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议

  • 浅议异议登记的实务问题
    271500)异议登记本质上是一种暂时的保全登记,是指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所记载的权利事项存在错误,但不动产登记簿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改错误事项,导致被害关系人只能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继而将存在的异议记载于登记簿的一种登记行为。细究异议登记可以发现,之所以重视异议登记的设立,根本目的是为利害关系人提供有效的法律救济途径,将所存在的异议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上,可以有效达到维护和救济自身权利的目的。从当前异议登记的实际应用来看,异议登记的作用并未得

    活力 2022年22期2023-01-20

  • 我国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制度的完善
    、我国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继续进行将会损害到自身合法权益概述(一)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概念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又称第三人执行异议之诉,是指执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认为执行程序(如执行标的),因此提出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的异议时,因异议被驳回,而由第三人提出的对执行异议的诉讼。(二)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立法现状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发展从1956年至今共经历了四个阶段。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初步确立了执行异议制度

    法制博览 2022年15期2022-11-23

  • 经营者集中第三方异议权的功能定位与实现
    益的集中审查发表异议,以提高反垄断审查规范性和完整性,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一、经营者集中第三方异议权的制度审视经营者集中第三方①视语境或行文方便采用“经营者集中第三方”“集中第三方”“第三方”表述,均指除反垄断执法机关与拟集中经营者外与集中具有利益关系的不特定第三方。异议权是指在反垄断审查过程中,除反垄断执法机关与拟集中经营者②视语境或行文方便采用“拟集中经营者”“集中方”表述。外的第三方对拟集中交易发表反对意见的权利。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所以需要第三方异

    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年5期2022-04-16

  • 恶意执行异议的问题及立法完善对策研究
    的,分析恶意执行异议的问题,探讨立法完善对策具有重要的意义。文章就对此展开探讨。一、我国执行异议的立法现状关于执行异议,我国立法作了相应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基于此立法规定,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执行程序

    法制博览 2021年26期2021-11-25

  • 制度变迁视域下的商标异议程序及改革方向
    何设置和优化商标异议程序以达到公平与效率的最优平衡,是各个国家和地区商标注册制度改革中不可回避的问题。近年来,国际社会已就商标审查制度的变革展开广泛讨论,德国、日本等国已在本国修法中对商标注册审查制度,特别是商标异议程序进行了大幅度修改,由商标异议前置①“异议前置”,是指将商标异议程序置于商标获得注册之前,异议人可在商标授权前的公告期内提出异议,商标局对异议理由进行审查,然后做出准予注册或不予注册的决定。转向商标异议后置②“异议后置”是指将商标异议程序置于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21年5期2021-09-25

  • 面子构建理论下答辩中异议表达的人际语用研究
    【摘要】异议是言语交际中常见的一种言语行为,在具体语境中体现出不同的人际语用效果。本文基于面子构建理论,通过分析英语专业学生在答辩中的异议话语,探究其表达效果。我们发现,在答辩过程中,说话人通过部分肯定、问句形式表达异议和提供反对理由表达异议等方式策略来提高答辩效果。通过异议表达来调控不同程度的关系张力,即关系疏离、关系连接。【关键词】面子构建理论;异议;语用策略;人际关系【作者简介】林美秀(1995.12-),女,汉族,辽宁盘锦人,辽宁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校园英语·上旬 2021年4期2021-07-19

  • 行动者网络视角下乡村旅游开发研究
    益分配不均而存在异议,通过不断的互动协商解决异议。研究有利于贫困地区旅游开发借鉴和行动者利益网络的深度探讨。[关键词]行动者网络;乡村旅游开发;异议[中图分类号] F323.4[文献标识码]A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是“乡村病”无法治愈的关键所在,乡村旅游被认为是解决这些顽疾的有效产业发展道路。乡村旅游兴起于19世纪,涉及概念内涵、發展模式、影响因素、乡村旅游的规划和设计以及问题策略等,历经从开发模式比较、影响争论到寻求转型发展等阶段。学者将开发模式分为社区主

