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亲相隐

  • 亲亲相隐”制度在当今社会存在的价值研究
    问题的提出“亲亲相隐”制度是我国古代法制史一项重要制度,同时也影响了我国近现代立法。其源于周朝,汉唐以后随着法律儒家化的发展成为法定制度,直至今日,“亲亲相隐”的思想仍然在国民心中根深蒂固,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近亲属互相窝藏包庇的行为。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中并未规定近亲属实行上述行为可以从宽处罚。那么,在古代为了维护“亲亲尊尊”秩序而存在的“亲亲相隐”制度在当今中国社会是否有存在价值?我国《刑法》和司法实践是否应该吸收“亲亲相隐

    法制博览 2023年31期2023-12-10

  • 社会转型背景下的“亲亲相隐”制度问题与建议
    展,传统的“亲亲相隐”制度在实践中面临个人隐私保护的不完善性、家庭关系的界定和界限问题以及公共利益与个人权利的平衡难题。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不断改进和更新法律框架,考虑不同类型的家庭形式,确保权力行使的合理性和透明性,同时与社会和技术发展保持同步,以维护个人和家庭的隐私权利。一、“亲亲相隐”制度的概述“亲亲相隐”是一个以人为本的法治理念,强调保护个人的隐私权和尊重家庭关系。它承认个体在家庭和私人领域中的自主权和尊严,主张个人在不受干扰的环境中享有自由、安全和自

    区域治理 2023年22期2023-09-26

  • 2010年以来国内“亲亲相隐”制度研究述评
    0016)“亲亲相隐”,亦称“同居相为隐”或“亲属相为容隐”,简称容隐,指一定范围内的亲属可以互相庇护除谋反、谋叛、大逆以外的犯罪行为。“亲亲相隐”由伦理观念上升为法律制度经历了较长的发展演变过程。尽管学界对“亲亲相隐”制度始于何时仍有分歧,但丝毫不影响其在史学研究领域备受关注,并且在哲学界、法学界也引起了较大的研究热潮,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尤其是2002年以来,哲学界就儒家“亲亲相隐”伦理观念展开了一场声势浩大的、长达十几年之久的学术论争,内容涉及“亲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 2023年2期2023-02-22

  • 对立与统一:刑法中伦理因素的考量 ——从“亲亲相隐”和“亲亲相犯”切入
    的犯罪,即“亲亲相隐”和“亲亲相犯”。在亲属和家庭伦理中,如果法律强迫出卖和背叛,亲属和家庭关系中的信任和美好可能将无处安放。“为保存风纪,反而破坏人性;须知人性却是风纪之源泉。”[1]刑法中伦理关系的典型表现包括“亲亲相隐”和“亲亲相犯”的制度设计,目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两种制度的历史发展和价值借鉴方面。关于“亲亲相隐”制度的研究,有些从史料考证出发[2-4],也有些从儒家角度解读[5]或从人性角度解读[6],认为“亲亲相隐”制度是“限制公权力扩张的私权利

    巢湖学院学报 2022年1期2022-03-17

  • 亲亲相隐”之“隐”字探微
    要: 有关“亲亲相隐”的学术争论已持续近十余年,但两派主流观点的训诂基础都较为模糊。本文指出争论双方在文本解读上的缺陷,提供一种解决方案——对“亲亲相隐”中的“隐”字进行考察,主要分析关于“隐”的三种不同解释:缄口论将“隐”理解为隐默不言或微谏;檃栝论主张“隐”有矫正之意;隐匿论认为“隐”指隐瞒、隐蔽、包庇。通过对三种解释的优势与缺陷进行比较,隐匿论比缄口论和檃栝论更合理,我们不能将隐匿之隐单纯理解为无条件的包庇,应该放在历史语境中加以理解和解读,发现隐匿

    文教资料 2021年14期2021-08-27

  • 亲亲相隐”的时代价值及其刑事法适用重构
    ,借助于对“亲亲相隐”这一具有普适性、可归属人类社会文明精神共振产物的伦理原则进行研究,希冀在为其精神的法治化融入与适用提供路径的同时,也可以为法理与伦理的再平衡提供前见性思考。容隐制度,即我国古代的“亲亲相隐”规则,其基本精神是法律对于亲属之间存在的相互包庇行为给予减免处罚。该制度源于我国西周时期“亲亲”“尊尊”的社会伦理,后为历代王朝所沿承发展,入律成型,至中华法系解体而在中国大陆暂时性退出。近年,“亲亲相隐”规则理念在我国刑事法适用中已有回归,某种程

    哈尔滨学院学报 2021年2期2021-04-14

  • 简论“亲亲得相首匿”在我国当代法律中的价值
    申轩摘要:“亲亲相隐”是我国古代一项重要的诉讼制度,它一方面反映了儒家“纲常伦理”对于古代法律体系的影响,另一方面反映了古代社会对这种伦理价值的认同及追求,但对于“亲亲相隐”制度的看法,许多学者对此褒贬不一。本文大致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详述笔者查阅到的相关文献资料,梳理不同学者的理论认知,第二部分则从“亲亲相隐”的基本概念入手阐述其历史演变,第三部分结合国内外相关规定分析其在当代发了法律中的价值。关键词:亲亲相隐;中国古代法律;现代法律;价值一、文献综述

