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研究

2014-08-15 00:44张燕红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 2014年6期
关键词:外资企业带头人党务

张燕红

(中共泉州市委党校 党史党建教研室,福建 泉州 362000)

外资企业党组织带头人是贯彻执行党在外资企业各项方针政策的组织者,是企业党组织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抓党建重在抓队伍,抓队伍重在抓带头人,构建一支优秀的外资企业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对壮大外资企业党组织,稳定和发展外资经济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的部署,全面总结泉州市各地加强外资企业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的经验做法,笔者深入各县(市、区)调研,通过实地察看、座谈讨论等形式了解各地经验做法,听取意见建议,探索加强外资企业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具体举措。

一、泉州市外资企业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的探索与实践

近年来,为切实加强外资企业党建工作,泉州市始终把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摆上重要位置,按照“选优配强、真情关爱”的原则,着力抓好外资企业党组织带头人的选、育、管、用,建设一支素质过硬的带头人队伍。

1.多样化选用。坚持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外资企业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采取“企业内聘一批、社会招聘一批、机关选聘一批”等办法,由地方党委组织部门与企业共同双向选聘党组织带头人,重点从企业现有党务工作者、管理层或生产技术骨干中的党员择优聘用,从高校党员毕业生中公开选聘,从各级涉企部门的年轻干部或后备干部中推荐选聘。几年来,泉州市双向选聘外资企业党组织带头人371人。

2.专业化培训。依托省级非公企业党员教育培训示范基地,各级党校、党建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接收站点和基层党员轮训课堂,加强对外资企业党组织带头人队伍的培训,不断提高其履职能力。2013年以来,市、县两级累计举办18期培训班,组织重点外资企业党组织带头人到江苏、浙江等地区考察学习。同时,开设外资企业党组织带头人论坛,建立外资企业党建工作片区会议制度,推动区域间党建工作横向交流、取长补短、经验共享。

3.规范化管理。明确外资企业党组织带头人必须履行组织领导、宣传引导、牵头协调、探索引领、联系群众五项主要职责,建立落实外资企业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分级管理评议制度。党组织带头人每年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和所在企业党员群众报告工作、接受述职评议,并把党建工作情况作为兑现津贴待遇、参与评优评先和岗位续聘的重要依据。例如,安溪县每年组织外资企业党组织带头人通过会议、书面、网络等方式向县个体私营经济党委、企业出资人、党员员工述职,述职考评结果作为带头人评先评优、年终奖励和工资晋升的重要依据。

4.制度化激励。在政治待遇上:实行推荐各类代表优先、评选各类先进优先、参与重要活动优先、选派学习培训优先、推荐提拔使用优先和文件材料阅送优先制度,全市先后推荐74名外资企业党组织带头人选任各级“两代表一委员”,121人次获评各级优秀党员和党务工作者。在经济待遇上:推行最低工资制、固定补贴制和误工补贴制,规定企业党组织带头人享受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待遇,在条件较好的石狮、泉州开发区等地,党组织带头人每人每月给予300元至900元的固定补贴。在成长激励上:泉港、石狮等县(市、区)试行从企业党组织带头人中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外资企业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面临的困难

1.队伍履职心态复杂。由于文化背景、价值理念、意识形态的差异,外资企业出资人对政治组织在企业内部活动有顾虑,对成立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存在偏见,有的甚至抵触,直接影响了党组织带头人队伍的履职心态。一些带头人不敢大张旗鼓搞党建,只是按部就班,蜻蜓点水;有的“有想法没办法”,感到力不从心;有的“打工”思想严重,认为“端谁的碗、服谁管”,甚至只看出资人的脸色行事。

2.人才梯队比较单薄。由于外资企业党员人数总体偏少,且流动性较大,存在朝增暮减的现象,造成党组织带头人选拔范围受限,新手书记多、流动书记多,且后备人才比较匮乏。问卷调查显示,泉州市外资企业党组织书记任职时间累计不到1年的占60%、1—3年的占30%、3年以上的仅10%。大专以上仅占25%,50岁以下的不到一半。