    农村经济与科技 2020年18期2020-12-16

  • 注销异议登记的实务探讨
    余某名下不动产的异议登记,并在15日内向登记机构提交了人民法院受理通知书等提起诉讼的材料。日前,不动产权利人余某持人民法院准予周某撤回诉讼的裁定书,向登记机构申请注销异议登记。经登记机构与当事人周某核实,其异议登记后申请的诉讼确系已撤诉。但周某称,申请撤诉是因为另有关于该不动产的合同纠纷已在異议登记前起诉于人民法院并立案在审,同时向登记机构补充提交了相关诉讼材料,周某坚持该异议登记应当继续有效。而余某认为,周某虽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其已主动撤诉,

    中国房地产业·中旬 2020年4期2020-06-05

  • 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单轨制”的两个不同视角
    轨制;管理模式;异议2015年4月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保税区管理局作为全国首个开展电子档案“单轨制”管理试点的单位,管理经验在自贸区范围内推广实施。之后,青岛、珠海、国家开发银行等地区和部门也分别进行了电子档案“单轨制”管理试点。2016年4月1日国家档案局印发的《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在有条件的部门开展电子档案单轨制管理试点。[1]《档案法》修订征求意见送审稿第六十四条规定“符合国家电子档案形成和管理规范要求的电子档案具有与纸质

    档案管理 2020年2期2020-03-31

  • 异议登记只能破解善意取得
    第84条规定,“异议登记期间,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人以及第三人因处分权利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该权利已经存在异议登记的有关事项。申请人申请继续办理的,应当予以办理,但申请人应当提供知悉异议登记存在并自担风险的书面承诺”。这样的话,申请异议登记还有必要吗?我想了解一下,在异议登记期间允许权利人有条件地处置不动产的立法本意是什么?在受理异议登记时,登记部门需要审核“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材料”这一个情况。那么问题就来了,如果

    中国房地产·综合版 2020年1期2020-03-27

  • 浅议不动产异议登记需要注意的若干问题
    ,122000)异议登记是不动产登记需重点关注的内容之一。普鲁士法开异议登记制度之先河,具有代表性的《德国民法典》取其精华,认可登记公信力原则,结合其国内实际情况,日臻完善。我国的异议登记制度最早见于1935年《土地施行法》。2007年实施的《物权法》确定了异议登记作为不动产登记制度之一,2015年实行的《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操作规范(试行)》等进一步明确申请提交材料及异议登记存续期间处分权利相关事宜。一、相关概念及产生的法律效力1.异议登记异议登记

    辽宁自然资源 2020年5期2020-03-02

  • 论代位执行中第三人异议的滥用与规制
    律赋予第三人绝对异议权,并且不允许法院审查异议异议一旦被提出,执行程序立刻停止,但理论界对此存在颇多争议,实践中法院也常为第三人滥用异议权问题而困扰。由此可见,加强对代位执行中第三人异议制度的研究具有理论及实践意义。本文将从代位执行制度及第三人异议制度的基础理论、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的理解和适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第三人滥用异议权的困境展开论述。一、几个基本问题概述本文探讨的第三人异议制度是专指执行程序中代位执行制度的一个内生制度,若要厘清第三人异议的滥用问

    文化学刊 2019年8期2019-12-27

  • 我国异议登记制度运行中的问题及其完善
    便无法得到保护。异议登记作为不动产登记的一种特殊类型,其制度设计的目的正是在登记的权利与真实权利不符时,通过阻却登记簿上所记载的权利的公信力,避免第三人主张善意取得,从而为真正权利人提供临时性的保护。异议登记并不导致对土地登记簿的“封锁”,亦即不导致土地登记簿冻结,异议所阻却与排除的,仅是基于该项处分行为的善意取得[2]。而登记作为不动产物权的公示方式,所具有的权利正确性推定的效力,并不会被异议登记推翻[2],也即异议登记的效力限于暂时阻断登记的公信力,使

    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年5期2019-12-22

  • 官僚主义语境下的异议及其管理研究
    义作风与所采取的异议行动,剖析异议的本质,并提出对策建议。关键词: 官僚制; 官僚主义; 异议中图分类号: C936               文献标识码:  A             DOI:10.13411/j.cnki.sxsx.2019.04.010一、引言马克斯·韦伯提出的官僚制被认为是现代社会中占有支配地位的基本组织形式,奠定了现代组织理论的基础。其所倡导的理性主义备受推崇,从技术角度而言,官僚制显然是行之有效的工具。然而,不可否认的是,由