    科学与生活 2021年15期2021-01-14

  • 亲亲相隐刑事立法的重构与反思
    的核心内涵,亲亲相隐制度从古到今绵延数千年,强调赋予亲属一定的容隐权,尽管出于国家本位的考量在当代中国尚不存在亲亲相隐的精神和立法,但是,其具有保障人权、促进社会和谐的合理价值,符合了刑法的谦抑性。因此,亲亲相隐原则的吸收和制度的重构必然是现代刑法人文价值的重要体现。应当分两步重构亲亲相隐的原则和制度,一是通过刑事政策的贯彻,在司法实践中从解释论和程序论角度合理的吸收亲亲相隐的人文精神;二是通过立法,将亲亲相隐制度在法律层面进行重构。有关亲属的范围、相隐的

    克拉玛依学刊 2020年4期2020-12-06

  • 亲亲相隐”或“大义灭亲”:人伦秩序与公共秩序的关系研究
    代司法中的“亲亲相隐”,这有其合理价值。但在当前恶性犯罪不断增长的背景下,公共秩序的维护亦不容忽视。事实上,在某些情况下维护人伦秩序就是对公共秩序的破坏,即是说“大义灭亲”对于公共秩序的形成和保护是否仍有其合理价值而需要倡导呢?这个问题必须置于理论与实践、历史与现实之中加以考察,而不是简单主张“亲亲相隐”或“大义灭亲”。“亲亲相隐”与“大义灭亲”立法的理论依据“亲亲相隐”是指当某人的行为应当受到法律制裁时,其亲属出于自己真实情感的要求,可以选择保持沉默,而

    社会观察 2020年4期2020-11-15

  • 从“亲亲相隐”的发展看其法理基础
    还是在突出“亲亲相隐”思想的重要性。我国法治发展过程中可以吸收借鉴“亲亲相隐”中的相关思想,实质上也是法律与人伦的相结合,在促进法治的发展的同时达到良法善治的效果。关键词:亲亲相隐;起源;发展;法理基础一、“亲亲相隐”起源春秋时期的孔子在《论语·子路》里曾提出,“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原文意思是如果儿子犯了罪,父亲把儿子交出去,这是不正确的,父子之间本来就应该为对方着想,出了事应该互相为对方隐瞒才是。就算是犯罪也应该是如此。而此思想在古代法律政

    新教育论坛 2020年2期2020-09-10

  • 论亲属作证特免权的完善
    属特免权 “亲亲相隐” 亲属作证作者简介:张旭,重庆市秀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一部检察官,研究方向:刑法學、检察实务;杨亭,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检察三部检察官助理,研究方向:刑法学、检察实务。中图分类号:D925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

    法制与社会 2020年24期2020-09-07

  • 亲亲相隐制度及其现代化
    乐婷摘要:“亲亲相隐”制度是中国儒家思想中一个古老却充满争议的话题,这一制度以其独特的历史价值和重要的现实意义仍吸引着我们做进一步梳理和反思。通过追溯亲亲相隐这一制度的历史渊源,捕捉其所表现出来的特点,透过这些历史考察探究这一制度的价值与缺陷,发现以亲情伦理为纽带的亲亲相隐的法律制度在当今现代社会中仍然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与相对合理性,基于此对亲亲相隐是否适用于现代化的命题进行了分析。关键词:亲亲相隐 价值分析 现代化中图分类号:D929  文献标识码:A 

    现代交际 2020年14期2020-09-06

  • 亲属拒证制度研究
    亲属拒证权;亲亲相隐引言:证人、证言在在法庭中会起到重要作用,是证据的重要来源之一。我国刑事诉讼法一方面将证人证言规定为一种重要的法定证据,另一方面也强调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但是“亲属”作为一类特殊的证人,在特殊的庭审中,成了特殊的案件证人(如贪污犯罪案件)。当亲属成为案件的突破口,那其亲属证言将会被用于对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不利的指证。一、我国亲属拒证的产生背景和理论基础首次接触到“亲亲相隐”是在中国法制史的课堂中。课堂介绍了在我

    科海故事博览·下旬刊 2020年4期2020-08-28

  • 亲亲相隐回归的期待可能性
    梦晨摘要:“亲亲相隐”是中国古代法制史中非常重要的原则,最早源于春秋战国时期的儒家思想,在汉宣帝时期正式确立“父子相为隐”制度,该制度因利于维护宗族和谐关系、巩固统治地位,历来为统治者所采纳。但是即便在古代提倡亲亲相隐风气的情况下,民间仍广为流传大义“灭”亲的事迹。推崇亲亲相隐与鼓励大义“灭”亲,是两种价值理念的碰撞,是选择维护个人利益还是集体利益的辩驳。法律并非万能,道德与法律同为社会准则规范,亲情伦理、道义传统对于家庭和社会的黏合作用有时远甚于法律条款

    中文信息 2020年7期2020-08-20

  • 中西法律中的“亲亲相隐”比较研究文献综述
    中西法律中“亲亲相隐”的比较研究进行综述,从而深入地认识和把握这个法律文化现象在人类文明史中的地位和价值,促进学术界对此类人类文明共性或规律性的探讨,为“亲亲相隐”制度在我国现代法律中的发展和重建提供新思路。关键词:亲亲相隐;中西法律;比较;重建“亲亲相隐”最早起源于春秋时期,《论语·子路》中孔子主张“子为父隐,父为子隐,直在其中”。作为一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具有代表性的制度,自1977年以来,涌现出了許多知名学者,学术成果颇丰。但在二十世纪初,以哲学界为

