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事

  • 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的 “卫生法”外延
    做广义理解,对“医事法”应作狭义理解,即:“卫生法”涵盖“医事法”。如此,既符合促进法核心法地位,划清边界,同时对于新业态、新模式中出现的问题,能够找到相应原则、指导性规则加以解决。李晓郛华东政法大学涉外法治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医疗保障现代化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医疗健康牵涉的不单是个人问题或者公共管理问题,还包括政治和社会等因素。进入21世纪,我国在卫生领域的突出需求和集

    检察风云 2023年10期2023-05-30

  • 《医疗法》立法建议解析
    上,为进一步规范医事管理,提升医疗质量安全水平,保障患者安全,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委托课题组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事法》立法研究,提出医事法框架和具体内容专家建议。基于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法〉专家建议稿及说明》一书应运而生。该书共分为8章,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法》与其他医疗卫生法律法规之关系;域外医事法可借鉴内容;以及难点问题的立法建议等内容,提出医事法框架和具体内容专家建议。据悉,“医事法”之称谓源自日本和中国台湾地区,但对于其内涵与外延,

    中国医院院长 2022年11期2022-08-06

  • 医事法里程碑判例
    本刊编辑 唐超《医事法里程碑判例》作 者:乔纳森·赫林 杰西·沃尔主 译:王岳出版社: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20年8月医事法学作为专门研究和探讨与医疗事务相关法律体系、法律理论和法律制度的学科,在学习医事法时进行案例研习是非常必要的。但我国医事法学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各项制度和体系还不甚健全,相关的司法案例也很少,这给初学者的学习带来了困难。好在域外学者早已经有了比较成熟的研究成果,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医事法里程碑判例》是英国牛津大学乔纳森·

    中国医院院长 2022年6期2022-04-27

  • 医事法学教育在全科规范化培训中的价值和路径探讨
    ;另一方面暴力伤医事件频频高发,医护人员的身心健康受到明显影响。因此,对医疗行为的有效监管和正确引导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在普及法律常识、降低职业风险的需求下,医事法学作为一门重要的新兴学科被纳入各大医学院校的教育教学中,相应地,在全科规范化培训中其教育价值也不断凸显。规范化培训是医护人才培养的重点环节,也是医学生步入职业生涯的必经之路[1]。传统概念的规范化培训注重培养住院医师的诊疗能力,而随着医疗质量的评价标准从单一的诊疗有效性扩展到医患沟通和谐度

    全科医学临床与教育 2022年11期2022-03-15

  • 我国医事法学本科教育20年回眸与展望*
    ],这必将为我国医事法学学科专业体系建设提供更多生存发展空间。医学与法学两门学科高度融合、相互渗透产生的医事法学顺应了学科交叉融合的发展趋势[2],为医学和法学的发展开辟了新的天地。历经20余年的发展,医事法学本科教育发展现状究竟如何?存在哪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通过调研全国目前尚在开办医事法学本科教育的29所高等院校,回顾分析我国医事法学本科教育发展历程与现状,深度挖掘问题根源,谋划未来发展思路,以期能为后疫情时代我国医事法学本科教育发展贡献绵薄之力。1

    中国卫生事业管理 2022年2期2022-03-10

  • 关于西藏医事法治的若干思考
    、(1.西藏大学医事法学研究中心,西藏 拉萨 850000;2.西藏大学政法学院,西藏 拉萨 850000;3.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重庆 401120)法治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护航舰”,也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在依法治国现实视域下,依法治藏是西藏治理科学化、现代化的枢机所在,是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治边稳藏”重要论述和战略布局的必由路径。依法治藏宏观系统,卫生事业关乎基础民生与社会稳定,依法治医当属其中重要维度。同时,在当前深入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中,“健