    陕西行政学院学报 2019年4期2019-12-19

  • 我国民事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的现状与问题
    性规定,执行行为异议同样适用于参与分配程序,是各债权人和被执行人寻求程序性救济的方式。执行行为异议有利于强化对执行行为的监督,目的是“以权利制约权力”,促进程序公正的实现。但是民事执行分配方案异议制度在立法上的确立,于我国民事执行立法上来说是一个重大突破和进步,不但给予了当事人更为周延的权利救济渠道,在执行程序中落实了“以权利制衡权力”这一现代司法理念,还有利于实现程序正义。但是,该制度作为我国民事执行立法中的新鲜事物,还存在着一定的缺陷。一、我国民事执行

    职工法律天地 2019年6期2019-12-13

  • 漫谈执行行为异议的不足与完善
    )我国的参与分配异议之诉机制仅由《执行解释》加以规定,而《执行解释》属于司法解释,其效力显然不能与国家立法相提并论。同时,《执行解释》关于参与分配异议之诉的规定又存在一定的缺陷,操作性不强而需要进一步解释才能解决具体问题,因而可能出现对司法解释的解释之怪现象。笔者认为,解决此问题的正确出路就是提升参与分配异议之诉规则的效力层次,即使其上升为立法规定。一、执行行为异议的立法内容的不足从内容上来讲,《民事诉讼法》与《执行程序解释》的规定尚且存在诸多遗漏与不足。

    职工法律天地 2019年6期2019-12-13

  • 论个人信用的救济
    可以通过信用信息异议程序或者通过名誉权侵权诉讼实现对个人信用的救济。关键词:个人信用;异议;诉讼中图分类号:F83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177(2019)22-0045-021个人信用1.1个人信用的界定个人信用本质上是通过协议或契约提供给个人的信用,使得接受信用的个人不用付现就可以获得商品或服务。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已经基本形成了由公共信用、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组成的社会信用体系。个人信用体系的有效

    海外文摘·学术 2019年22期2019-09-10

  • 论民事诉讼法中的异议制度
    对于裁决解决存在异议,即可按照民事诉讼法中的异议制度维护自身权益。本文就民事诉讼法中异议制度的构成及应用过程展开分析。一、民事诉讼异议处理的必要性《宪法》是我国的母法,其对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进行规范,在稳定社会秩序,确保社会安定和谐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宪法中,针对民事纠纷的诉讼审判,其规定:我国公民具有对法院实体性和程序性裁决提出异议的权利,此即为民事诉讼中的异议制度[1]。从国家法制建设的角度来看,依托民事诉讼异议制度,进行民事诉讼异议处理具有以下必要

    消费导刊 2019年29期2019-07-14

  • 我国民事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的现状与问题
    性规定,执行行为异议同样适用于参与分配程序,是各债权人和被执行人寻求程序性救济的方式。执行行为异议有利于强化对执行行为的监督,目的是“以权利制约权力”,促进程序公正的实现。但是民事执行分配方案异议制度在立法上的确立,于我国民事执行立法上来说是一个重大突破和进步,不但给予了当事人更为周延的权利救济渠道,在执行程序中落实了“以权利制衡权力”这一现代司法理念,还有利于实现程序正义。但是,该制度作为我国民事执行立法中的新鲜事物,还存在着一定的缺陷。一、我国民事执行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9年3期2019-06-12

  • 漫谈执行行为异议的不足与完善
    新我国的参与分配异议之诉机制仅由《执行解释》加以规定,而《执行解释》属于司法解释,其效力显然不能与国家立法相提并论。同时,《执行解释》关于参与分配异议之诉的规定又存在一定的缺陷,操作性不强而需要进一步解释才能解决具体问题,因而可能出现对司法解释的解释之怪现象。笔者认为,解决此问题的正确出路就是提升参与分配异议之诉规则的效力层次,即使其上升为立法规定。一、执行行为异议的立法内容的不足从内容上来讲,《民事诉讼法》与《执行程序解释》的规定尚且存在诸多遗漏与不足。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9年3期2019-06-12