    青年生活 2020年6期2020-03-28

  • 尧不能训丹朱、舜窃负而逃与孔子的“亲亲相隐
    例,可以用“亲亲相隐”来概括。它主要不是在阐明道德修养问题,因而谈不上“腐败”,而是阐明,在特殊情况下,应该如何处理矛盾着的既统一又对立的两个侧面的关系问题,因而这种“亲亲相隐”的原则,不仅对形成我国古代法律中的容隐权有重要影响,而且对于正确处理这一类关系具有普遍的意义。以下仅就这一问题,略述浅见,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一、尧舜时的“亲亲相隐”尧与其子丹朱的关系见于《尚书》等文献。《尚书·尧典》曰:“允厘百工,庶绩咸熙。帝曰:‘畴谘若时登庸?’放齐曰:‘胤

    临沂大学学报 2020年4期2020-02-27

  • 从“亲亲相隐”看刑事诉讼亲属作证豁免的法理价值
    权制度源自“亲亲相隐”之中亲属对于亲人的爱护之心。这表明通过刑罚并不足以威慑证人对其亲属所犯之罪不作伪证。丹宁勋爵说过:“正义不仅应当得到实现,而且还应当以人们能够看得到的方式实现。”在经济飞速发展的现代社会,制定任何政策都应符合法治,实施任何行为都应遵守法律的今天,任何诉讼活动都应该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条件下推进。该制度的确立表明了人的主体地位,这和康德哲学中“人本质上不是手段而是目的”的论断不谋而合。(二)限制作证豁免的相应犯罪种类亲属作证豁免权制度应

    法制与经济 2020年3期2020-02-25

  • 亲亲相隐”或“大义灭亲”: 人伦秩序与公共秩序的关系研究
    李俊摘要:“亲亲相隐”与“大义灭亲”这一对矛盾的背后,隐藏的命题是人伦秩序与公共秩序的关系,两者既有一致的一面,也有冲突的一面。笔者的研究成果主要有:第一,通过理论研究发现,“亲亲相隐”与“大义灭亲”的立法在理论上都有其合理性;第二,通过实证研究发现,受对家庭成员的信任度、法律素质和对意识形态的认同度的影响,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公民的告亲行为呈现出“亲亲相隐”与“大义灭亲”并存的状态;第三,基于理论与实证研究,并借鉴古今中外的相关立法,笔者认为在两种秩序发生冲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1期2020-02-10

  • 儒家“亲亲相隐”的困境之思
    0065)“亲亲相隐”可以说是一个历久弥新的话题,尤其在当代,儒家思想处在多种文化交流碰撞的时代背景下,“亲亲相隐”更是一个充满争议的话题,学者对“亲亲相隐”所持的态度不仅无法达成一种共识,而且明显呈现出支持与反对两种泾渭分明的立场。从本质上讲,“亲亲相隐”蕴含的主要问题在于价值选择,也就是选择“孝”还是选择“直”的问题,选择“孝”就是替父亲隐瞒罪行,选择“直”就是检举父亲罪行。“亲亲相隐”无疑是在价值多样性背景下的一种选择,我们从正义的视域出发,重新审视

    桂海论丛 2019年4期2019-12-17

  • 亲亲相隐”与亲属间窝藏、包庇罪的关系浅析*
    0一、引言“亲亲相隐”起源于先秦儒家的“父子相隐”学说,秦律中首次提到有关于“亲亲相隐”的法律规定:秦简中《法律问答》记载:“子告父母,臣妾告主,非公室告,勿听。可(何)谓‘非公室告’?主擅杀、刑、髡其子、臣妾,是谓‘非公室告’,勿听。而行告,告者罪。”①。“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②建国以来,刑事立法将“亲亲相隐”思想视作封建糟粕而抛弃。只要是帮助犯罪者进行逃脱罪行或隐匿,躲藏,提

    法制博览 2019年20期2019-12-13

  • 浅析“亲亲相隐”体现的人性思想
    234关于“亲亲相隐”思想,我国大部分学者认为是孔子最先提出,可直接追溯到儒家经典《论语》中,与此相呼应的思想在《孟子》中也有所体现。一、“亲亲相隐”的文本溯源《论语•子路》中记载: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朱子注“直躬”为“直身而行者”,钱穆认为“或说其人名躬,因行直,人称之曰直躬。一说其人姓名不传,因其行直,故称直躬。”【1】可见“直躬”解释为“行直”比较妥当,行为

    新生代 2019年18期2019-11-14

  • 古代“亲亲相隐”制度
    一、古代“亲亲相隐”制度—以唐代为研究重点有关“亲亲相隐”制度最早出现在《论语》中。并且作为一项法律原则,被引入当时的法律规定之中,它是儒家经典与“德”型文化相结合的产物,其核心是仁、孝、和德。该制度与当时的社会背景、集体情感紧密结合。该制度在当时并非中国之独创,在其他国家也可以看到该制度存在的影子,只不过该制度在在中国这个特殊的土壤下,有着不同与其他国家的内涵和特点。在《论语》中可以看到“亲亲相隐”制度的雏形。其第十八章记载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