    西藏研究 2021年5期2021-11-26

  • 医事法学教育的困境与改进的探究
    型人才。本单位对医事法学人才的培养模式进行探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一、医事法学培养简介医学与临床医学的共融形成了医事法学。医事法学专业是以培养医学和法学兼容性人才为目标,培养的人才具有医学和法学的知识,掌握普通法律和医药法律的相关理论和实际操作能力,能够独立从事卫生行政的执法和医事法律服务[4]。近年来,通过进行调研发现本科培养模式,学生既接受法学教育又接受医学教育,学生毕业时授予法学学位或者医学学位[5]。二、医事法学教育的困境医事法学具备学科交叉型,但

    法制博览 2020年11期2020-11-30

  • 医事法学教育的困境与改进的探究
    型人才。本单位对医事法学人才的培养模式进行探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一、医事法学培养简介医学与临床医学的共融形成了医事法学。医事法学专业是以培养医学和法学兼容性人才为目标,培养的人才具有医学和法学的知识,掌握普通法律和医药法律的相关理论和实际操作能力,能够独立从事卫生行政的执法和医事法律服务[4]。近年来,通过进行调研发现本科培养模式,学生既接受法学教育又接受医学教育,学生毕业时授予法学学位或者医学学位[5]。二、医事法学教育的困境医事法学具备学科交叉型,但

    法制博览 2020年4期2020-07-05

  • 首届“社会进步与医事法发展论坛”在渝举行
    的首届社会进步与医事法发展论坛“医事法与交叉学科若干问题研究”学术研讨会在渝举行。本次论坛吸引了百余名来自美国、日本和海峡两岸的法学和医学领域的专家、学者参加,具有跨学科、跨区域、跨国际的特点,对医事法领域理论与实务研究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论坛开幕式由西南政法大学赵万一教授主持,西南政法大学商文江副校长,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王晨光教授,西南医科大学法学院院长罗刚教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院长李兆玉副教授,出席开幕式并分别为会议致辞。此次

    医学与法学 2019年2期2019-03-03

  • 西南两高校合作共建医事法学协同创新中心近日成立
    合作协议,共建“医事法学协同创新中心”。当日上午,中心成立仪式在西南医科大学城北校区隆重举行,同时,“医事法学学科专业建设研讨会”一并召开。成立仪式由西南医科大学党委副书记刘毅主持,应邀出席的有国家卫健委法规司司长赵宁,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唐力,四川省卫健委二级巡视员、四川省卫生法学会会长刘捷,四川省卫健委政法体改处处长张晓胜,泸州市司法局副局长王亚强,清华大学出版社编审、特邀嘉宾李文彬,吉林大学教授、医事法学学科带头人、西南医科大学兼职教授石东风

    医学与法学 2019年3期2019-03-03

  • 新时期医事法学面临的挑战及机遇
    赣州)一、新时期医事法学面临的机遇我国在医事法学的建设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政策及改革方案,在二零零九年三月中共中央出台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并且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建设任务和总目标。在其后的二零一一年,我国教育部出台了高水平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并制订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建立高水平法律人才培养机制以及相关部门与高校联合培养新模式。以此提高法律人才的专业度。与此同时,我国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及医疗体制改革的出台为我国的医事法学人

    职工法律天地 2018年8期2018-05-30

  • 诊所式教育在医事法学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及策略研究
    陈玮[摘 要] 医事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教学特点,使该专业的教学相比其他专业要更加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诊所式教学所体现出来的教学特点,在当前情况下契合了医事法学专业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教育目标,其主张医事法学专业学生像医学专业学生一样进入社会实践岗位将理论运用于实践,这种教育思想在理论上具有积极的教育意义,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因为种种原因,使诊所式教学在教学实践中无法取得理想的教学效果。据此,针对诊所式教育在医事法学专业教学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对此

    现代职业教育·高职高专 2018年8期2018-05-14

  • 诊所式医事法学教育在实践教学中的困境与突破
    集中于实践性,而医事法学专业是法律专业的一个分支,为了培养具有扎实理论知识和一定实践经验的学生,并为社会提供符合社会预期的复合型、应用型专业人才,诊所式教学法引入医事法学专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当前最为主要的是诊所式教学法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实施难点,这些难点影响了诊所式教育在医事法学专业中的教学效果。为此,本文对诊所式医事法学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相应的解决措施进行了研究。一、诊所式医事法学教育实践教学的困境1.诊所式医事法学教育实践成本过高。诊所式医事法学教