3.激励保障尚显乏力。相比较传统领域,多数地方的财政对外资企业党建工作的投入还是偏少。特别是党建工作经费在企业管理费中税前列支制度,因缺乏法律支撑,没有配套的强制措施,实际工作中难以落实。在活动场所上,不少外资企业党组织没有专用的党建工作室。同时,外资企业党建工作难度大、待遇差、职业天花板低,这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党组织带头人的工作积极性。

三、加强外资企业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的对策

1.明确素质要求。中办发〔2012〕11号文件提出,要加强以党组织书记为重点的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按照守信念、讲奉献、重品行,懂经营、会管理、善协调,热爱党务工作和熟悉群众工作的标准,选优配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这清晰勾画出了包括外资企业在内的非公企业党组织带头人的选配要求。从此次调研的情况看,基层党员群众普遍反映,新形势下的外资企业党组织带头人至少应具备以下素质:第一,对党忠诚,信念坚定。就外资企业党组织带头人队伍而言,能不能按党的政策、党的要求、党的规矩办事,关系到党的宗旨在外资企业的落实,关系到党的政策在外资企业的贯彻,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在外资企业的巩固。基层普遍反映,对党忠诚、信念坚定,是对外资企业党组织带头人的基本要求。只有对党忠诚、信念坚定,才能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外资企业党组织带头人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讲政治、讲党性,明事理、辨是非,坚定理想信念,始终与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一致。第二,公道正派,乐于奉献。基层普遍反映,外资企业党组织带头人长期在企业生产经营一线,直接与外资企业出资人、职工群众打交道,能不能做到公道正派,既事关个人会不会被认可,更事关出资人、职工群众“怎么看待党组织”的问题。基层认为,讲奉献,是党员的“内核”,更是对党组织带头人的基本要求。与一般非公企业相比,外资企业党组织要“有位”,必须先“有为”。“有为”,既取决于能力,也取决于态度,这就要求外资企业党组织带头人不怕吃亏、甘于奉献,进而带领广大党员职工岗位奉献、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两个作用”。第三,素质全面,会带队伍。中办发〔2012〕11号文件明确提出,包括外资企业在内的非公企业党组织有六个方面的主要职责。这要求党组织带头人必须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特别是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维护企业和谐稳定、推进企业党建创新等方面的能力,做到既是党务工作的能手、群众工作的好手,也是经营管理的高手、谋事创业的强手。此外,党组织带头人要会抓班子、能带队伍,懂得用事业凝聚人心、用感情凝聚人心,让党员职工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

2.拓宽选拔渠道。通过调研,我们感到加强外资企业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拓宽带头人队伍的“源头活水”是前提。主要有五个渠道:第一,企业内聘。对规模以上外资企业且党务人才储备比较充足的,从企业内部直接选聘党组织带头人,重点选聘企业的管理决策层党员,实现党组织带头人与企业管理决策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第二,社会招聘。对企业出资人比较支持党建工作但党务人才比较缺乏的,通过市场化的方式,采取公开招聘“红色CEO”等做法,把懂企业经营管理且熟悉党务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招聘为党组织带头人。第三,机关选聘。对党建氛围一般、工作基础较弱的外资企业,从机关事业单位推荐素质全面、党务工作经验丰富的优秀干部到企业担任党组织带头人,帮助推动党建工作。第四,委托培养。借助高校平台资源,深化校地、校企合作,订单式委托培养党务人才。这项工作,泉州市已先行一步,率先在泉州师范学院开设企业党建课程,并在20家规模以上外资企业设立党建见习基地。第五,建库储备。建立企业党务人才库,明确入库条件和相关管理办法,及时把本地区优秀的企业党务人才吸收入库,为选拔党组织带头人储备充足人选。这项工作,泉州市已经先行在晋江试点,每年择优滚动管理100名左右的带头人后备人选。