  • 多人异议话语的序列组织研究 ——以谈话节目“圆桌派”为例
    094)一、引言异议话语(disagreement)是当听话人认为说话人所表达的命题内容(proposition)不正确时,提出的与之前命题内容或其含义(implicature)相反的话语[1]。表达异议是一种违反礼貌原则的行为,具有不礼貌的语用属性[2]。与异议话语相近的现象有冲突性话语(conflict talk)、争论(argument)、争辩(dis⁃putes)等[3],体现了异议话语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冉永平指出,冲突性话语产生于异议话语、辩论、

    新疆开放大学学报 2019年4期2019-04-07

  • 论刑事缺席审判程序中异议权的适用
    行了规定。其中,异议权是缺席审判程序的当事人到案后对生效的判决、裁定有异议而享有的特殊救济权,也是我国首次在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权利,但内容比较简单,仅在第295条的第2款中进行了概括性的规定。因此,异议权的适用成为理论界、实务界急需解决的问题。一、对刑事缺席审判程序中异议权的解读在探讨异议权如何适用以及怎样适用之前,应厘清异议权的内涵、性质及正当性。(一)异议权的内涵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95条第2款的规定,异议权的内涵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1)提出

    福建农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9年6期2019-03-24

  • 《执行异议和复议若干规定》第二十八条和二十九条的法律适用
    摘 要:随着执行异议案件的增多,如何正确适用司法解释28、29条的内容变得越来越重要,司法实践中,对于这两条的适用还是存在着很大的差异,特别是对于28条是否适用于房地产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存在着较大的争议。关键词:执行;异议;法律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5】10号(以下称“执行异议和复议若干规定”,该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8年7期2018-11-25

  • 异议登记的效力
    各位,请问一下,异议登记的时效是多长时间?记载登记簿后15个工作日,期间有立案通知就变成无限期,等查封《协助执行通知书》送到按查封日期查封。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如果没有查封《协助执行通知书》,登记簿一直记载有异议登记的,对吗?对。实操中登记机关一般不主动撤销异议登记。无立案通知的,到期后权利人一般就申请撤销了。有立案通知的,要看到案件审理结果才能撤销异议登记。当事人一定要我去申请财产保全,我不明白为什么?当事人比你懂异议登记,异议并不能完全阻断登记,只是短时

    中国房地产·综合版 2018年4期2018-05-23

  • 关于遗失补证问题的几点思考
    明后,第三人提出异议,是否应该停止遗失补证这个程序?三是关于遗失补证的流程问题。关键词:遗失;补证;异议中图分类号:F293.33 文献标识码:C文章编号:1001-9138-(2018)04-0035-38 收稿日期:2018-01-02在不动产统一登记以前的实践和规范中,补发证书的通常程序往往是先由申请人在指定媒体刊载权证遗失、灭失的声明。如原《房屋登记办法》第27条第2款规定,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的,权利人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

    中国房地产·综合版 2018年4期2018-05-23

  • 浅谈我国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制度
    玲我国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制度,是在 2007 年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中最先规定的。紧接着,最高人民法院于 2008 年 11 月 3 日下发了相应司法解释。自此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制度雏形初现。刚刚修正的新民事诉讼法第 227 条沿用了 2007 年修正的民事诉讼法第 204 条的规定,条文内容没有修改,最高院的司法解释针对该条作出了更为详细的规定,使新民诉法规定的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制度具备可操作性。一、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内涵案外人,是指除了执行案件当事

    大经贸 2018年1期2018-03-25

  • 论合同解除权的异议期限*
    ,然而在当事人于异议期限经过之后才起诉对合同解除的效力提出异议,法院是否需要进行实质审查的问题上,不论是实践中还是理论上,都仍然存在分歧。在开鲁县某某镇某某村民委员会与王树杰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上诉案②和黄鸿伟与沁阳市房产管理中心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③中,尽管被解约方在异议期限经过之后才提出异议,法院均是在对合同解除进行实质审查的基础上来确认合同解除的效力的;但在南平菁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福建省建瓯市恒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上诉案④和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学报 2018年2期2018-03-07

  • 仲裁管辖权认定主体思考
    。解决仲裁管辖权异议,首先须明确认定主体。而在确定仲裁管辖权认定主体时,须理顺司法与仲裁、仲裁机构与仲裁庭的关系,不但应对司法介入仲裁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和程度以及仲裁机构的认定权进行必要的限制,而且应明确规定仲裁庭的认定主体地位及赋予其终局决定权。关键词:仲裁管辖权;异议;认定主体中图分类号:DF7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8)02-0006-04作者简介:王静(1966-),女,汉族,江苏赣榆人,淮海工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

