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

  • 破产管理人针对欠缴出资的追收
    陆续进入破产,因出资问题导致追究股东、高管责任相关纠纷激增,司法实践中也出现许多新的问题。如何厘清不同情形下的责任承担问题,变得尤为重要。也给管理人履职带来挑战。关于追究股东出资责任,根据股东出资义务是否届满认缴出资期间,可分为违反出资义务与出资义务加速到期两类情况。其适用的法律依据不尽相同,特别是因后者股东在加速到期节点前未缴纳出资并不违反法律与章程约定,故责任主体与责任范围的认定亦有区别。一、违反出资义务情形根据责任后果与连带主体的不同,以下将违反出资

    法制博览 2023年6期2023-04-05

  • 债权出资是与非
    草案,写进了债权出资,但对于债权出资的条件未作具体规定。鉴于债权出资存在实现的不确定性,如果不作细致规定,势必将影响公司的注册资本及公司的稳定,影响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债权出资是指股东以其对目标公司或第三人的债权向公司出资,抵作股款。股东以其对目标公司的债权转为出资,俗称“债转股”,一般没有争议。但对于股东以其对第三人的债权向公司出资,目前存在争议。债权出资写入公司法修订草案是一大进步,为确保公司稳定及相关方利益,建议法律层面进行细化规定。债权出资的规制变化

    董事会 2022年11期2022-05-30

  • 股东出资期限利益之否定 ——以权利外观理论为基础⋆
    律条文欠缺,股东出资期限利益范围界定尚不明确,缓和出资义务造成了主体之间利益失衡。在破产清算程序中规定股东认缴出资期限加速到期,但破产清算程序存在启动成本高、对企业主体经营破坏大、不利于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等不利因素,全部启动破产清算程序加以应对,势必对企业的发展产生打击,也不符合“实缴制”改为“认缴制”的法律修订目的。理论界与实务界探索引入成本更低的解决机制,如扩张解释未出资或瑕疵出资法律条文、类推适用法人格否认制度、执行中追加出资期限未届至股东为被执行人

    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1年1期2021-11-28

  • 出资未到位自然人股权转让的收入与成本探讨
    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除有特殊规定以外,公司股东在公司注册时都可以暂不出资,只需要在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期限内缴足注册资本即可。这样的规定给公司注册带来了很大的便利,是我国公司法改革的进步,有利于公司业务的迅速开展,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但是也带来了股东出资未到位情况下股权转让的问题。1 出资未到位的界定股东的出资是公司的法人财产的主要来源

    商展经济 2021年9期2021-01-30

  • 知识产权出资的若干问题探讨
    一、我国知识产权出资存在的法律问题(一)知识产权出资主体的适格性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对知识产权出资主体进行明确的限制。对于知识产权出资主体的适格性,在学术界存在争议,有些学者认为只有公司的发起人才有资格以知识产权作为出资标的物进行出资;还有一些学者持有相反的观点,他们认为,发起人以外的股东同样拥有以知识产权出资的权利。除此之外,知识产权出资是否受到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影响,对于非营利性法人是否也可以知识产权出资等问题都待明确。(二)知识产权出资客体的

    消费导刊 2020年35期2021-01-28

  • 传统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出资比例的思考
    ,不管贡献大小、出资多少,每人都有一次表决权。对于出资额度大的,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1 出资比例存在的问题对于合作社的资金来源,《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12条第5项要求:“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法律没有强制所有成员是否全部出资,只强调有部分符合条件的成员出资即可,没有最高限也没有最低限,从法律上解读,即合作社成员可以不出资。这就造成有些合作社的出资比例出现问题,需要认真思考,否则会影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进一步发展。1.1 社员出资比例差距过大会引发的问题

    江西农业 2020年5期2020-05-07

  • 有限责任公司未届出资期限转让股权的法律分析
    中,最高院对未届出资期限转让股权是否属于“未出资或未全面出资”作出不同的认定。在未届出资期限转让股权时,转让方、受让人以及公司与其他股东对未出资部分的权利义务如何确定,对各方的权益以及股权交易的稳定有序至关重要。一、“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的界定《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于股东未履行及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或股东可“依法”要求履行出资义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要求未履行及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股东承担责任时,并无“依法”履行的表述。综上来看,因股东