    新课程研究 2018年23期2018-02-23

  • 浅析医学生医事法律素质的培养
    00)1 医学生医事法律素质的内涵医事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其是在调整医疗服务活动所形成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总和。其往往指的是一个法律部门,医事法学指的是专门对医事法律这个特定的法律对象及规律展开研究的法律学科。医事法律也就是指医学法规,其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在日本与德国称医疗事务法;在美国有医学法学或法律医学),主要内容包括医疗主体立法、医疗行为立法、医疗用品管理立法和医疗争议处理立法等,所涉及的基本内容一般都是与医疗执业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2018年24期2018-02-08

  • 试论医事法学审美研究
    南充)一、关于医事法学审美研究的现实讨论1.医事法学审美研究的客观必然性审美研究需要有审美对象,法学这样一个抽象化程度较高,逻辑性较强的东西能够成为审美的对象么?如果法学不适合作为审美的对象而强行对法学进行审美,是否会显得十分生硬?由此可见,在对医事法学进行审美研究之前,需要先阐述医事法学审美研究是存在客观性和必然性的。首先,应该指明的是医事法学的工作是由拥有专业法律知识的法律人来完成的,专业的法律人不能仅仅只有医事法学的专业知识,还应该懂得人文社科知识

    职工法律天地 2018年10期2018-01-22

  • 新时期医事法学面临的挑战及机遇
    ,整个社会对具有医事法学方面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才高度重视,但是目前我国在医事法学领域内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尚处于起步阶段。现阶段我国医事法学还面临很多难题的挑战,例如学科的复杂性和边缘化、队伍建设弱势、人才培养艰难,但是挑战往往与机遇是并行的。新时期,我们要用崭新的、全面的、长远的目光来看待医事法学的挑战和机遇,寻求符合实际的优化策略,为全社会的医疗卫生事业做出贡献。一、新时期医事法学面临的挑战(一)学科的复杂性医事法学属于一个新兴的交叉性学科,众所周知,医

    职工法律天地 2018年10期2018-01-22

  • 医事法与卫生法之概念比较与探析
    健院 北京)一、医事法与卫生法概念的争议以公共卫生与医政管理为主要法律法规构成的卫生法体系,长久以来一直是我国卫生领域法律的支撑。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促使医疗卫生领域蓬勃发展。卫生、卫生法这一概念的传统定义为:保护人体健康所采取的措施从而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这一传统定义已经不能适应医疗领域相关问题的处理,如医疗行为纠纷等。部分学者对于医事医事法概念的阐述中包含了卫生法学,也就是卫生法学是医事法学的一部分。在世界上医疗卫生水平较为发达的西

    职工法律天地 2018年6期2018-01-22

  • 医事法学及其价值
    义的现代学科——医事法学。这一学科在解决医院与患者纠纷,明确事故责任人、促进医生与患者之间的关系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这一学科具有足够的理论和实践依据来支撑。医事法学是一门充满活力的朝阳专业,培养医事法学人才,实现医事法学的社会价值,是一项具有积极社会意义的事情。一、医事法学的起源及发展我国在早期的殷商时期就已经出现了相关的公共卫生规定,制定了对于古代医生的考核、对于医生的职责划分、对于病理书的书写以及对于医药机构管理制度等方面的规定,同时在现存的书籍中也

    法制博览 2018年35期2018-01-22

  • 医事服务费』来了
    疗费”,而代之“医事服务费”等。您可能想问:“这‘医事服务费是不是挂号费换个‘马甲的变相涨价呢?”就现象而言,“医事服务费”的确比“挂号费”有所增加,价格平均上涨了1.5倍左右。但事实上,此次医改是基于我国医疗服务价格偏低,而药品的价格偏高的现状,为把药价压下来,并同时提升服务水平所进行的。调整医疗服务的价格结构,是为了让其向更合理的方向发展。长远而言,是为了让老百姓得到更多的实惠。因此,“医事服务费”不是变相涨价。医改的目标,一方面要切断医院、医生靠“开