    大东方 2019年8期2019-10-21

  • 亲亲相隐”与亲属间窝藏、包庇罪的关系浅析
    洁摘 要:“亲亲相隐”作为一项彰显人伦与人性特色的法律制度,为秦汉以降历代立法所肯定,并在司法实践中发挥过巨大作用。刑事诉讼法规定近亲属可以拒绝出庭作证,开始将“亲亲相隐”引入法律。本文试图通过分析“亲亲相隐”与亲属间窝藏、包庇罪之间的关系对现行刑法如何做到实体法与程序法的衔接这一问题做出理性回答。关键词:亲亲相隐;窝藏罪;包庇罪;刑事豁免中图分类号:D924.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9)20-0084-01作者简介:贾秋宇(

    法制博览 2019年7期2019-09-11

  • 中国古代亲亲相隐制度评析
    建社会中,“亲亲相隐”一直是一项重要制度,其体现了儒家思想的“仁义”原则,也是历代统治者维护社会稳定,强化封建统治的重要保障。亲亲相隐制度维护了封建秩序,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当时社会的人权与正义观念。除此之外。亲亲相隐制度的存在满足了封建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要求,在古代社会的背景下,具有存在的合理性和正当性。亲亲相隐制度在我国已有二千多年的发展历史,本文从其存在合理性和历史局限性两个层面进行评析,阐述亲亲相隐制度在中国古代的社会价值。 关键词:亲亲相隐;价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科版 2019年2期2019-09-10

  • 论春秋决狱及其影响
    及原心定罪、亲亲相隐、功过相抵的裁判原则等不仅在当时解决了很多法律无法解决的疑难问题而且对后世影响深远,对我们现代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依然具有借鉴意义。关键词:春秋决狱;原心定罪;亲亲相隐;功过相抵一、春秋决狱概述(一)春秋决狱的含义春秋决狱,又叫“引经决狱”,就是当汉代官员遇到疑难案件无法从现有法律解决问题时运用儒家经典著作中的抽象原则作为案件审判的依据。《汉书·应劭传》:“胶东相董仲舒老病致仕,朝廷每有政议,数遣张汤,亲至陋巷,问其得失,于是作《春秋决

    大东方 2019年5期2019-09-10

  • 亲亲相隐和大义灭亲思想是否存在矛盾
    思想提倡的“亲亲相隐”思想和“大义灭亲”思想一直以来都有很大的争议。笔者认为“门内之治恩掩义,门外之治义断恩”当属解决这个冲突的方法,针对不同的案件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将案件分为“门外”与“门内”能够诠释儒家的人情伦理,也能做到维护国家的统治秩序。而当今,古时的“亲亲相隐”思想虽已不适用现今的法律,但是我国法律也不是完全不顾及人情伦理的,当今刑诉法中亲属的“拒证权”是我国法律人性化的一大体现。关键词:亲亲相隐;大义灭亲;儒家思想1.引 言儒家荀子有言:“

    科学与财富 2019年24期2019-08-06

  • 亲亲相隐制度对我国当代拒证权的构建研究
    的礼治传统。亲亲相隐制度是我国古代的一项关于亲属拒证权的重要制度,“亲亲相隐”体现着对人性的尊重,对于人权的保护,更是对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和谐社会的追求。亲亲相隐制度反应的价值追求对当代我国拒证权制度的设立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本文将通过比较的研究方法和文献分析法来论述亲属拒绝作证权的构建问题。从“亲亲相隐”原则这一古代制度谈起,分析“亲亲相隐”原则存在的合理性,并从这一制度中获得借鉴和启发,论述如何确立我国

    活力 2019年10期2019-07-21

  • 从历史语境下解读“亲亲相隐
    最早提及了“亲亲相隐”的思想。《论语·子路》篇记载: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證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对于在现代政治、社会、文化中成长的现代人来说,合理地理解 “亲亲相隐”的内涵并不容易。这不仅是因为,“亲亲相隐”、“证”、“攘”、“直”等相关语词的含义与现代通行意义有很大的不同,而且对理解孔孟言论至关重要的政治,社会和文化语境也与现代社会所对应的迥然不同。有鉴于此,本文试图采用通过“直躬证父

    青年时代 2019年10期2019-06-25

  • 论“亲亲相隐”之当代刑法意义
    摘 要 “亲亲相隐”是我国古代礼法结合的具有代表性的法律制度,具有人性根基且对当代刑法的现代化有积极意义。学者们以批判与建议修改立法作为基本方式为“亲亲相隐”进入我国刑事法律体系构建复归之道,不具有现实意义,应当优先尝试在解释论上寻找路径。“期待可能性”理论与“亲亲相隐”一脉相承,应当在实质刑法论的语境下透过期待可能性的视角,通过刑法解释为“亲亲相隐”构建司法上的出罪路径,实现“亲亲相隐”对于中国刑法现代化的意义。关键词 亲亲相隐 实质刑法解释 期待可能性

    法制与社会 2019年11期2019-05-13

  • 亲亲相隐”制度问题研究
    1 )一、“亲亲相隐”制度的含义及历史演变传统中国是一个传统宗法伦理社会,在儒家血缘主义伦理学说的影响下,“家天下”理论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盛行,从世袭君主制到宗族文化,亲情伦理成为连接整个社会最为重要的中心思想,因此当时的国家往往允许民众更重亲情而不是重法律。孔子曾有“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1]”的论断,这是“亲亲相隐”最初的表达,此时其只是一种法律思想,还不是一项法律规定。而首次运用“亲亲相隐”思想来审断案件的事例发生在西汉时