    法制博览 2019年27期2019-12-13

  • 认缴制下有限公司出资纠纷的审判思路
    不能有效遏制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现象,为了赋予股东相对的经营自由权,新《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新《公司法》采取了相对宽松的认缴制,取消了对出资最低额和期限的限制,工商机关的验资程序也不再是公司设立时的强制程序,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取代了原来的年度检验制度,这一变化,赋予了企业更多的自主权,发挥了企业

    法制博览 2019年20期2019-12-13

  • 论股东出资瑕疵的法律责任
    妍【摘 要】股东出资是一个新公司得以成立的垫脚石,是新公司运行操作的循环血液,也是一个公司承担责任的物质基础。股东出资瑕疵却会使公司的资金出现缺失,破坏了经济社会的信用体系,使公司其他足额出资的股东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大大增加了债权人的交易风险,使债权人的债权得不到充分的担保。因此必须重视股东出资瑕疵行为,完善法律责任制度,保证资本的有效运行。【关键词】出资瑕疵;法律责任一、股东出资瑕疵的概念及表现形式(一)股东出资瑕疵的概念:股东出资瑕疵是指股东在设立或者

    好日子(中旬) 2019年7期2019-10-21

  • 论公司股东出资制度
    婉荧1 公司股东出资制度概述1.1 “出资”概念股东出资制度是关于公司股东出资法律规定的制度安排。公司法上的股东出资是指出资人向公司交付货币或其他财产利益的一系列行为。目前理论学界对出资概念的观点一致,认为出资是指“股东(包括发起人和认股人)在公司设立或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公司股东出资制度贯穿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从设立时到成立后整个过程,包括出资方式、瑕疵出资股东的责任等

    中国商论 2019年11期2019-07-13

  • 论股东出资义务之“加速到期”
    摘要:股东出资义务的履行期限并非“完全自治”的事项——出资期限的设计应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包括偿债)。当公司存在“不清偿到期债务”之情形,应允许债权人主张加速股东出资义务之履行。这不是对“契约严守”的背离,而是对契约诚信的遵守。在合同法上,“非破产加速”存在可能空间:一则,按照合同的相对性原理,“契约严守”不能约束债权人;二则,合同权利不得滥用。在公司法上,“有限责任对价加速”、“法人格否认加速”以及“非破产清算补资加速”等均为“非破产加速”提供了制度解

    社会科学 2019年2期2019-06-11

  • 双方父母出资不等额,婚房如何分割
    久,双方父母共同出资为我们购买了110平方米三居室楼房一套。其中,我父母出资35万元(包括装修费15万元),李某父母出资62万元,房屋登记在我与他二人名下。今年10月,我们因感情出现障碍婚姻到了尽头,离婚时,我提出房屋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应平均各二分之一;李某认为,应按出资额多少进行分割更公平。我想问:房屋如何分割?答: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第7条第2款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

    伴侣 2018年12期2018-12-24

  •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产权问题探究
    合作社产权构成、出资形式的角度,分析其中争议较大的成员出资归属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用于出资的问题。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产权;出资一、研究背景及现状《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至今已实施十周年,截至2017年7月底,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共有193.3万家,入社农户超过1亿户,平均每个村有3家合作社,入社农户占全国农户的46.8%。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成为重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现代农业建设的中坚力量。但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财产的所有权并未被明确的规定,介于公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8年6期2018-09-01

  • 公司股东除名制度的探究
    法解释(三)》 出资中图分类号:D922.2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7.133一、 公司股东除名制度的概念分析股东除名是公司通过股东会做出决议进而将股东除名的法律行为,其权源基础在于股东会的除名权。结合《公司法解释(三)》第17条的规定,股东除名行为指的是有限责任公司中的股东会为了公司的正常运营,通过法定程序对符合法定或意定除名事由的股东做出的一项

    法制与社会 2018年20期2018-08-21

  • 浅析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的认定
    股东资格;干股;出资;实质要件;形式要件一、问题的引入原告吴某、张某、谷某均系被告公司员工,2009年12月,三原告分别向被告公司交付3万元,被告公司向三原告各出具收款收據一份,收据记载交款人为三原告,金额均为3万元,交款项目均为干股股金(3%)。被告公司将三原告交付的股金计入负债。2009年度始,三原告每年均获得被告公司发放的红利、奖金(3%)。三原告诉称,其已依法向公司出资各三万元(占3%),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故请求法院确认三原告享有被告公司