    法制博览 2018年1期2018-02-24

  • 浅论行使合同解除异议权的有关问题
    1款也对合同解除异议权进行规定,以防止解除权人滥用权利,利用规则影响交易,以平衡当事人之间的权利。本文从效力、期限、方式三个方面结合具体案例谈谈对合同解除异议权的认识。一、异议权行使的效力对于异议权行使的效力有两种争议,一种是异议权的行使阻却了合同解除的效力发生,即“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对方时,对方未提出异议的,合同解除,那么只要其行使异议权,合同就算没有解除。”另一种观点认为异议权是对解除权行使的异议。笔者赞同后一种观点。因为解除权属于形成权,一旦解除通知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8年1期2018-01-31

  • 滥用管辖权异议的行为当受规制
    徐小飞管辖权异议制度对于制衡原告的诉权,保护被告合法权益,防止地方保护主义的不当干扰,促进程序正义的实现都有重要作用和意义。但在民事诉讼实践中,被告滥用管辖权异议的情形较为常见。有的被告明知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还是坚持提起管辖权异议,即使被一审法院裁定驳回管辖权异议申请,仍然坚持上诉,“按部就班”地走完所有的程序。滥用管辖权异议制度,会导致管辖权异议制度功能出现异化,甚至引发许多负面后果。管辖权异议一经提起,法院只能被动地启动管辖权异议程序,必然耗费一定时

    法庭内外 2017年11期2018-01-25

  • 执行异议之诉与其他诉讼的区别
    4200一、执行异议之诉概述执行异议之诉是指当事人或案外人对通过诉讼的形式,实现对执行中的违法予以纠正或解决当事人之间实体权利义务争议的一种特殊的诉讼形态。执行异议之诉的目的在于排除执行机机关不当或者存在瑕疵的执行行为,赋予了当事人或案外人通过诉讼途径实现权利救济的一种方式。执行异议之诉主要包括当事人执行异议之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分配方案异议之诉。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当事人执行异议之诉的主体仅是申请执行人,并不包括被执行人,如被执行人不服执行异议裁定

    法制博览 2018年13期2018-01-22

  • 浅论行使合同解除异议权的有关问题
    1款也对合同解除异议权进行规定,以防止解除权人滥用权利,利用规则影响交易,以平衡当事人之间的权利。本文从效力、期限、方式三个方面结合具体案例谈谈对合同解除异议权的认识。一、异议权行使的效力对于异议权行使的效力有两种争议,一种是异议权的行使阻却了合同解除的效力发生,即“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对方时,对方未提出异议的,合同解除,那么只要其行使异议权,合同就算没有解除。”另一种观点认为异议权是对解除权行使的异议。笔者赞同后一种观点。因为解除权属于形成权,一旦解除通知

    职工法律天地 2018年2期2018-01-22

  • 当事人提起执行异议,应针对具体执行行为
    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根据该条,在法院执行过程中,如果当事人对法院的强制执行行为有异议,可依法向执行法院提起书面异议,要求法院审查执行行为的合法性。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对任何执行“行为”都可以提起异议吗?在司法实践中,总是有当事人存在

    法制博览 2018年31期2018-01-22

  • 银行存款清查与未达账项的异议与探讨
    走访调查对此有些异议并进行了探讨。关键词:银行存款清查;未达账项;异议;探讨为了及时、准确地掌握银行存款的实际金额,防止银行存款账目发生差错,企业应按期对账,进行银行存款的清查。银行存款的清查主要是指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面余额与其开户银行转来的对账单的余额进行的核对,以便做到账款相符,并能准确地掌握企业可运用的银行存款实有数。将银行存款日记账和对账单进行逐笔核对时,如果双方余额不一致,要及时查找原因,除记账错误外,还可能是因为存在未达账项。所谓未达账项,