    食品与健康 2017年8期2017-08-16

  • 医事服务费”制度对医院的影响:以北京市某区级公立医院为例
    罗晓英陈 颖“医事服务费”制度对医院的影响:以北京市某区级公立医院为例■ 罗晓英①陈 颖②医事服务费 区级公立医院 收入平移 技术替代性以北京市某区级公立医院为例,运用改革前后该院5年的经济数据,计算衡量药品加成收入与“医事服务费”收入之间平移的相关指标,并将此指标分为3个层次对比分析,以了解医事服务费制度对医院的影响。结果显示,该院基本实现收入平移。政府在落实医改政策时还应考虑区级公立医院较强的技术替代性、区域垄断性等特点。Author’s addre

    中国医院 2017年3期2017-06-01

  • 医事法学应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
    646000)医事法学应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朱小平1刘 毅2王海容3向 歆4罗 刚4(1.西南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四川 泸州 646000;2. 西南医科大学校长办公室,四川 泸州 646000;3. 西南医科大学《医学与法学》编辑部,四川 泸州 646000;4. 西南医科大学法学院,四川 泸州 646000)社会经济科技文化的迅猛发展和社会对各类人才需求的急剧变化,对高校的人才培养质量提出了新的要求。而人才培养模式作为教育质量的首要问题和影响教育质

    成都中医药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2017年1期2017-03-22

  • 诊所式法律教育在医事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中的移植与应用
    诊所式法律教育在医事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中的移植与应用杨自根(滨州医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山东 烟台 264003)医事法学作为一个新兴的交叉学科,具有特色鲜明、实践性强的特点。在医学院校医事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中开展诊所式法律教育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本文针对教学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问题,提出相应解决策略。诊所式法律教育;医事法学;实践教学医事法学是一个新兴的法学教育门类,目前大多设置于医学院校,以培养精法懂医的复合型法律人才为目标,使学生能够利用医学专业知识解

    卫生职业教育 2017年17期2017-03-08

  • 医事法学及其价值
    100000论医事法学及其价值王踞岑北京市北科数字医疗技术有限公司,北京 100000近年来,全国范围内因医疗纠纷等引起的伤害医务人员、扰乱医疗机构诊疗秩序的案件时有发生。明确医疗纠纷中各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培养医事法学人才迫在眉睫。本文通过对医事法学的历史与发展、医事法学的价值、医事法学的人才培养的阐述与分析,对医事法学的宏观问题进行了初步探究,提出了一些相应的建议,对我国医事法学的发展起到了一定作用。医事法学;医患和谐;医事法学人才一、医事法学的历史

    法制博览 2017年21期2017-01-27

  • 傅山医事和医学著述略考
    历史文献中对傅山医事的记载,梳理其流传在世的医学著述,阐述傅山对中医学的重要贡献。关键词:傅山;医事;医学著述中图分类号:R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5707(2016)06-0045-04Abstract: Fu Shan, a famous thinker, painter, poet and doctor in the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is an expert in medicine and med

    中国中医药图书情报 2016年6期2017-01-17

  • 医学院校法学生培养模式新探 ——以就业方向反推培养模式
    近年来都相继开设医事法学专业,以满足社会对医事法学复合型人才的需要,但是在后期的就业中,却出现了专业不对口,就业率低等一系列问题,所以,本文致力于探索一条细化分类型的培养计划,有针对性的培养实务部门需要的医事律师、医事法官、医事卫生执法人员等实用型医事法学专业人才道路.医事法学;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新探1 现行的医学院校法学生培养模式及弊端目前医学院校法学生培养层次大体上可以分成三类,一类是本科培养模式,包括授予医学、法学双学位的六年制医事法学专业设置,

