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的演进、问题及改革路径

2021-04-16 07:26屈璐尹毅
职教通讯 2021年3期
关键词:高职院校

屈璐 尹毅

摘 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四川省作为改革的“先行区”,经历了探索、调整、萎缩、发展四个重要的历史阶段,并形成了以单招为主渠道、对口升学考试为辅的分类考试招生制度。但在考试招生改革工作取得一些显著性成效的同时,也呈现出招考科学性与公平性保障不足、类型教育考试特征不明显、“双轨并行”的上升通道不畅等现实问题。四川省亟待通过完善“职教高考”制度建设、优化考试内容与方法、构建双轨人才培养体系等举措探索独具地方特色的“职教高考”制度改革。

关键词:考试招生制度;分类考试招生;高职院校;职教高考

作者简介:屈璐,女,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终身教育及教育政策;尹毅,男,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副所长,硕士,主要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英语教育。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747(2021)03-0041-07

建立“职教高考”制度是完善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战略之举。目前,我国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在实践中逐步形成了统考统招、单考单招、自主招生、中高职融通招生、注册入学、免试入学六种分类考试招生改革样态[1]。然而,从实践层面来看,现有的考试招生路径在设计与实施层面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一些问题还触及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制度存在的根基和价值。本研究将以四川省为实践样本,深入分析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中对口升学考试和高职单招①两种主要模式的历史进程与发展现状,探究相关问题与成因,为建立并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职教高考”制度提供四川经验。

一、四川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历史发展

(一)定向培养为主的探索阶段(1980—1996年)

20世纪80年代初期,伴随着我国中等职业教育的迅速发展,以及1980年教育部和原国家劳动总局发布的《关于中等教育结构改革的报告》中关于职业(技术)学校、职业中学、农业中学的毕业生报考高等院校对口专业,考试成绩在同一分数段内优先录取的政策红利引领,四川省“普通高校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统一考试”(后简称“对口升学考试”)作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入对口高等院校的一种升学制度应运而生,成为培养高级技术人才的重要渠道。对口升学考试作为选拔性考试,分为职教师资班(大学本科,培养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高职班(大学专科,培养高级技术工人)两类,在全面考查学生基础知识、基本能力的同时,侧重对其学科(专业)能力的考查,以更好地适应中职教学实际和高校招生需要。

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进一步明确要求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技术院校,优先对口招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以及有本专业实践经验、成绩合格的在职人员入学,逐步建立起一个从初级到高级、行业配套、结构合理又能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随后,四川省在每年安排高等院校招生计划时,通过划拨一定数量的指标,定向招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当时,对口升学考试一般实行定向培养,主要培养职业高中的专业理论课和实习指导教师。除了高等职业技术师范院校承担部分定向招生任务外,一些普通高校包括普通师范院校也承担了相应的招生任务。从严格意义上讲,对口升学考试作为高等院校招生制度的一项改革措施,使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对职业教育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扩大招收面向的调整阶段(1997—2004年)

1997年,为满足经济发展对高层次职业教育人才的需求,《国家教委关于招收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举办高等职业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指出,招收应届中职学校毕业生是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并规定了具体招生对象与学制、招生计划、中等职业学校推荐和入学考核相结合的考试录取办法等[2]。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升学渠道得到进一步扩大。

90年代中后期,随着中等职业教育的改革,四川省对口升学考试的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在培养方式、培养面向等多方面进行了调整,取消了由省统一向各市(州)及学校划拨定向指标的做法,扩大招生及考试面向,将原来只限于培养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扩展到既培养教师又培养高级技术人才,将原来只限于职高生报考改为面向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中师等中等職业学校的毕业生招考。同时,部分名牌大学也招收对口升学考试学生,如电子科技大学、四川农业大学、四川师范大学等。对口升学考试制度逐步趋于完善、合理,使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出路由单一的就业扩展为“就业与升学”两条路,使职业教育既符合部分学生就业的需要,也符合部分学生持续发展的需要。这一阶段,四川省每年参加对口升学考试的人数一般稳定在2~3万人左右。