    新一代 2017年15期2018-01-12

  • 对《机关联合行文常见问题探析》一文的几点异议
    公文;联合行文;异议范铮同志在2017年第3期《档案管理》发表了《机关联合行文常见问题探析》一文(以下简称《范文》),该文对联合行文的发文主体、发文机关标志、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以及归档等常见病误进行分析,并提出规范建议。应当说,《范文》对机关联合行文存在的问题有自己的理解、思考与建议,从总体上看是较为合理的。但不能不指出的是,《范文》对几个问题的认识是值得探讨的。1 关于发文机关规范化简称《范文》认为,公文的发文机关标志既可以使用

    档案管理 2017年6期2017-11-27

  • 正确处理语文课堂中的“变奏”
    自学生对文本的“异议”或对课堂的“干扰”,也有教师本身一些陈旧观念因素造成的负面影响。这些“变奏”常常分散于课堂流程中的某些关键环节,对课堂教学效率产生负面影响。合理处理语文课堂中的“变奏”,倾听学生的声音,重新找回语文的书卷气,让语文教学回归本色,我们的语文教学才能真正奏起和谐的旋律。关键词:语文课堂 异议 干扰 和谐 教学本色新课改下的语文课堂,总是充满着动态与生成。课堂中常有来自学生对文本的“异议”或对课堂的“干扰”,也有教师本身一些陈旧观念因素造成

    新教育时代·教师版 2017年25期2017-08-25

  • 探究我国民事执行第三人异议之诉
    国民事执行第三人异议之诉制度是建立在原有的案外人异议制度之上,以救济制度的功效兼顾执行程序的效益与效率而成。研究我国民事执行第三人异议之诉制度就是追求本制度在执行中真正发挥保护第三人之合法权益与保障执行当事人之执行利益的双重功效,同时又彰显救济制度的优越性的过程。本文从我国民事执行第三人异议之诉的定义入手,在探究我国关于此制度的优劣之处和相较世界立法关于本制度之立法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关于构建和完善我国民事执行第三人异议之诉的些许建议。关键词:第三人异议之诉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6年8期2017-06-19

  • 公证证明效力探讨
    发挥中容易出现的异议进行分析,并通过强化其与质证之间存在的关系的探讨,以此保证公证证明效力存在的优越作用的发挥。关键词:公证证明;具体表现;异议;质证公证证明的效力是经过法律推定而存在的,其在法院訴讼案件中具有显著的优越性,突出的表现为公证证明在法院诉讼案件中具有认定法律事实的特点,法院对经过公证处公证过的证据虽然也具有自由裁量权,但是这种自由裁量权也就是法官的自由心证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严格的限制。此外,公证证明效力对当事人而言具有免证的效果和作用,在实际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7年4期2017-06-07

  • 对销售沟通顾客异议的辨别分析
    仅要准确判断顾客异议类型,而且还要善于分析顾客的异议,找出顾客的真正原因,针对不同的顾客异议,采用不同的处理措施。销售人员只有消除了顾客异议,才能促使顾客购买商品,所以处理顾客异议是销售是否成功的关键所在。【关键词】顾客异议在销售沟通中,遇到顾客的各种异议,销售人员可能会认为顾客太挑剔,难侍候。但对一个成熟的销售人员来说,如果遇到顾客的反驳,则会暗自庆幸,因为他们深知眼前的这位顾客不是真正不想买商品的顾客,反而可能是自己的潜在顾客。在获得成交之前,销售员必

    商情 2017年16期2017-06-06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还能否申请异议登记
    请人向我中心提出异议登记申请,在受理时,我们告知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如果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异议登记将会失效。申请人向我们说明:他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并出示了人民法院受理通知书。如果登记机构予以受理,那今后诉讼当事人就不用再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了,因此主张不予受理。但是,申请人要求我们提供不予受理的法律依据。问:当事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还能否向登记机构申请异议登记?如不可以,依据是什么?金绍达:异议登记的目的是对真正的不动产权

    中国房地产·综合版 2016年11期2016-12-26

  • 审执分离视角下的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探析
    角下的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探析孙 迪 陈 爽辽宁开宇律师事务所,辽宁 沈阳 110014目前我国就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相关问题规定尚不明确,导致司法实践中操作不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予以明确,并提出在下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执行体制改革过程中推动审判权和执行权在体制上分离。为完善我国执行程序,本文从审执分离的角度对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程序进行繁简分离设计。案外人;执行异议;审执分离案外