    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 2016年13期2016-03-28

  • 医学生医事法律意识调查分析 ——基于福建省医学院校的调查
    0122)医学生医事法律意识调查分析 ——基于福建省医学院校的调查郑砚璐(福建中医药大学海外教育学院,福建 福州 350122)医事法律意识是与医学生专业和职业息息相关的一种法治意识。整体上看,当前医学生都比较重视医事法律教育,但是医事法律常识还依然比较欠缺,处理医疗纠纷的法律意识也有待加强。究其原因,在于高校医事法律教育机制和形式不完善、医疗纠纷解决机制偏差、医学生功利化地看待医事法律学习。改变这种状况,必须从创新高校医事法律教育机制和形式、营造法治化的

    成都中医药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2016年4期2016-03-23

  • 试论医药类院校医事法学人才的培养模式*
    试论医药类院校医事法学人才的培养模式*周小青 李 莹江西中医药大学,江西 南昌 330004医事法学人才的培养目的在于培养兼具医学知识与法律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在处理一些医患纠纷时,多数法学人才因不具备医学知识而无法做出准确的判断,在涉及到专业术语和技术鉴定时,更是无从下手。因此,各大高校相继开设医师法学专业,医师法学专业涉及医学与法学两个学科,所以医事法学教育的培养应该以整合教育资源为基础,在培养模式与途径上做出创新。医事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在社会急

    法制博览 2016年36期2016-02-02

  • 医事法律专业课程设置合理性反思
    014040医事法律专业课程设置合理性反思牛春燕包头医学院,内蒙古 包头 014040医事法律专业在发展过程中仍面临许多困境,课程体系的设置是突出问题。当前各个高校在课程设置上各自为阵,未能形成统一的学科体系,极大地制约着医事法律专业的发展,导致最终培养出的人才无法适应社会需求,今后应在考虑各个高校实际状况的基础上,合理分配医学与法学的课程比例,增加医事法学的交叉课程,完善医学与法学领域的实习环节。医事法律;课程体系;交叉学科从1996南京铁道医学院在

    法制博览 2016年33期2016-02-01

  • 唐以前医事制度研究综述
    文献综述·唐以前医事制度研究综述上海中医药大学中医文献研究所(上海,201203)陈稳根 张如青△唐以前是中国医事制度初步形成时期,而这阶段的医事制度大多散落在传世文献和出土文献中,20世纪30年代以来,众多学者从不同角度对医事制度相关内容进行了研究,但仍存在不足,今后可结合医事制度的内涵,对传世文献和出土文献中医事制度进行梳理,形成系统的医事制度研究。唐以前 文献 医事制度 研究综述“医事”最早出现在《周礼·天官·冢宰·第一》“医师掌医之政令,聚毒药以共

    中医文献杂志 2016年5期2016-01-27

  • 浅谈新医改背景下医事服务的绩效考核
    消药品加成,增收医事服务费标志着医改进入深水区,也是医改的一项重要的举措,收取医事服务费是医务人员劳动价值的体现。因此,医院增设医事服务的绩效奖励将会充分发挥收入分配在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方面的重要作用,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医事服务奖励是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的有效工具,通过医事服务奖励能够让医务人员更好地提供优质服务,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提高患者满意度,同时,能够合理地分流病人,不同需求的病人享受不同的医疗服务。1 试行“取消药品加成,增设医事服务费”北京

    现代医院管理 2015年1期2015-03-16

  • 浅析医事法律的价值和医事法学学科建设
    成◆小荷论坛浅析医事法律的价值和医事法学学科建设王乔 梅达成医事法学作为一门新兴交叉学科袁受到社会越来越多的关注遥本文一则从成本尧涵盖性尧适应性和合理性等方面论述了医事法律具有不可避免的局限性袁一则仍阐述了医事法律的重要价值要要要其存在是为了维护社会正常的医药卫生秩序尧保护人的健康权利和自由等袁从而认为建立在医事法律基础上的医事法学学科建设袁需要重点关注学科定位袁重视师资尧课程尧设备尧实践和平台建设等袁以着力推进医事法学成为主流法学遥医事法律;局限;价值;