    智富时代 2018年4期2018-07-10

  • 论抽逃出资民事责任的承担
    实施以来,“抽逃出资”的认定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难题.“禁止抽逃出资”是一个被普遍接受的法律条款,《〈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对“抽逃出资”行为进行了“列举加兜底”式界定,认为抽逃出资是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这种界定不仅没有彻底解决“抽逃出资”行为认定的司法难题,相反增加了“抽逃出资”概念带来的公司法理论困惑。众所周知,公司法人的独立性主要就表现在其财产独立上,即股东一旦完成出资,公司成立后该出资就成为公司财产,不再属于股东个人资产。

    法制博览 2018年18期2018-06-29

  • 股东抽逃出资法律问题的研究
    1)一、股东抽逃出资的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在2013年修改后,公司法规定的资本制度发生了巨大的变革。公司注册资本从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同时取消了法定最低资本额制度,也取消了原有资本缴纳的比例限制和期限的要求,这对于股东对于公司的出资责任是一个较大的冲击。在认缴登记制下,是否还存在着抽逃出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这三种资本违法行为,资本的认而不缴是否会是指影响这三种资本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的成立①,这些问题在《公司法》修

    福建质量管理 2018年18期2018-04-02

  • 出资到股东资格的法律问题研究
    王艺霖摘 要:出资是指公司股东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的法律行为。实践中,尤其是2013年《公司法》关于认缴出资责任制确立之后,股东之间或者股东与公司之间就出资问题引发的争议很多。实际上认缴出资并不必然取得股东资格,如果股东未履行出资或者出资存在瑕疵,除了要承担补足出资的法律义务,还会面临股东权利被限制的尴尬,更有甚者,还会被公司除名。本文从出资开始展开论述,阐述了出资及股东资格之间的关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8年12期2018-03-01

  • 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时怎么判?
    ,所以有很多父母出资帮助子女买房,我买房的时候父母也出了不少钱。那么,子女离婚时父母参与房屋的出资该怎么算?是算借款还是赠与?如果是赠与,那么是赠与自己子女的,还是赠与夫妻双方的?”目前在法院审判中,主要依据这两条法律规定来审理父母参与房屋出资的离婚纠纷案件: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

    婚姻与家庭·婚姻情感版 2018年2期2018-02-07

  • 用以出资的债权不能实现时责任分析
    萌迪摘 要:对于出资债权不能实现的情况,我们更多的关注于前期规制工作,而忽视了各主体责任的承担。本文在对用以出资债权不能实现的背景、原因分析基础上,针对此类情况下的股东、董事高管等主体责任提出相应的责任构建,以明确相应的责任承担。关键词:债权出资;责任缺位一、用以出资的债权不能实现内容分析债权出资是公司法第27条所规定的其中一种出资方式,其作为出资方式具体来说包括两大类:一种是债权人将对债务人公司享有的债权转化为债权人对债务人公司的出资,即所谓的“债转股”

    速读·下旬 2018年1期2018-01-26

  • 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问题
    问题,如关于成员出资问题,原《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对合作社的出资数额、方式等规定模糊,导致了实践中大家对成员出资的理解不一。为回应实践需求,规范合作社成员的出资行为,此次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专门增加一条,即第13条,对出资的方式、禁止性出资的财产做了原则性规定。该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经营权、林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以及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

    中国农民合作社 2018年9期2018-01-23

  • 论股东出资的法律问题
    威海)一、股东出资概述(一)出资的内涵出资是指股东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二)出资的方式与违法形态现行公司法实行的是出资方式法定主义,采用列举与抽象性出资标准相结合的方式,即除列举了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四种最普遍的出资方式外,也准许用兼具财产价值确定性和可转让性的非货币财产出资出资的主要违法形态可以概括为广义上的瑕疵出资,具体表现可分为借名出资、虚假出

    职工法律天地 2018年14期2018-01-22

  • 注册资本认缴制度下的股东瑕疵出资法律问题研究
    度,不再限制股东出资的首次缴纳比例和缴纳年限。这一转变降低了公司设立成本,简化了增资程序,更符合市场经济活动灵便、高效的要求。但是,完全的资本认缴制也导致公司在设立时易产生投机和欺诈行为。在我国信用体系不完善的情况下,认缴制不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二、股东瑕疵出资的判定标准对于“瑕疵出资”,有观点认为,在股东出资时,股东的出资不符合法律规定或出资的财产本身存在问题。还有观点仅将股东瑕疵出资的具体情形进行列举。本文认为,瑕疵出资是指股东的出资财产或出资行为不符