    法制博览 2016年29期2016-11-25

  • 法院对管辖权异议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法院提起了管辖权异议,我想知道接下来案件的程序是什么?要多长时间后才能3正式开庭审理?武汉 祁麻木祁麻木读者: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人民汉院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管辖

    民主与法制 2016年23期2016-11-03

  • 欧专局改革异议程序,审结时间缩短至15个月
    专局实行改革后的异议程序。此次改革主要目的在于缩短欧专局异议部门处理异议程序的时间。该目的的实现主要源自异议程序的简化和异议部门内部处理时间的缩短:通过避免异议程序中,因双方多次发表书面意见和提交证据造成反复拉锯延长审理时间,以及将欧专局异议部门内部的审理时间从11个月减为5个月,使得欧专局能够将异议程序的审结时间由原先大约19-27个月缩短至15个月。此次改革实现了对异议程序的流线型(streamlined)调整,使异议程序进行得更为流畅。具体而言,异议

    中国知识产权 2016年9期2016-09-20

  • 司法权威的神话 ——以美国最高法院中的“异议”为切入点
    国最高法院中的“异议”为切入点姜迪摘要:关于司法权威与异议的关系,存在着两种相互冲突的观点。异议的反对者认为,异议的影响很小且很间接,并导致法律的不确定,一个充满异议的法院是功能失调的表现,一致意见是保障司法权威的必要条件。相反,在异议的支持者看来,异议通过揭露法律的缺陷,促进了法律的进步,异议增强而不是削减了司法的权威。通过审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实践,特别是一致意见以及现代异议的起源,可以发现一致意见以及异议并非是互相冲突的,它们是一个硬币的两面,分别从

    天府新论 2016年3期2016-06-22

  • 探究我国民事执行第三人异议之诉
    国民事执行第三人异议之诉丁琪雯(541006 广西师范大学 广西 桂林)我国民事执行第三人异议之诉制度是建立在原有的案外人异议制度之上,以救济制度的功效兼顾执行程序的效益与效率而成。研究我国民事执行第三人异议之诉制度就是追求本制度在执行中真正发挥保护第三人之合法权益与保障执行当事人之执行利益的双重功效,同时又彰显救济制度的优越性的过程。本文从我国民事执行第三人异议之诉的定义入手,在探究我国关于此制度的优劣之处和相较世界立法关于本制度之立法经验的基础上,提出

    职工法律天地 2016年16期2016-01-31

  • 浅析合同解除中异议制度
    )浅析合同解除中异议制度李柄荃(100082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吉林 松原)合同解除权的行使,直接意味着合同约定的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消灭。为了限制解除权人滥用该权利,法律同时规定了异议制度。本文从异议权的价值基础、期限、行使方式、行使主体等多角度,对我国合同解除权的异议制度进行了深入分析,并且在文末提出了异议制度完善构想。合同;解除权;异议制度一、合同解除异议的概述(一)价值基础分析解除权的行使意味着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被终止,这是对既得利益的一种威胁,因

    职工法律天地 2016年24期2016-01-31

  • 浅析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浅析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李 苏(264005 烟台大学 山东 烟台)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是民事诉讼法为执行程序中可能遭受不利益的权利人提供的实体救济制度,2015年新民诉法解释对其多个方面做了细化和完善,使得有关执行异议之诉问题向更为完善的体系发展。本文从执行异议之诉的性质、前置程序等入手,简要分析了制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执行异议;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司法解释民事诉讼法和民诉法解释中有关执行异议之诉的规定是对民事执行救济制度的很大完善,可以看做是执行立法史上

    职工法律天地 2016年16期2016-01-31

  • 论合同解除异议
    条构建了合同解除异议制度,赋予相对人异议权,以制约和抗衡解除权。随后《合同法》解释(二)第24条又进一步细化了合同解除异议权的行使期限和逾期异议的法律后果。从法律逻辑上看,合同解除权与合同异议权共生模式算得上是立法之杰作,然而它不但在在法律适用上遭遇众多阻碍,而且理论界和司法界在合同解除异议权的法律性质、行使方式、逾期异议的审查范围以及逾期异议的法律后果等方面争执不休。因此,有必要进一步梳理和完善合同解除异议权。一、合同解除异议权的法律性质目前,我国学者对