    医学与法学 2015年5期2015-02-13

  • 医事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研究*
    学教育与人才培养医事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研究*朱小平医事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医事法学学科和人才培养的复合性、交叉性及专业性等性质的影响,存在固有的难度和基础弱势,故至今其状况仍不容乐观。对此,本文予以了分析,以期引起高校和社会的重视,并共同努力加以改善之。医事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导师队伍建设当前,我国卓越医事法律实务人才奇缺,亟需加大力度培养。建设一支人员精干、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具有较高指导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

    医学与法学 2015年6期2015-02-12

  • 困境与出路:论医事法学师资队伍建设的两种模式
    )困境与出路:论医事法学师资队伍建设的两种模式谢登科1,崔永亮2(1.吉林大学法学院;2.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吉林长春130012)医事法学的学科交叉性,对师资队伍建设提出很高要求。我国医事法学师资队伍建设主要有两种模式:行业性医科院校的“师资自建”模式和综合性高校的“师资共享”模式。两种模式均存在学科定位不清晰、师资总量相对不足、队伍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有必要明确医事法学学科定位,完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扩充师资数量,优化队伍结构,加强院校与实务部门的沟通

    中国高等医学教育 2015年4期2015-01-31

  • 医事仲裁的比较价值及其可仲裁性研究
    宋儒亮医事仲裁的比较价值及其可仲裁性研究宋儒亮*医事争议不断增多,医事纠纷处置的——自行协商解决、申请调解、行政处理、提起诉讼和其他途径方式——五种主要方式已在适用,都仍难满足化解纠纷之需要。其中,医事仲裁是上述五种法定方式之外的唯一一种还难被注意的纠纷处理方式,但在实践中,医事仲裁仍面临难以形成仲裁协议、医事仲裁机构缺乏法律保障、仲裁费用支付难、存在鉴定依赖以及面临专业性、权威性质疑的问题。以医事纠纷解决和仲裁需求扩展为导向,成立医事仲裁研究院、强化医

    仲裁研究 2015年1期2015-01-30

  • 《在园杂志》医事资料整理
    莲《在园杂志》医事资料整理陈清莲贵州师范大学图书馆,贵州 贵阳 550001清代刘廷玑所著《在园杂志》属于笔记,内容丰富,知识性强。本文对《在园杂志》中的医事资料进行系统分类整理。《在园杂志》医事资料包括方药论治、外科疾病证治、五官科疾病证治、妇科疾病证治和救急5个门类,以五官科疾病证治为主。作者对医事资料颇为重视,少数医事资料录于他人。《在园杂志》;医事资料;刘廷玑整理医事资料是我国学术界的优良传统。随着学术研究的深入,越来越多的文献典籍所载的医事资料

    中国中医药图书情报杂志 2015年3期2015-01-30

  • 推进医事立法和谐医患关系
    150001推进医事立法和谐医患关系郭蕊珠1周海纯21.哈尔滨市急救中心 黑龙江哈尔滨 150056 2.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黑龙江哈尔滨 150001近年来,我国医患冲突不断,越来越多的医疗纠纷导致病患关系日益紧张、彼此信赖度逐步下降,直接影响着医患和谐问题。如何解决医患之间的关系,也成为目前医院及相关卫生部门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同样基于此目的从建立医事立法的角度出发,先后对医患关系法律属性、医事立法的迫切性、如何推进医事立法等三方面来分析

    决策与信息 2014年23期2014-12-13

  • 道德化的医事法律规范
    0)我国国内关于医事法律规范的理论研究起步相对较晚,尤其是在医患关系的处理方面,缺乏系统而完整的研究理论,这对于医疗体制改革的深入和我国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下,医事法律规范的建设不仅要体现其法律化特征,同时也要强调法律道德化。面对当前存在的医患纠纷,简单的通过法律的伦理化生硬调节,而需要通过道德化建设对其进行协调和改善,才能促进我国医疗体制改革持续、健康的发展。1 道德化医事法律规范面临的困境1.1