    传播与版权 2019年7期2019-03-21

  • 浅谈儒家法律思想中的“亲亲相隐”制度
    瑞珊摘要:“亲亲相隐”是具有中华法系特色的法律原则,为我国封建历史中历代统治者所推崇,它是指亲属之间相互隐瞒罪行不论罪或者减免其刑的法律制度,新中国成立初期,“亲亲相隐”和我国其他的传统文化一同被认定为封建社会的糟粕而被遗弃,其在封建社会中的适用确实存在着需要摒弃的一面,但这种以人伦亲情为纽带的法律制度同时也有着合理的价值,对我国法律现状有着一定参考意义。因此本文对“亲亲相隐”制度进行简要介绍,阐述其起源与作用,剖析其价值意义并探讨现代我国法律制度中该制度

    祖国 2019年1期2019-02-22

  • 清代天山南路地区刑案审判中的“亲亲相隐”*
    清律例》中“亲亲相隐”规定量刑、拟律的案例。所谓“亲亲相隐”是指“亲属之间有罪应当互相隐瞒,不告发和不作证的不论罪,反之要论罪”[3]。“亲亲相隐”是中国封建刑律的一项原则②过去研究中国法制史的学者常常认为亲亲相隐是中国封建法制独有的原则或制度,近年来已有学者指出这实际上是一个误解,“事实上,从古代到现代,从东方到西方,从奴隶制法、封建制法到资本主义法甚至社会主义法,都存在着‘亲亲相隐’之类的规定”。他同时也认为,“这一原则或规定在不同法系、不同国家、不同

    新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9年6期2019-02-20

  • 浅议亲属拒证权与亲属伪证罪
    突。关键词 亲亲相隐 亲属伪证罪 价值平衡 期待可能性作者简介:周韦,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本科生。中图分类号:D924.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6.097一、亲属拒证权和亲属伪证罪的关系(一)亲属拒证权和亲属伪证罪的概念从新刑诉法的规定中我们可以了解到亲属的拒证权的含义,即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可以拒绝以证人身份出庭作证。而刑诉法另一方面也规定了只要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负有作证的义务

    法制与社会 2018年16期2018-07-04

  • 亲亲相隐”文化复兴之检视*
    念的进入,“亲亲相隐”实现从道德义务向法定权利的转身[1]。而新中国以来,为严厉打击犯罪,个人利益让位于公共利益,以“亲亲相隐”为本的容隐制度已经消亡。作证成为一项包括亲属在内的任何知情人的法定义务。纵观域外,亲属拒证权早已经为多数国家采用,如1898年《英国刑事证据法》规定了不得强迫被告人的配偶作证,美国规定夫妻一方在另一方被指控时享有证言特免权,德国同样有类似规定,而法国对亲属拒证权的主体范围规定更广,包括所有直系血亲在内[2]。大体上点明价值、立足传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学报 2018年1期2018-03-07

  • 亲亲相隐”犯罪从宽应以“隐物”为限*
    步放宽处罚“亲亲相隐”犯罪之建言,依旧不绝如缕。较近的一例,有学者提出以“传承中华优秀的法律传统”“体现刑法的宽容和对人性的关怀”等为切入,要求“在刑法中增设‘亲亲相隐’这一充满人性和温情的刑罚制度,将行为人为了避免其近亲属受刑罚处罚,而犯妨害国家司法之罪或者近亲属间的过失犯罪,规定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1]事实上,并非所有涉亲情的犯罪,都属规范意义上“亲亲相隐”范畴。刑法上的“亲亲相隐”犯罪应取狭义理解,即仅限于行为人针对与自己具有特定亲属关系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18年2期2018-02-06

  • 亲亲相隐”制度及其“复活”
    笑摘 要:“亲亲相隐”是我国法制史上一项重要的道德原则和法律制度。本文对“亲亲相隐”制度的产生及价值进行了剖析,对其存在的合理性进行探讨,并基于此探索了在现代中国的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中构建容隐制度可行性。关键词:“亲亲相隐”;容隐权;封建;价值分析;重建《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2011年刑诉法修改时增加的这一亲属拒绝作证权条款,部分学者称其为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7年11期2018-01-31

  • 亲亲相隐”制度对《刑事诉讼法》第12条的价值分析
    摘 要 “亲亲相隐”制度是存在于我国古代立法体系当中带有浓厚中国色彩的立法制度。从春秋时的初现萌芽,到汉代的正式确立,直到清末,“亲亲相隐”都有迹可循。建国后,我国认为其是封建传统中的糟粕而予以废弃,但2012年《刑事诉讼法》中增加关于免除近亲属出庭作证义务的内容不免让有些人认为这是古代“亲亲相隐”制度的重现。本文从“亲亲相隐”词源含义出发,探讨“亲亲相隐”制度的立法取向,评价认为其在当代“复活”想法的正确性。关键词 “亲亲相隐” 价值 刑事诉讼法作者简介