(三)缩减升学规模的萎缩阶段(2005—2012年)

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明确提出,“推进职业教育办学思想的转变。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办学方针,积极推动职业教育从计划培养向市场驱动转变,从政府直接管理向宏观引导转变,从传统的升学导向向就业导向转变”。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思想的转变,在政策导向上限制了中职生升学的自由度,四川省逐步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报考高等职业院校需取得与所学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行业准入证书的举措。

随着以就业为主的政策导向的变化,这一时期国家开始高度重视高等教育的质量问题,严格控制高等职业教育的招生规模。四川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等职业学校将职业教育发展的重点逐步放在了“就业”上;四川师范大学、电子科技大学两所本科院校不再举办职教师资班;四川省对口升学考试报考人数在这一时期有较大幅度缩减。

(四)实行两考并行的发展阶段(2013年至今)

2013年,《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高职院校实行多样化的考试招生办法,增加单独招生、对口单招、中高职贯通培养、综合评价等分类考试招生形式,建立和完善多样化的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方式。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明确提出“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逐步平衡了中职学生升学与就业之间的关系。同年,《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招模式,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需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这标志着我国高职院校选拔人才有了自成体系的方式,逐渐脱离普通教育高考进行考试招生。

2008年,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四川省虽然在全国启动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简称“高职单招”)试点工作一年后率先在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试点高职单招工作,但当时的招考院校只有这2所,其初衷是适应国家改革,为优质高职院校选拔优质生源。2013年,随着国家政策导向的变化以及经济社会的发展,四川省参与高职单招的高职院校不断增加,尤其是高职扩招等相关政策文件的出台,极大程度地激发了高职院校的招生活力,省内招生院校从最初的2所发展到了2020年的90所。

二、四川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实施现状

目前,四川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已形成以高职单招为主渠道、对口升学考试为辅的样态。2019年,报名参加对口升学考试和高职单招的总人数为100 158人;2020年,报名参加对口升学考试和高职单招的总人数达153 102人,较2019年学生人数增加了52 944人②,数量涨幅明显。四川省高职单招采用“文化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的考试形式。文化课采用省考试院统一命题、各高职院校自主阅卷的考试方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每科100分,共3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但在实际录取过程中,许多高职院校根据本校所需,对语文、数学、英语的分值进行了折算,且折算占比不一致,有些院校规定语文占比50%、数学占比20%、英语占比30%,有些学校则规定语文占比60%、数学占比20%、英语占比20%。而专业课的考试方法、内容由各高职院校自主确定,差异性相对较大。首先,表现在赋分分值的校际差异上,有350分、300分、200分等不同情况;其次,同一专业不同高职院校考试内容不尽相同,如会计专业,某校考试内容包括《基础会计》《市场营销》《经济法律法规》及专业技能,而另一所学校考试内容则为专业学习情况及点钞技能、财经数字书写技能展示;再次,部分高职院校在考试内容上增加了综合素质测试,突出了对中职学生综合素质的要求,而多数学校并未采用该内容。

四川省对口升学考试执行“3+X”考试形式,总分为750分。“3”指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文化基础课,总分为400分,其中,语文、数学满分各为150分,英语满分为100分;“X”指专业综合,含理论和实操两个部分,满分为350分。对口升学考试命题依据《四川省普通高校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考试各学科(专业)考试大纲》,根据教育部颁发的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标准、专业教学标准以及教学要求,结合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实际制定,对各学科(专业)考试科目、内容、比例、题型等作了具体规定,考试试题的编制均不超出相关学科(专业)考试大纲的规定。

三、四川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川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自实施以来,招生改革工作取得了一些显著成效,其考试方法、内容对中职教学已具有风向标的作用,考试招生形式呈现出多元化趋势。然而,参考山东、江苏、重庆等其他省(市)的实践经验发现,目前四川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还面临着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科学性与公平性保障不足