    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5年5期2015-08-15

  • 组织异议研究述评与展望
    )一、引 言组织异议是员工对组织的“政策、运营和实践”所持有的不同意见的表达(Kassing,1997),是员工针对当前组织政策以及实践活动向组织提出的质疑和反馈。异议包括与管理者的期望相反的员工声音,但不包括其他类型的员工声音(如同事间的冲突或对顾客的抱怨)。异议对于组织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以往的组织强调员工对命令的服从,以使组织的运营更加有序,避免给组织活动带来干扰。然而,随着组织管理环境的变化以及竞争的日益激烈,那些试图将所有人的注意力过分集中在统一目

    外国经济与管理 2015年11期2015-07-19

  • 不动产异议登记的效力认定
    于斌斌关于我国异议登记的效力,《土地登记办法》规定需经异议登记人同意才可办理土地权利的变更登记或设定土地抵押权。而《房屋登记办法》规定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处分房屋申请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暂缓办理;权利人处分房屋申请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但尚未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之前,第三人申请异议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中止办理原登记申请,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可见,两个办法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是冲突的,前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办理,但后者一定是暂缓办理登记

    中国房地产·综合版 2015年7期2015-05-30

  • 论刑事案件证人出庭作证必要性的司法裁量权
    键词:书面证言;异议;必要性;作证义务中图分类号:DF713文献标志码:志码:A文章编号:编号:1008-7966(2015)04-0110-03收稿日期:2015-04-16基金项目: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重点项目“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作证问题实证研究”(2013XZYJS031)作者简介:陈苏豪(1989-),男,江苏南京人,2012级诉讼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长期以来中国刑事审判中盛行“案卷笔录中心主义”的审判方式,证人普遍不出庭,其证言笔录仍可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5年4期2015-03-26

  • 论民事诉讼法中的异议制度
    程序性的裁决提出异议的权利——这就是异议制度。一、现行民事诉讼法异议制度的构成在现行的民事诉讼法中,异议制度的构成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一)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裁决的异议原告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之后,受理法院往往需要对其起诉条件进行审查,若符合起诉条件则受理;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若当事人对不予受理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上诉。若法院在受理之后,发现案件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裁定驳回起诉,此时当事人亦有上诉权。(二)对管辖权的异议法院受理案

    法制博览 2015年36期2015-02-07

  • 推销过程中的客户异议处理
    ·锦州)一、客户异议及其对推销活动的影响1、客户异议。客户异议客户对产品、业务人员、推销方式和交换条件产生质疑和埋怨,并提出反对意见。企业在销售产品过程中,推销人员经常遇到如下几种情况,推销员拜访潜在客户,客户发火说“你不要来烦我”、“你赶紧给我离开”;推销员询问客户问题时,客户推托说“我现在很忙,等我需要时给你打电话”、“我真的不需要”;推销员向客户介绍产品时,客户搪塞说“价格太贵了”;“质量能保证吗?”客户异议就是客户用来拒绝购买产品的借口和理由。2、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4年18期2014-09-22

  • 完善我国异议登记制度的法律思考
    138)完善我国异议登记制度的法律思考王志红(湖南警察学院,湖南长沙 410138)异议登记是为阻却登记公信力而设的一种预防措施,是不动产登记中不可缺少的制度。我国现行的物权立法虽然规定了异议登记制度,但仍然存在不够完善之处。应在借鉴国外法律资源的基础上,从异议登记的适用范围和条件、异议登记的效力及限制等方面加以修改,以建立符合我国国情,并具有可操作性的异议登记制度。登记公信力;交易安全;异议登记;立法完善不动产登记是物权法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制度,为各国立

    湖南警察学院学报 2011年4期2011-08-15

  • 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案例的探讨
    键词]司法鉴定 异议 权责一致 探讨中图分类号:TU-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7597(2009)0320168-02建筑工程因为投资巨大、影响因素复杂、合同约定缺陷、变更签证不够规范等原因,给工程结算带来了很多纠纷。如今金融风暴呼啸而来,企业刚刚扩建及新建的项目面临亏损甚至倒闭的危险,这使得施工结算更加困难。双方分歧很大进而上诉法院,使得施工合同纠纷案日益增多。法院按一般程序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由法官按照司法鉴定报告进行

    新媒体研究 2009年6期2009-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