    法制博览 2018年14期2018-01-22

  • 浅析现有资本制度下的股东出资义务
    施。对此,与股东出资义务密切相关的一系列改革而带来的变化,也引起了不同声音的质疑。而下文将在新的资本制度下,分别解读在现有资本制度下股东的出资义务。一、取消最低注册资本与股东出资义务2014年《公司法》取消了最低注册资额限制的规定,其规定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或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这个制度既包括一人公司在内的有限责任公司,又包括股份有限公司。也就是说,在没有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下,公司的注册资本完全由股东决定。在最低资本额度下,虽有法

    法制博览 2018年31期2018-01-22

  • 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之产权归属的认识及司法建议
    0000一、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的主要类型首先,根据父母出资的主体不同可以分为由一方父母出资和双方父母均出资。其次,根据父母出资的时间,可以分为婚前出资与婚后出资。而根据父母出资多少,可分为父母全部出资与部分出资。同时根据产权登记情况,可以分为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双方子女名下、子女配偶名下、子女与父母名下四种。从传统习俗与社会常理分析,基本上不存在双方父母出资但房产登记在子女以及父母名下的情形。由此组合可以形成多种不同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的类型,进而影响到不动

    法制博览 2018年24期2018-01-22

  • 论公司股东之专利使用权出资
    ,目前专利使用权出资又有很大的市场需要,《公司法》已经规定了知识产权作为非货币财产可以进行出资,但是对专利使用权出资没有明确规定,对比国外对专利使用权出资的规定,目前规定也只有美国做出了明确,认可专利使用权出资,所以在法律上专利使用权的出资性存在模糊地带。因此,本文试着从专利使用权属性出发,结合现有法律法规,分析专利使用权出资的可行性和风险因素等,以期推动专利使用权出资的应用。关键词 公司 股东 出资 专利使用权作者简介:李东东,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

    法制与社会 2017年21期2017-09-04

  • 人力资本出资的法律问题探讨
    角度论述人力资本出资的可行性即理论依据以及与人力资本出资相关的几个法律问题。关键词:人力资本;货币资本;出资;立法趋势;法律责任一、人力资本的概念从经济学的观点看,所谓人力资本是指凝聚在人身上的知识、体力和技能的总和。这里所说的人力资本与通常所说的企业的人力资源并非同一概念,企业的人力资源是指企业中的所有的人,而人力资本主要是指企业中的技术创新者和职业经理人。人力资本与传统的货币资本(即公司法的股本)相比也有不同,其主要有以下特点:①专属性。即人力资本专属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7年6期2017-06-03

  • 略论解除股东资格条件的司法认定
    西安)摘 要:出资是股东最基本的义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判例,股东出资建立在“出资合意”与“出资行为”两个事实的基础之上,由于这两个事实,继而产生出资人取得股东资格的效果。如果股东只具有出资合意却不缴纳出资,一方面违反了自己的出资认购义务,而且属于根本性质的违约行为,另一方面与其他出资股东的意愿相悖,也必然会损害出资股东和公司的利益,为此我国公司法司法解释①明确规定股东会可以通过股东会决议解除未出资股东的股东资格,以体现对其他出资股东和公司利益的保护。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6年5期2017-05-31

  • 浅析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的认定
    、股东协议、实际出资出资证明书、实际享有股东权利等,并探讨了这几个标准与股东资格认定的关系。关键词:股东资格;公司章程;工商登记;出资一、问题的引入2004年3月,原告吴某与被告吴某新、吴某平、张某华及陆某伟、徐某春六人协商共同设立三协公司;后原告分三次共出资17万元。2004年8月10日,六位出资人签字确认了各自认缴的出资额。2004年8月23日,吴某新召集其余五名股东召开首次股东会议,该次会议确认了各股东的投资额,制定了公司章程等事项。2004年10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6年7期2017-03-17

  • 浅析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的认定
    、股东协议、实际出资出资证明书、实际享有股东权利等,并探讨了这几个标准与股东资格认定的关系。关键词:股东资格;公司章程;工商登记;出资一、问题的引入2004年3月,原告吴某与被告吴某新、吴某平、张某华及陆某伟、徐某春六人协商共同设立三协公司;后原告分三次共出资17万元。2004年8月10日,六位出资人签字确认了各自认缴的出资额。2004年8月23日,吴某新召集其余五名股东召开首次股东会议,该次会议确认了各股东的投资额,制定了公司章程等事项。2004年10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7年7期2017-03-16

