因最近1年接待的团队游客数不够100人的原因分别被取缔资格。而另外5家旅行社则自愿放弃该资格。 韩国《国民日报》28日称,这是文体部于本月3日出台改善中国团队游客接待市场的方案对策后首次采取的相关举措,并且一举将多达40%的不够资质的旅行社逐出市场,显示要严加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的决心。

    环球时报 2016-03-292016-03-29

  • 原告适格论
    判的对象,即行政处分性之有无。正如我们从《诉的利益》中所看到的那样,原田教授主张,狭义的诉的利益和原告适格以及行政处分性,只不过是从不同的角度来判断具体诉求是否具有发动审判权的价值或者必要性而已,因此通盘将它们理解为“诉的利益”。应该承认,原田教授的这种“三位一体式”的理解,在对诉的利益做整体认知和把握时有其必要与方便之处,亦不无道理[注]与原田教授相同,也有一部分学者针对“诉的利益”,采用这种“三位一体式”的理解。[1]。但是,当我们围绕诉的利益就具体案

    财经法学 2016年4期2016-03-27

  • 论高校校园侵权的有效防范——以校园侵权行政法律责任为方向
    政法律责任;行政处分;行政处罚论高校校园侵权的有效防范——以校园侵权行政法律责任为方向文/缪文武摘要:在我国,校园侵权已经成为一个全社会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学界对校园侵权法律责任的研究也从未间断。本文选择高校校园侵权的行政法律责任为方向,探讨了几类主体行政法律责任的承担问题。关键词:高校校园侵权;行政法律责任;行政处分;行政处罚作者简介:缪文武(1979.10-),男,汉,昆明学院教师,主要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及教育法学研究。中图分类号:G647文献标志码:码

    亚太教育 2015年30期2015-09-22

  • 中庸思想对高等教育的指导作用
    比例原则,即行政处分的力度应当和行政行为的性质相适应,不能对情节轻微的行为适用严苛的行政处分,也不能对情节严重的行为适用轻微的行政处分。高等教育管理作为行政行为的一种,也经常产生一些行政处分,比如针对教师和学生的行政处分,在进行处分的同时必须要把握好“过犹不及”这个基本原则,针对行为的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切忌轻罪重罚、重罪轻罚。3.和而不同“和而不同”来自《论语·子路》。孔子讨厌那些“墙头草”,他认为这些人说话做事没有原则,不能称之为君子。但是,孔子同

    法制博览 2015年21期2015-02-06

  • 论我国《统计法》中法律责任的合理化设定
    虚假数据给予行政处分、通报批评;统计人员篡改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同样给予行政处分、通报批评;并补充规定了地方、部门、单位的领导人打击报复统计人员的行政和刑事责任。在处罚措施上,增加规定了通报批评、警告、罚款等,并明确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执行。此外,96年《统计法》还详细规定了统计调查对象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或者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骗取荣誉称号、物质奖励或者晋升职务;利用统计调查窃取国家秘密,利用统计调查损害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3年7期2013-04-11

  • 我国当前可诉行政监察行为刍议
    现形式有给予行政处分或没收财物的行政监察决定、建议给予行政处分或没收财物的监察建议、对涉案财物采取扣留等强制措施等。依据当前法学界的多数观点,行政处分属于内部行政行为,故不属于当前我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但是,除了给予行政处分的行政监察决定之外,其他行政监察行为比如行政监察建议、拒绝对举报案件予以受理等,是否也一概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对此则鲜有充分探讨。为此,笔者结合本身法律实践对上述问题进行浅显分析,以企抛砖引玉,引起学界对此问题的关注。一、行政诉讼

    河北经贸大学学报(综合版) 2013年2期2013-04-06

  • 论公务员行政处分的法律救济
    4)论公务员行政处分的法律救济袁周斌(湖北警官学院 法律系,湖北 武汉430034)行政处分是对应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公务员予以惩戒的法定形式。如果行政处分违法或不当则有可能侵害公务员的合法权益。考察世界各国行政法,一般都构建了公务员因行政处分遭受权益损害的法律救济制度。我国大陆地区现行的公务员行政处分法律救济制度存在诸多缺陷,未能充分实现其保障公务员权益的目标。完善现行的公务员行政处分法律救济制度,应当建立公务员行政处分的司法救济机制,并健全公务员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2年3期2012-04-12

  • 行政契约和行政处分的替代关系和选择标准之研究*
    )行政契约和行政处分的替代关系和选择标准之研究*黄学贤 陈铭聪(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苏州 215006)行政契约和行政处分都是针对个案为最终的解决,亦即针对当前具体个案做出足以改变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决定。但是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和法律关系的多样化和复杂化,民主国家和法治国家思想的推行,行政契约在行政实务上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原本应属于国家单方高权行为的行政处分,都已被合意性的行政契约所取代之。所以,在目前的社会,行政契约和行政处分之间竞争关系已经变成一种常

    江淮论坛 2011年4期2011-11-21

  • 安监总局: 领导未下井将罚煤矿十五万元
    告直至撤职的行政处分,同时对煤矿企业处15万元罚款。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近日发布的规定,从明年元旦起,对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将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发放给工亡职工近亲属。同时,依法发放工亡职工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规定重申建立健全煤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煤矿要有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保证煤矿井下24小时有矿领导带班。对于领导班子成员未按规定下井带班的,规定称将

    共产党员(辽宁) 2010年20期2010-08-15

  • 清初行政处分制度探析——以巡按御史为主体的考察
    政治体制中,行政处分是王朝维系政治运行的重要手段,在具体政务实施过程中,起到督促官吏工作,严肃法制纪律,严格工作程序,以及反腐倡廉等多方面的作用,既保证了王朝对整个行政体系的监督控制,又在一定程度上确保统治机器的正常运转。而巡按制度作为清代监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仅存于顺治一朝,但其在清初的行政处分制度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是考察清代行政处分制度所无法逾越的重要一环。巡按制度是明清两代监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明自洪武时起就派遣御史巡按地方州县,永乐元

    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0年3期2010-01-29

  • 浅议我国行政处分救济制度
    部管理手段的行政处分,是国家行政机关对违法失职或违反纪律的国家公务员的一种法律制裁措施。公务员惩戒处分应有充分适当的救济途径是西方发达国家的普遍做法。在法国,公务员不服惩戒处分可以采取行政上的救济手段和审判上的救济手段。美国的公务员权利救济方式有行政系统内部救济,也有司法救济,还有程序性权利保障。在我国,受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制,公务员行政处分救济制度还不完善,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的理论研究。一、行政处分内涵之界定对于行政处分的基本内涵,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观点。

    魅力中国 2009年17期2009-09-27

  • 《档案法》中的法律责任探讨
    律责任。二、行政处分不是法律责任《档案法》“法律责任”一章,共列出七种处罚办法,其中,虽然也少量使用了行政处罚的手段,如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但这些手段的适用范围受到了严格的限制,只适用于某些特定的行为和特定的情况。在七种处罚办法中占主导地位并广泛适用的是“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但这并不是合理的处罚手段。对违反《档案法》的行为不能“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而只能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国家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给予的制裁,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处

    北京档案 2009年1期2009-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