高职单招极大程度地体现了高职院校的招生自主权,省级统筹、院校主导已成为考试招生管理的主要特征,但如何平衡自主与规范、公平与效率之间的博弈关系却仍是以四川省为例的诸多省(市)面临的共同难题。目前,四川省高职单招文化考试试题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阅卷工作由高职院校自行组织;职业技能测试由各高职院校主导,报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备案。虽然考试院校的命题标准参照了对口升学考试的《四川省普通高校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考试各学科(專业)考试大纲》,但在实际操作环节却难以做到全部执行,存在考试内容随意性大、标准不统一、为考而考、技能测试泛化等诸多共性问题[3]。此外,目前高职单招较高的录取比例,与政策出台之初为优质高职院校选拔优质生源,进而优先招收具有专业特长和职业技能潜质考生的初衷有所偏离,导致其科学性和公信力备受质疑。

四川省对口升学考试在科学性与公平性方面的难点主要集中在考试类别不完善。目前,四川省中职专业设置已覆盖《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全部19个专业类别,而当前对口升学技能考试涵盖的类别与19个专业类别虽有相关性,但仍有部分专业的学生“学无所考”。例如,2020年,考试类别包括农林牧渔类、土木水利类、财经商贸类、信息技术一类(计算机专业)、信息技术二类(电子专业)、加工制造类、公共管理与服务类、文化艺术类、旅游服务类一类(旅游专业)、旅游服务类二类(烹饪专业)、轻纺食品类、医药卫生类、材料类、教育类及汽车类共计15个类别,但轻纺食品类专业,目前在专业知识(应知)和技能操作(应会)方面,无论是轻纺类专业还是食品类专业均测试手工制板和工艺制作,使得食品类专业学生“学非所考”。虽然有学者认为,不能直接将目前的中高职专业类别作为考试和招生的专业类别,必须开发适用于考试和招生的专业大类,但是,招考的基本原则是必须让所有学生“有试可考,有志愿可报”[4]。

另外,从成本视角看,无论是高职单招还是对口升学考试,专业实操考试的落实对于考试院校与考生而言都存在着挑战。目前,专业实操考试按照专业大类进行组织,虽然高职单招组织规模相对较小,但考前宣传、命题、招生、考试、录取等诸多环节都需要大量的人力与物力支撑,与普通高考相比,其组织复杂性以及成本投入都较高,院校收取的考试费常常难以覆盖实际考试支出。此外,全省各地的考生必须长途跋涉参加一所或多所高职院校的技能测试,而考试期间诸多高职院校及周围的服务承载能力常超出正常负荷,导致考生常面临“一床难求”的困境,且考点分散既存在安全隐患,又增加了考生的经济负担和身心负担。

(二)类型教育考试特征不明显

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是为生产、管理、服务一线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分类考试招生改革从形式来看,是基于分类的招生形式的改革,但其实质是“知识+技能”考试内容的变革,体现了技能型人才选拔的需要。然而,目前四川省无论是对口升学考试还是高职单招,均存在语、数、外文化课分值普遍过高、专业技能测试分值偏低的情况。考试内容发挥着考试导向的功能,是助推教育系统变革和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核心所在。因此,当前考试内容重文化、轻技能的导向,致使诸多中职学校过分重视文化课教学,在学生入学时就区分出明显的“升学班”“就业班”。“升学班”在课时安排上存在向文化课倾斜、挤压专业课的情况,部分中职学校甚至擅自删减专业核心课程,普高化倾向明显。此外,部分高职院校的技能考试过于简单或流于形式,甚至采用面试代替技能考试,客观上导致专业技能考试的弱化与简单化,在一定程度上背离了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未能充分体现职业教育类型教育的特点。

此外,四川省现行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对企业的办学主体地位体现不足。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旗帜鲜明地提出企业的重要办学主体地位,要求构建双元办学主体的格局。而在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虽然考试招生自主权逐步下放,高职院校作为主要参与主体与实施主体的身份被确证,但对以行业企业组织为代表的“产业主体”的考试招生参与权利的界定比较模糊。产业主体的缺位或者定位模糊造成高职院校生源的知识能力结构与“产业标准”脱节。在政府推动、院校主导的高职院校考试招生改革中,行业企业参与机制缺失,弱化了高职教育中行业企业的办学主体身份,有违于产教融合的现代职业教育建设逻辑[5]。以四川省旅游服务类分类考试招生为例,酒店服务技能操作考试仅以职业形象展示以及中餐服务基本技能(餐巾折花)作为考核内容,显然与行业企业的人才培养需求存在较大差距。