  • 劳务出资的可行性分析
    00042劳务出资的可行性分析霍煜馨华东政法大学,上海 200042随着我国资本制度的改革,由实缴制转为认缴制,《公司法》取消了最低资本制度和认缴期限,放宽了出资的法律形式,公司的注册门槛可谓越来越低。尽管如此,《公司法》并未规定股东可以劳务进行出资。传统理论认为,劳务具有不可转让性,价值的不确定性,不具有可评估性。但就目前情况来说,传统理论似乎受到了巨大挑战,劳务出资的阻碍也会越来越小,劳务出资成为公司发展的必然。劳务出资;可转让;可评估;法律规制一、

    法制博览 2017年15期2017-01-27

  • 浅谈知识产权出资的法律规制
    滨)浅谈知识产权出资的法律规制王 卓(150029 黑龙江省松北强制隔离戒毒所 黑龙江 哈尔滨)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使得知识经济的特征日益凸显,作为当代社会中企业最具有活力的生产要素之一,知识产权本身也已成为一种重要的投资方式。但是知识产权的无形性决定其作为出资手段比一般的实体物更具复杂性,修订后的公司法仅仅回答了知识产权是否可以出资的问题,但是缺乏相关的配套制度。出于对接受知识产权出资的公司安全运行的考虑,必须要有一套科学合理、严密安全、切实可行的机制

    职工法律天地 2017年8期2017-01-26

  • 从可行性角度论股东商誉出资
    要】 对于以商誉出资的可行性和合法性,近年来一直处于争议的状态,相关法律也没有进行明确地界定商誉出资的适格性。对于商誉出资,争论的焦点在于其是否可以作价评估,以及是否可以进行单独转让。然而这些争论似乎是自我囚禁,多是从商誉的经济学和管理学定义,以及公司法相关规定入手,在公司法给予了出资形式的自由空间的情况下,片面地认为其具有出资方式的适格性;而是否应当转换角度,寻找其他法律法规,并结合现实的可操作性,对其进行进一步剖析?这样一来,就可能得出完全相反的结论。

    大经贸 2016年11期2017-01-06

  • 认缴出资制下公司债权人的特殊风险及其应对措施
    王延川认缴出资制下公司债权人的特殊风险及其应对措施王延川认缴出资制属于我国公司制度的创新,它既不同于严格的实缴资本制,又不同于授权资本制。认缴出资制在降低公司设立门槛、鼓励投资的同时,也给债权人带来了更大的风险。在目前的法律体系中,股东未缴付的出资不能被认定为公司资产,因此,债权人不能直接向股东主张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自己其进行清偿。认缴出资制还会诱发以下风险:注册资本过大以及缴纳期限过长,公司资本显著不足,实物出资过度自由,难以辨识股东出资与公司赢利所得

    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年5期2016-03-16

  • 论股东出资瑕疵的民事责任
    春理工大学论股东出资瑕疵的民事责任张祺长春理工大学在《公司法》中,股东出资制度是重要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同时,股东出资是公司设立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公司要想具备完善的独立法人人格基础,就要保证所有股东都履行了出资义务,并且使公司资本得以充实。然而在实践中,并不是所有股东都能及时的履行出资义务,层出不穷的违反出资义务的现象给我国经济秩序造成了很大的混乱。因此,对股东出资责任相关制度的完善迫在眉睫。股东出资瑕疵;出资;民事责任一、股东出资瑕疵类型及表现形式1

    科学中国人 2016年27期2016-03-11

  • 有限责任公司冒名出资问题法律思考
    有限责任公司冒名出资问题法律思考王 婷(710061西北政法大学陕西 西安)冒名出资,是指冒名者以根本不存在的人(如死人或者虚构者)的名义,或盗用真实人的名义向公司出资并注册登记的行为,属于隐名出资的一种。冒名者是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参与经营者,冒名行使着股权,但其没有股东名分。被冒名者对冒名行为毫不知情,没有出资意思和出资行为,只是公司的名义股东。冒名者给被冒名者、公司、其他股东或公司债权人所造成的损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冒名出资问题一、冒