    法制与社会 2018年2期2018-01-27

  • 儒家伦理中的“亲亲相隐”与“大义灭亲”
    思想史上的“亲亲相隐”郭齐勇:“亲亲相隐”出自《论语·子路》:“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於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这里的“隐”是指不言,不公开宣扬,包括微谏,和风细雨地批评。《礼记·檀弓篇》讲,服侍亲人要“有隐而无犯”,注释中讲“隐”就是几谏,几谏就是轻微地批评。对于家庭内部,对于父母,要和颜悦色地几谏,这就是隐。父子之间以恩德为主,撕破脸皮之后伤害了父子之间的恩亲,很难弥补。孔子认为,儿子遇到父亲

    当代贵州 2018年3期2018-01-24

  • 论“亲亲相隐”制度在刑事诉讼中的运用
    000一、“亲亲相隐”制度概述(一)“亲亲相隐”的概念“亲亲相隐”是我国封建社会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它指的是若是亲属之间有罪应当相互遮掩,不可以告密和不能为被告人有罪进行作证,反之要论罪。即便他们有了过失,我们也不能去责怪他们,反而我们要包容他的犯罪。这样才是正常的。“亲亲相隐”概念并不是单纯的表述对亲属所有的罪名都要相隐,对于谋反、谋大逆、谋叛以及亲属之间的相互侵害等一些重大的罪可以不容忍,其他的都需要容忍,这说明容隐不是绝对的。(二)“亲亲相隐”的特

    法制博览 2018年27期2018-01-22

  • 中庸视角下的“亲亲相隐”问题新释
    亮摘 要:“亲亲相隐”一直以来都是《论语》中饱受争议的问题,十几年前刘清平先生在《美德还是腐败?——析中有关舜的两个案例》一文中更是以此为据指出儒家对社会腐败现象的滋生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由此引发了学术界长达十几年的激烈讨论。本文尝试以“亲亲相隐”篇中的“直躬”为切入点,依据孔子的中庸之道,最终认为“亲亲相隐”只是一种在特定语境下权衡之后的结果,其背后反应的是个人亲情与社会道义发生冲突时应如何作为的问题。孔子儒学作为入世之学,在面对复杂的社会现象时,并未被

    青年时代 2018年30期2018-01-16

  • 亲亲相隐”制度探析
    韩晓濛“亲亲相隐”制度探析韩晓濛“亲亲相隐”制度是儒家亲情伦理的重要内容,它顺应了人性的需求,维护了亲情的本原,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中国封建社会道德的昌明和社会秩序的稳定。由于其自身弊端,现行法律中将“亲亲相隐”完全剥除,以法律的威严强迫亲人间相互检举、指认,这一做法虽对社会公正、和谐有一定益处,但势必会将人置于“大义灭亲”之境地。现行法律应当给予血缘亲情一定宽松的空间,不仅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而且可以软化国家法律的残酷性。只有这样的道德和法律体系,才是

    长江丛刊 2017年6期2017-11-25

  • 亲属拒证权的中国模式与反思
    新兴权利。“亲亲相隐”和亲属拒证权都是要实现对人伦亲情的优先保护,但二者在具体制度上存在重大差异。我国2012年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出庭豁免”模式的亲属拒证权,不仅无法实现保护人伦亲情的立法目标,还会损害被告人的正当程序权利。采取“证言豁免”模式的亲属拒证权制度,赋予亲属证人拒绝陈述对被告人不利证言的权利,但仍应承担出庭义务是比较合理的选择。被害人亦应成为亲属拒证权的主体,但对亲属范围需予以合理界定。对侵害亲属拒证权的违法行为,需通过程序性制裁的方式

    江汉论坛 2017年7期2017-07-28

  • 浅议“亲亲相隐”制度的重新确立
    摘 要:“亲亲相隐”作为我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一个重要原则,是指亲属之间相互隐瞒罪行不论罪或者减免其刑,当隐而不隐者要定罪处刑的制度。尽管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亲亲相隐”不断被发展而有些许偏离“隐”字的最初内涵,被诟病是封建社会用以维系三纲五常、君权父权等等级制度的工具,但我们不能就因此否认其内在的伦理价值与法律价值。本文从探究历史上“亲亲相隐”的最初内涵及其正当性开始,论证在当下法律体系中重新确立“亲亲相隐”制度的必要性。并对在当前法律体系下重新确立“亲亲相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6年8期2017-06-19

  • 从1935年刑法看中国传统法
    键词]恤刑;亲亲相隐;准五服以制罪1935年刑法是中国近代最后一部刑法典,又称“三五刑法”或“新刑法”。国民党建立北洋政府后先后制定了两部刑法,分别是《暂行新刑律》和《改定刑法第二次修正案》,国民党定都南京之后,以这两部刑法为蓝本又制定了1928年刑法。由于社会发生了变革,已有的法律不符合社会的发展,南京国民政府才又制定了这部“三五刑法”。这部刑法至今仍在台湾地区实施。“三五刑法”吸取西方先进的文明成果,确立了罪刑法定、罪刑等价、罪罚人道三大原则,在此基础

    中国市场 2017年13期2017-06-03

  • 亲亲相隐”及其当代价值
    纪的社会,“亲亲相隐”或“亲属容隐”的规定在中国古代历朝的法律中均有体现。本文试追根溯源,以期对我国刑法提出几点补充意见。关键词:亲亲相隐;立法建议一、“亲亲相隐”:历史的选择中国古代法律思想史上,儒家法的思想基本居于主流地位。春秋战国时期,礼崩乐坏,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学说提倡“亲亲”原则,以亲亲为人之本,“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论语?子路》记载: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躬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