3.提升素质能力。中办发〔2012〕11号文件对企业党组织书记的示范培训、普遍轮训、任职培训作出了明确要求。调研中,企业党组织书记普遍反映参加学习培训的机会偏少。其中,在“您希望上级党组织提供哪些支持和帮助”的问卷调查中,超过半数的企业党组织书记谈到“希望上级党组织加强联系指导、多提供学习培训机会”。建议从以下4个方面加强对党组织带头人的培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第一,依托党校轮训。把外资企业党组织带头人纳入各级党校的调训对象,采取省、市、县、乡分级培训的办法,保证每名党组织带头人每年至少参加1次集中轮训,不断提高做好本职工作、群众工作和服务企业发展的能力素质。第二,借助高校培训。充分发挥高校专业门类齐全、产学研结合紧密的优势,立足党组织带头人来自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不同岗位,有不同的培训需求,量身定制培训内容,进一步强化业务水平,提升素质能力。第三,横向互学互训。经常组织外资企业党组织带头人加强横向交流、互学互训。例如,成立外资企业党务工作者协会,定期交流经验做法;组织外资企业党务工作者外出参观考察,拓宽眼界。第四,资格认证助训。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借鉴专业技术人才执业资格认定的做法,探索实行外资企业党组织带头人资格认证制度,推动带头人队伍职业化,倒逼业务培训和能力提升。

4.优化工作环境。好的工作环境,是外资企业党组织带头人有效作为、发挥作用的重要条件。要立足外资企业实际,为党组织带头人创造好的工作环境。第一,舆论广泛造势。大力宣传外资企业党建的目的意义、工作成效,营造全社会普遍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环境。特别要通过领导挂钩、干部进企,真诚与外资企业出资人交朋友,既理解他们的顾虑,又想方设法释疑解惑,引导出资人理解支持党建工作,为党组织带头人开展党建工作提供有利条件。第二,改善工作硬件。按照“六有”(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标准,采取企业自建、上级帮建、共建共享等多种方式,帮助党员数量较多、条件具备的外资企业,建设相对固定、标准化、规范化的党组织活动场所。第三,落实经费保障。采取“财政拨助、党费补助、企业资助”相结合的办法,解决外资企业党建经费投入不足的问题。特别要针对企业党建经费税前列支政策难执行的实际,探索由地税部门统一代征再予返拨,确保企业党建经费真正落到实处。第四,注重人文关怀。主要帮助解决好党组织带头人的子女就学、配偶安置等问题,消除其后顾之忧。第五,拓宽作为平台。针对外资企业性质和员工团队的特点,弱化意识形态色彩,精心设计党建活动载体,创新形式内容,提高工作实效。例如,党群企联合接待日、党代表工作室、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党员标杆线、党员亮岗履职、党员承诺践诺、党员建言献策、党员技术攻关等,为党组织带头人提供干事创业的舞台。

5.完善激励保障。外资企业党组织带头人安心扎根企业,热心服务企业、服务党员、服务职工,需要有完善的激励保障。第一,政治激励。实行外资企业党组织带头人优先参评各级评先评优制度,扩大参选各级“两代表一委员”的比例。第二,经济激励。建立外资企业党组织带头人待遇报酬正常增长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专门岗位津贴。探索将外资企业党组织带头人纳入各级优秀人才范畴,运用评定职称、落实待遇等办法,激发其干事创业的热情。这方面,泉州市已经在晋江先行试点,对在外资企业从事党建工作的党务人员,按年限资历、工作绩效等相关条件,可分别参评初级、四级、三级、二级和一级等五个职级的党务工作者,每职级分别给予每月300~2000元工作津贴,在聘的一级或二级党务工作者可在晋江落户,家属户口可随迁,子女可分别享受晋江市第三类、第四类优秀人才子女入学的相应政策待遇。第三,成长激励。关心外资企业党组织带头人的成长,鼓励外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提拔使用。同时,要有意识地从优秀的外资企业党组织带头人中招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破解职业“天花板”。第四,权益保障。坚持在工作、生活等方面,对外资企业党组织带头人予以真情关爱。对带头人因坚持原则遭受不公正待遇或与企业发生争议时,上级党组织应给予帮助支持,维护其合法权益。同时,建议实行解聘外资企业党组织带头人报备制度,要求外资企业变更、解除或终止党组织带头人的劳动合同须提前向上级党组织备案。对表现良好的党组织带头人,上级党组织要帮助出面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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