    职工法律天地 2016年18期2016-02-01

  • “合同法”的局限:资本认缴制下的责任约束
    合同法本身对股东出资契约之安排构成一种法律约束——按照“权利必须善意行使”及“有约必守”的原则,不当约定会产生责任风险。因此,股东应当理性进行出资的认缴承诺,并切实履行相关承诺。当然,基于股东出资契约之组织性契约——“共同行为契约”的本质以及公司法作为团体法、商事法之特质,对股东出资契约之法律规制呈现出一些特别构造,因此,单纯以传统合同法的规则规范股东的出资承诺行为是不够的。公司法以及商事法的特别要求,使“偏向民事”的合同法对股东出资契约的规制存在一定局限

    现代法学 2015年5期2015-10-08

  • 注册资本认缴制与股权转让
    容,不仅指向认缴出资份额的股权权利,还附带承担尚未全部缴纳应缴出资出资责任和按期足额缴纳认缴出资额的出资义务相对于注册资本实缴制而言,实施认缴制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状况有三种情形:一是已足额缴纳认缴出资额的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权;二是尚未足额缴纳认缴出资额,但符合公司章程载明的分期缴纳出资规定的股权;三是尚未足额缴纳认缴出资,且已经违反公司章程规定、未按期缴纳出资的股权。鉴于实际存有的各种不正确的认知,明确认缴出资额尚未全部缴纳的股权转让的实质内容显得尤

    上海国资 2015年10期2015-04-01

  • 科技型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融资约束研究
    知识产权;质押;出资;融资约束科技型小微企业(以下简称“科微企业”)具有科技创新活力,对促进国家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在就业、节能、环保和增长潜力方面的作用也难以替代。但是,科微企业的核心资产往往是专利等知识产权,具有“轻资产”的特点,在信贷等依靠实物资产抵押的传统融资工具面前没有优势。因此,面临着严重的融资约束,尤其是知识产权融资约束。应立足相关理论和实践,从国家政策、金融市场和企业自身等多个层面思考如何破解科微企业知识产权

    合肥师范学院学报 2015年1期2015-02-23

  • 新《公司法》改革后的股东出资责任探究*
    缴制,即股东缴纳出资不再由法律明确规定,而是由公司章程自治规定。法律修改后,在实践生活中比较容易产生股东不履行或者不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形,为了有效的应对此种情形,我们应该考虑探究股东出资责任。一、新《公司法》认缴制的确立新《公司法》将注册资本取消,股东出资有实缴制转变为认缴制。股东出资义务也发生了较大的转变,由实缴转变为认缴。但是,我们认为出资义务本身是没有改变的,改变的只是出资义务的履行方式。原《公司法》中规定股东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自己的出资

    法制博览 2015年14期2015-02-07

  • 商标使用权出资法律问题探析
    44)商标使用权出资法律问题探析聂 君(上海大学法学院, 上海 200444)现行法律对于商标使用权能否出资尚无明确规定,商标使用权出资有现实需求且具有必要性,在理论和实践中都有重要意义。商标使用权出资符合知识产权出资的标的要求,与商标所有权出资以及商标许可使用相比,具有很大优势,与现行法律规定也不相悖,应该在法律法规上对商标使用权出资加以明确规定。商标使用权;出资;可行性;比较优势;合理范围随着知识产权转化利用的深入探索与不断发展,知识产权资本化已然成为

    安庆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2期2014-03-21

  • 论债权出资的特殊性及其法律规制
    陈良军 袁 康出资作为公司资本制度的重要内容,对于形成公司资本和支撑公司经营有着基础性的作用。出资的具体形式则直接决定着公司资本的构成,并影响着公司资本确定、资本维持和资本不变的实现。由于对安全价值的追求,我国对于出资形式的选择一直比较谨慎,债权出资由于其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被排除在了法定出资形式之外。但是,在当前市场经济日渐成熟的背景下,对于效率的追求开始占据核心地位,放松对出资形式的限制成为公司法发展的需要。尽管学术界一直在倡导和论证,但经历了改革的我国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3年2期2013-03-18

  • 股东出资瑕疵救济制度研究
    052)一、股东出资瑕疵概述1.股东出资的重要意义出资是指公司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或者增加资本时,根据法律和章程的规定,按照认股协议的约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以取得股权的行为。股东出资作为公司财产的最初来源和公司资本形成的基础,不仅事关公司独立责任和独立人格的构建,而且是公司对外承担信誉的重要基础,对维护交易安全有着重要的作用。对于股东来说,出资是股东取得无瑕疵股权的依据,是其承担有限责任的前提。对于公司来说,股东出资是公司资本的源泉,是公司成立和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2年3期2012-08-15