    大东方 2017年2期2017-05-30

  • 中国情法之辨
    :前些年,“亲亲相隐”制度引起学界大讨论,被当成封建糟粕为人们所诟病,但这种以伦理道德为基础的价值规范不正彰显了“人之所以为人”的独特之处吗?本文试图从“亲亲相隐”制度谈起,通过分析“家国同构”的忠与孝,延伸至现代社会,探讨当今社会道德与法律的关系问题。关键词:亲亲相隐;道德;法律众所周知,我国是一个以情为本的国度,一切皆离不开情:“人之常情”是情,“盛情难却”是情,“通情达理”是情,“风土人情”也是情……而众多情中,亲情里的“亲亲相隐”制度源于先秦,贯穿

    山东青年 2017年2期2017-05-20

  • 浅析亲亲相隐制度与亲属免证权
    摘要:亲亲相隐是中国古代一项重要的刑事法律制度,在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统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这项制度是礼法结合的产物,体现了中国古代法律制度中以家庭为本位,以伦理法制为主的特点。本文在通过阅读关于亲亲相隐制度以及现代亲属免证制度相关文献的基础上,经过整理思考,将分别从亲亲相隐制度的起源及发展、新中国建立后未改造继承该项制度的原因以及在当代中国如何构建亲属免证制度这三个方面来进行论述,对于古代的亲亲相隐制度的分析研究,能够促进我国国建立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亲属免证

    法制博览 2017年4期2017-05-20

  • 孔子与苏格拉底视野中的“子为父隐”解读
    但两位圣者在亲亲相隐一事上有共同的意见,虽然孔子的亲亲相隐是其“仁”的核心思想的外展,因期望人的人性之光发挥最大能动性而将心安置在上天给的自由的仁之上;苏格拉底反对游叙弗伦控告父亲,是以反诘式提问他何为真正的虔敬,引导他爱真理、爱智慧。亲亲相隐是东西方哲学在人类共通情感和普世伦理价值观上的一次相遇。关键词: 苏格拉底 孔子 亲亲相隐在人类文明史上的神奇时代——轴心时代,各个文明都出现了伟大的精神导师,如古希腊的苏格拉底、中国的孔子。作为东西方文化传统的奠基

    文教资料 2017年2期2017-04-20

  • 论“亲亲相隐
    关应该关注“亲亲相隐”这一传统原则,剖析其内在价值,用长远的眼光来看待其合理性,并结合实际进行运用,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亲属豁免制度。关键词:亲亲相隐;人性;法律重建一、“亲亲相隐”的价值分析“亲亲相隐”,指如果自己关心的亲属犯了过错或是触犯了法律,并不去追究责任,而对犯罪亲属起了包庇之心,这样才算是正常的。也称为亲属容隐。“亲亲相隐”的基础便是以人为本,在现实生活中,亲自告发有罪亲属或是在告发亲属后还能坦坦荡荡,问心无愧的人是少之又少的,人的本性往往便是

    青年时代 2017年8期2017-04-05

  • 亲亲相隐”制度在法治中国构建中的回归与适用
    王 剑“亲亲相隐”制度在法治中国构建中的回归与适用王 剑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亲亲相隐”制度对我国古代的立法和司法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在法治中国构建中,这项制度也应被纳入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其有利于缓解法律价值冲突,体现法律的人文精神,构建和谐法治社会。当前确立“亲亲相隐”制度,应明确“亲亲相隐”是权利不是义务,适用的亲属范围应限定为夫妻、父母、子女以及同胞兄弟姐妹之间,危害国

    重庆社会科学 2017年8期2017-03-29

  • 论《刑事诉讼法》中亲属拒证权的性质及其制度完善
    其与我国古代亲亲相隐制度以及国外亲属作证豁免权有很多相似之处。但它在本质上仅仅属于拒绝出庭权,三者有很大差异。正确认识三者间的区别,是恰当理解《刑事诉讼法》第188条的基础,而三者的差异,也为我国亲属拒证权的制度完善提供了借鉴。我国应从亲属范围的确定、适用的案件范围以及权利内容的完整性等方面完善亲属拒证权制度。关键词 亲属拒证权 亲亲相隐 亲属作证豁免权作者简介:葛晓敏,江苏大学法学院,本科,研究方向:法学。中图分类号:D925 文献标识码:A DOI:1

    法制与社会 2017年7期2017-03-27

  • 论汉代春秋决狱及其影响
    原心定罪 亲亲相隐 法制价值作者简介:郭宏,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专业研究生。中图分类号:D92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3.005一、春秋决狱概说(一)含义春秋决狱,又称经义决狱、引经决狱,即案件在审判中,碰到有关伦常而无明确法律规定,或有法律规定却与伦常有悖时,根据儒家经典《春秋》所载有关事例及其体现的道德原则作为断案的根据。这种断案依据是由汉代儒学大师董仲舒提倡以及形成的审判形式

