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凯?傅树京
摘 要 按照营利与非营利对民办教育进行分类管理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通用做法,从国际经验和发展趋势来看,选择非营利性民办教育发展道路是民办高职教育发展的主流。随着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实施,非营利性民办高职教育发展面临产权制度不完善、信息公开不到位、治理机制不健全和扶持政策不清晰等困境。为保障非营利性民办高职教育健康发展,需要落实法人制度、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完善治理架构和健全扶持机制。
关键词 非营利性;民办高职教育;分类管理;治理;《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图分类号 G718.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21)09-0038-06
2003年《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我国民办教育事业快速发展,现已成为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力量。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提出,探索对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进行分类管理,为民办高职教育发展指明了方向。在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背景下,民办高职教育发展瓶颈因素越来越凸显,亟须修订相关法律条款。2016年修订《民办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新《民促法》)的最重要条款是关于对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高职教育管理的规定;2017年中央层面又出台了《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作为新《民促法》实施的配套文件。随后,各地也出台了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和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