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玉婷
(广东金融学院 公共管理系,广东 广州 510520)
所谓社会工作职业化,一般是指在满足人类特定需要基础上的社会工作活动被社会认定为是一种专门的职业领域并获得专业化发展的过程。[1]社会工作起源于17世纪初的英国的贫民救济和慈善事业,其职业化的发展经历了一百多年的时间,在西方国家已经相当成熟,不仅成为一门专业、一个学科,更是一项社会职业。然而,作为一种“舶来品”,在20世纪80年代左右社会工作才引入到中国,起步相对比较晚,目前仍然处于“半职业化”的起步阶段,还没有建立起完整的社会工作职业体系,面临着许多的问题和挑战。
当前我国社会经历着社会转型期,客观上催生了社会工作的职业化发展。如何在制度的层面上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本土化发展的道路,是当前一项重要的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与社会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经历着一场复杂而特殊的总体性社会变迁。综合社会学的领域的研究,关于“社会转型期”主要有来自三方面的理解,一是指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体制转轨,二是指社会结构的转变,包括了结构转换、机制转轨、利益调整和观念转变等等,三是指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的社会形态变迁。由此可见,社会转型期这一特殊状态必然会给社会工作带来许多的机遇和挑战。
首先,日益复杂的社会问题带给社会工作很多需求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