    法制与社会 2017年7期2017-03-27

  • 我国法制传统的本土生成
    过原心定罪、亲亲相隐、功过相抵等原则解释和裁判案件,在弥补法律漏洞的同时缓和了严酷的刑罚环境,系在我国法制传统中生成的独特制度。因此,其在我国法制传统的历史变迁中占据重要的位置,对我国现代法治的建设与发展亦有深远的历史借鉴意义。关键词:春秋决狱;原心定罪;亲亲相隐;功过相抵中图分类号:D92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7)02-0143-03“春秋决狱”作为我国历史上的一种特殊裁判方式,在我国法制史上至少存在了九百余年,占中华文

    学理论·下 2017年2期2017-03-17

  • 儒家“亲亲相隐”中的不平等问题新探
    00)儒家“亲亲相隐”中的不平等问题新探王思文(苏州科技大学,江苏苏州215000)亲情是人类在后天的共同生活中所构造出来的角色性关系中的一种,人的独立自由才是人的本质,子女并不依附于其父母。平等是个体独立自由的本性所追求的,平等不仅在于法律上的平等权利,平等的真正要点应是哲学意义上的平等,即提供社会中的每一个人平等的自由,尊重、关注每一个体平等的道德价值,不由于个人的需求而发生变化。基于哲学领域内平等的视角,“亲亲相隐”折射了对受害一方的道德价值的不平等

    怀化学院学报 2017年6期2017-03-10

  • 论“亲亲相隐”的伦理意义与当代启示
    048)论“亲亲相隐”的伦理意义与当代启示董彦彤(首都师范大学,北京 100048)“亲亲相隐”出自《论语》,对于孔子为何提倡“亲亲相隐”,学界有很多讨论,主要的观点有三种,第一种是从“隐”和“证”所带来的不同社会影响来阐释;第二种是从不同社会角色造成的道德冲突来阐释;第三种是从儒家主张成就伦理关系中的另一方来阐释。相较之下,第三种观点更加贴近儒家立场。“亲亲相隐”作为儒家的一个重要观点,在我们生活中有很大的现实意义;同时对“亲亲相隐”的思考也会提高我们对

    潍坊学院学报 2017年3期2017-03-09

  • 汉初至盛唐时期中国封建法中“亲亲相隐”制度的思想变迁
    国封建法中“亲亲相隐”制度的思想变迁肖庚奇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四川 成都 610225本文通过探索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中儒家、法家的哲学思想在汉代至盛唐这一段时期中的演变历程,分析“亲亲相隐”制度背后的思想渊源的转变,并简要分析了容隐制度从司法裁判规范逐步演变为百姓义务规范的原因。亲亲相隐;儒家法律思想;中国法律思想史一、入典——董仲舒的“春秋决狱”与“三纲五常”自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谏言,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儒家思想正式成为钦定的统治思想。汉宣帝位汉武帝之

    法制博览 2017年16期2017-01-28

  • 亲亲相隐”制度及其“复活” ——现代中国容隐制度重建的研究
    苏 南京)“亲亲相隐”制度及其“复活” ——现代中国容隐制度重建的研究邵 笑(210036 南京大学 江苏 南京)“亲亲相隐”是我国法制史上一项重要的道德原则和法律制度。本文对“亲亲相隐”制度的产生及价值进行了剖析,对其存在的合理性进行探讨,并基于此探索了在现代中国的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中构建容隐制度可行性。“亲亲相隐”;容隐权;封建;价值分析;重建《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

    职工法律天地 2017年22期2017-01-27

  • 论“亲亲相隐”制度的价值 ——以西方法理学解释学视角
    0072论“亲亲相隐”制度的价值 ——以西方法理学解释学视角陈 文武汉大学,湖北 武汉 430072在中国传统法律思想和一些西方法律体系中,亲亲相隐这一原则都是极其重要的。然而当代中国容隐权销声匿迹,已不被法律认可。几年前中国学术界关于儒家“亲亲互隐”的学术讨论使国人又将目光转向了它,本文试以法理学的解释学方法从亲亲相隐的历史、比较和人文角度阐释其价值。亲亲相隐;历史;比较;人文西方有法谚“法不强人所难”,即法律不能强迫人履行其不能履行之事。而将至亲骨肉亲

    法制博览 2017年22期2017-01-26

  • 亲亲相隐原则中的忠孝之争
    摘 要 亲亲相隐原则是基于儒家思想而提出的主张,但是亲亲相隐原则中存在着忠孝难两全的冲突,所以本文试图从多位学者对舜“窃负而逃”的评价入手,探究亲亲相隐原则是刻意回避了忠意而重视孝道,还是忠孝本身就已内置其中,实现了统一,从历史的角度和语境去理解,该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并不存在明显的冲突和张力。关键词 亲亲相隐 窃负而逃 忠孝冲突作者简介:何京哲,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中图分类号:D92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

    法制与社会 2017年1期2017-01-20

  • 析中国古代“亲亲相隐”制度及其现代启示
    国成立以后“亲亲相隐”这一制度被当作封建糟粕以破除“旧文化”的理由取消,这就举措虽然有助于稳定新生的人民政权,但却明显与中国传统伦理道德背道而驰。然而,在2012年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中却重新提到了“不得强制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出庭作作证的规定,主流观点认为,这一规定体现了古代“亲亲相隐”原则的精神。笔者将立足“亲亲相隐”制度的历史严格和现状,论证亲亲相隐于现代法律的适用性。一、我国古代“亲亲相隐”制度的定义及历史发展(一)“亲亲相隐”原则的概念及

    成长·读写月刊 2016年12期2017-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