  • 瑕疵出资股东违约责任论
    01120)瑕疵出资股东违约责任论李亚卿(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重庆401120)瑕疵出资是对出资义务的违反,主要表现为拒绝出资、不能出资、虚假出资、迟延出资出资不足等几种形态。瑕疵出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的契约依据在于发起人协议和公司章程。依据生效契约,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发起人和股东均可在不同的情形下向瑕疵出资股东主张违约责任。非货币出资不实和股份公司的募集设立中亦存在瑕疵出资股东违约责任的适用情形。瑕疵出资;契约依据;具体适用我国公司法第28条第2款规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4期2012-08-15

  • 股东出资瑕疵的表现形式及认定
    10122)股东出资瑕疵的表现形式及认定何 辛(辽宁金融职业学院,辽宁 沈阳 110122)出资瑕疵是指出资人或股东进行的不符合法律、章程或出资人协议约定的货币或非货币出资,包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延迟出资、未足额出资和不适当履行出资等表现形式。出资既是股东的法定义务,又是股东依章程而产生的约定义务,股东出资构成公司资本的最初来源,而出资瑕疵会使公司失去赖以存在的物质基础,所以正确认定股东出资瑕疵及其表现形式,对于维护公司本身、其他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有着十

    山东社会科学 2012年1期2012-04-12

  • 国有企业非经营性资产出资会计处理浅析
    入的非经营性资产出资后,需要将其转为经营性资产。目前,主要有产权划拨和委托管理两种资产投放方式,这两种方式会带给“非转经”工作不同程度的影响。关键词:出资 非经营性资产 内涵 非转经 会计处理中图分类号:F270.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1-168-02一、非经营性资产内涵(一)非经营性资产概念国有资产,指属于国家所有的各种财产、物资、债权和其他权益。根据资产的用途,可以将其划分为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三类。

    经济师 2012年1期2012-01-16

  • 试论知识产权的出资方式
    001 知识产权出资的依据1)关于以知识产权出资相关的法律依据,体现在以下的法律法规中。《公司法》规定,出资人可以用知识产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作为出资的知识产权必须是即可以依法转让的,并且可以用货币估价的,只有同时符合以上两个条件才可以作为股东出资的财产。另外,《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商独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也都对出资者可以用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作价出资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科技传播 2010年24期2010-08-15

  • 以房地产出资设立公司的税费承担相关问题浅析
    房地产或以其作为出资投资于公司所需交纳的税款也就越来越高。但由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税款承担问题存在一些不尽完善之处,导致公司设立过程或存续期间因此问题产生了很多纠纷。本文通过对该问题的起因和几种不同观点的分析,提出了相关见解,以期对关注此问题的读者以启发。关键词房地产 出资 税款 非货币中图分类号:D92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09)10-152-02一、问题的提出有这样一个案例:甲、乙、丙三个公司签订协议,

    法制与社会 2009年28期2009-12-17

  • 论股东资格的取得与出资的关系
    解答。作为在确定出资与股东关系问题时,应该从公司的对内关系和对外关系所追求的不同价值目标出发,才能够给予完整的解答。[关键词]股东资格;出资;内部关系;外部关系股东,按照一般的说法,是指通过向公司出资或其他合法途径获得公司股权,并对公司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1] 。然而这仅是我们在学理上对股东概念的一种界定,在司法实践中,在涉及股东身份的取得方面,有许多值得关注的问题。比如,未出资的股东能不能取得股东的身份?隐名股东算不算股东?当记载股东身份的法律文件,

    活力 2009年2期2009-06-08

  • 人力资本出资的经济学和法学分析
    作为股东对公司的出资形式之一,一直颇受法学界争议。本文在分析人力资本的涵义、特点基础上,从经济学角度阐述了人力资本出资的重要性,从法学的角度阐述了人力资本出资的必然性和合法性。关键词 人力资本 出资 经济学分析 法学分析中图分类号:D92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09)11-117-03一、人力资本概述(一)人力资本的内涵界定人力资本概念的提出源于经济学领域。1960年,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西奥多·W·舒尔茨在

    法制与社会 2009年31期2009-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