(三)“双轨并行”的上升通道不畅

职业教育作为类型教育的重要保障之一是建立完善的“职教高考”制度与人才上升通道,实现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全国统一招生“双轨并行”。然而,目前四川省虽已构建了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但人才培养“立交桥”却面临通而不畅的问题,中职和高职升本科的比例略低,不足以充分调动初中毕业生对职业教育的优先选择积极性。2019年的数据显示,四川省中职生升本科的比例不足1%,高职生升本科的比例仅占毕业生总数的15%;2020年,在增加对口招生本科院校1所的情况下,中职对口招生本科计划仅为2 975人,整体升本比例与四川作为职教大省的中职毕业生数量不相匹配。此外,应用型本科高校的转型,职业教育本科计划、专业硕士和专业博士计划的落实难题仍是制约“职教高考”通道畅通的瓶颈。

从山东省的经验来看,山东省政府自实施“职教高考”制度以来,提出“职教高考”本科招生计划将逐步达到应用型本科高校本科招生计划的30%,為职业院校学生提供更多升入应用型本科高校的机会,即到2022年,将由现在的1万人增加到7万人左右,努力增加职业学校学生升学机会。由此可见,参照高中阶段职普比大体相当政策比例,目前四川省在高等教育阶段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上升通道明显过窄。有学者认为,若不适度满足部分中职生的升学愿望,中等职业教育势必面临更加艰难的发展局面,很少有学生会愿意选择一种不再有升学空间的教育路径[6]。保障中职通往高职、本科上升通道的畅通性,不仅是让老百姓的孩子有书读,还能满足其继续接受良好专业性教育的现实需求与渴望。

四、新形势下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的基本策略

(一)兼顾公平与效率,完善“职教高考”制度建设

在考试招生中是以公平为首还是以效率优先,一直是教育理论界争论的一个话题。高考作为我国乃至世界最大规模的教育选拔考试,公平与科学是其存在的根本价值,是高考能够持续发展的两翼,二者缺一不可[7]。“职教高考”制度的建立同样需要遵循“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原则,这意味着人才选拔的信度、效度和区分度与考试本身的高效、经济和科学两者之间需达到一定的平衡。有学者认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不能平等发展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就在于二者招生录取批次先后的差别[8]。因此,笔者认为,四川省“职教高考”应秉承“公平优先、兼顾效率”原则,采取统一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办法。文化素质可采取语文、数学、英语的省考试院统一命题考试;职业技能考试可结合高等职业院校专科专业目录和国家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调整方案,对接四川省产业发展,合理研制四川“职教高考”专业考试类别;探索分批次录取的“职教高考”招录方案,建立完善的“职教高考”制度。在职业技能考试方案研制过程中,四川省应联合相关行业指导委员会,组织来自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等的专业人士制定专业理论考试大纲及专业技能考核标准,保证考生“学有所考、考有所依”。此外,应根据报考人数及专业大类,合理设置考点。四川省可参考山东省每个专业大类根据报考人数设置1~3所主考院校的思路,根据全省“一干多支、五区协同”的整体部署原则,结合成都平原经济区、川南经济区、川东北经济区、攀西经济区、川西北生态示范区等五区的专业大类分布情况,参照历年报考学生人数,分片区设置专业大类考点,保证每个专业大类设置考点2~3个,尽量让学生就近考试,解决考点学校的承载力问题以及学生的负担问题。