    当代临床医刊 2014年6期2014-08-15

  • 泸州医学院法学系更名为法学院
    在全国首批开设了医事法学专业。2005年,为了促进医事法学专业的建设和发展,泸州医学院以该专业为依托成立了法学系。经过多年的建设,医事法学专业开展了本科、双学位、硕士研究生三个层级的人才教育,学生司法考试通过率连续3年高于80%;搭建了模拟法庭、泸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泸州医学院工作站、泸州医学院医事法律研究会、泸州医学院模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泸州医学院法律服务窗口等多个实践教学平台;以医事法学专业为依托,2007年建立了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医

    医学与法学 2014年2期2014-03-11

  • 加强地方医学院校医事法学学科建设的路径初探*
    加强地方医学院校医事法学学科建设的路径初探*朱小平 王海容 魏洋 刘毅医事法学已经迈入了培养卓越法律人才的新时期,如何加强医事法学学科建设是一项重要课题。应当在遵循适应需求、立足创新、突出特色、交叉融合、追求卓越原则的基础上,准确把握医事法学学科定位,培育学科特色,建设创新团队,构筑学科平台,加强科学研究,形成交叉学科群体优势,并创新管理运行机制,以此提升医事法学学科建设水平。医事法学;学科建设;提升路径一、地方医学院校医事法学学科建设亟待加强医事法学在国

    医学与法学 2014年2期2014-03-11

  • 医事法学专业的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
    学教育与人才培养医事法学专业的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王树华 周建裕 胡友利自1996年以来,我国已有50所院校开设过医事法学专业,但该专业貌似繁荣的背后却暗藏深深的危机,其主要表现为已有3所院校停办该专业,其他院校该专业招生数量也出现下降。本文通过调查和数据分析,认为产生危机的原因有法学师资存在问题、特色课程设置较少且质量不高、用人单位和生源对该专业认知度较低等,据此提出解决对策,包括引进法学博士、提升现有师资的学历和职称,联合编写特色课程教材并增加特色课

    医学与法学 2014年4期2014-02-17

  • 临床专家全程参与是医事法律专业人才培养的新途径*
    016)近年来,医事法律专业人才成为医疗法律实践的主力军,各医科院校均以培养“知医、懂法”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为目标。因此,如何使学生在本科四年时间内将这两大学科融会贯通并应用于实践,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1]目前,医事法律人才培养中存在的主要困难是缺乏结构合理的“复合型”师资队伍、课程设置不合理、重理论轻实践,其结果是学生不能顺利进入工作环境处理医疗纠纷,因而无法达到医事法律人才培养的目标。《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指出,“培养优秀的医事法律人

    中国医学伦理学 2013年5期2013-01-28

  • 医事法学研究生培养现状分析
    发展和人才需求,医事法学学科应运而生,弥补了国内医学与法学交叉学科教育的空白。经过医学和法学双学科知识的教育培养和法律专业实习、医学临床实践训练,所培养的学生具有了较强的医疗纠纷处理和医疗卫生管理能力[1]。因此,医事法学自设置之日起便受到人们的广泛期待,被称为“朝阳”专业,其所应当具有的社会应用性和能够带来的社会价值更是为人们所共识,但是由于学科所具有的交叉性和综合性,使其处在边缘学科的位置,在培养管理实践中存在较多问题[2]。本文针对医事法学研究生培养

    中国高等医学教育 2012年1期2012-08-15

  • 建立医事仲裁前置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探索*
    处理机制中并构建医事仲裁前置制度,将是我国医疗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完善和补充,具有积极和重要的意义。1 医事仲裁前置制度的理论构想1.1医事仲裁前置制度概要 医事仲裁是指医疗纠纷当事人双方将医疗纠纷交由医事仲裁机构审理,并由该仲裁机构作出对医疗纠纷各方具有约束力的裁决。医事仲裁前置制度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医疗纠纷进入民事诉讼程序前必须进行仲裁的一种法律程序和制度。仲裁前置程序的特点是“依法仲裁、先裁后审、一裁二审”,即在提起民事诉讼之前必须先进行仲裁,对仲裁

    重庆医学 2012年25期2012-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