(二)突出类型教育特点,优化考试方法与内容

四川省“职教高考”分类考试应合理设置文化考试与技能考试的分值比例,体现具有类型教育特征的理论性与实操性。参照其他省(市)改革经验,四川省“职教高考”可保持现有总分750分不变,采取文化素质测试300分,即语文、数学、英语各100分,专业理论(应知)200分,专业技能(应会)250分的考试方法,突出职业技能尤其是技能实操的重要地位。同时,在文化素质测试部分也可以逐步探索凸显类型教育特点的考试题型、内容等。例如:数学学科可采用文、理分卷模式;英语学科可尝试对应一、二、三产在考试内容上有所区分,亦或是继续践行“以赛促考”模式,创新出更多类似于将国外真实场景内容融入试题中的“语言应用”测试板块。

考试内容是招考制度的核心部分,其性质决定了整个考试招生制度的价值取向[9]。不仅如此,考试内容的“指挥棒”还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影响着教育教学。笔者认为,四川省应在人才培养阶段开足开齐专业核心课程,探索采用“宽基础、活模块”的模式,将所有专业核心课程都纳入考纲,再通过“模块化”教学对标行业企业岗位(群)需求,在考前数月通过微机摇号的形式提前公布当年考试模块,保证人才培养阶段“宽基础”、考试阶段“活模块”。泛专业化的人才培养及考试制度变革是为了通过考试内容的转变倒逼教学内容与培养质量的提升,有效遏制目前部分中职学校擅自少开或不开部分专业核心课程的情况,向中职教育要质量,实现职业教育“增值”,为学生“赋能”。此外,四川省应逐步建立行业企业参与的长效机制,进行组织化、制度化的设计与安排,体现行业企业的主体性、专业性地位。尤其是在职业技能测试环节,应通过行业企业的参与,增强考试的规范性,将考试内容与“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相对接。

(三)打破限制性壁垒,构建双轨人才培养体系

分类考试的精神内涵是因材“施考”与“施教”,凸显职业教育有别于普通教育的类型特点[10]。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布的《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建立了“研究型”与“应用型”并行的人才分类培养体系,并在德国等发达国家得以推行。目前,中国的大“H”型人才培养体系已初步建立,但仍面临“应用型”人才上升通道通而不畅的困境。办老百姓满意的职业教育,首先需要保证公办高职院校、职业本科高校等的招生数量。笔者认为,四川省可通过扩大本科院校招生计划、探索“转型一批、升格一批、恢复一批”的办学思路等办法,拓宽职业教育升学通道。参考江苏、湖南等省份经验,四川省可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导,切实推动一批省属本科高校转型为应用型本科高校;从国家级、省级“双高计划”高职院校中遴选出一批优质院校以及二级学院,试点升格为应用型本科大学;恢复名牌本科院校招收中职学生制度,拓宽人才培养上升通道,使不同层次、类型的高校侧重于不同层次、类型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其次要扩大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学生录取比例。四川省可通过打通向上流动的职业教育专轨通道,做好高职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层次的有效衔接;通过采用学分互认、资源共享、定期交流等方式,构建互通、互认的多种学习成果的转化机制,继而增强高等职业教育学历层次的灵活性,确保高职院校与普通高校的互通与合作,促进职普共同发展。

注释:

①文獻《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样态:问题与策略》将我国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制度归类为六种分类考试招生改革样态,四川省在实践过程中对具体分类的表述与该文献中的归类有所不同,但分类的实质内容一致。其中,四川省的对口升学考试对应文献中的单考单招类型,采用文化素质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模式;四川省的高职单招考试对应文献中的自主招生类型,采用高职院校校考单录自主确定入学标准、自主命题考试、录取的模式。

②数据来源:四川省学籍管理系统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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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刘海峰,李木洲.兼顾公平与科学的高考改革[J].中国考试,2015(9):3-9.

[8]温颖. 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研究[D].秦皇岛: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15:41-43.

[9]陈健.职教高考的国际经验、现实困境与改革建议[J]. 高等职业教育探索,2020,19(6):23-30.

[10]李木洲.因材“施考”与“施教”:分类考试的精神内涵[J].大学教育科学,2014(3):9-11.

[责任编辑   贺文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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