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转

  • 恶意注册商标强制移转制度研究 ——评《商标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相关条款
    恶意注册商标强制移转制度,就适用范围、程序规范和审查条件作出全面规定。据此,针对他人恶意注册的商标,在先权利人除提出无效宣告申请外,还可请求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将该注册商标移转至自己名下。构建强制移转制度既可有效遏制恶意注册、又能及时维护在先权利,并有助于我国参与和融入商标恶意注册国际治理体系。在适用范围上,应有效涵盖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驰名商标的恶意注册,有信义关系的当事人恶意注册和侵害他人在先权利(益)的恶意注册;在审查条件上,现有规范设计合理,但

    知识产权 2023年9期2023-11-04

  • 论合同承担之一元论构造
    同权利义务的概括移转” 或“债权债务概括移转”,即认为合同承担移转的是债权、债务,〔3〕参见胡康生主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义》 (第3 版),法律出版社2013 年版,第159 页;王利明: 《合同法研究》 (第3 版第2 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 年版,第240 页;Pascal G.Favre,Le transfert conventionnel de contrat,Schulthess,2005,n°310,p.100。“债权债务概

    清华法学 2023年4期2023-10-14

  • 物权行为作为民法工具的意义
    互易、赠与这三种移转所有权的合同中,A与B订立移转所有权为内容的合同,但此时并未发生所有权移转的法律效果,当事人双方之间订立的是债权合同,达成的是设立债权债务的债权合意。当A与B通过一定方式进行交付时,当事人双方之间达成移转所有权的合意,所有权方发生实际移转的法律效果,此行为被称为物权合同,达成的是移转所有权的物权合意。如果上述分离原则成立,逻辑必然使物权行为的无因原则得出肯定性评价。[2]物权行为是由于当事人之间的物权合意而产生,独立于基于债权合意而产生

    法制博览 2023年3期2023-03-06

  • 污水下水道短管推进施工技术移转的研究
    单位自行研发技术移转外,大部分施工单位都从事技术移转将提高利润率列为技术引进的最主要目的,可见在竞争激烈、抢标严重且利润微薄的施工单位想藉由与外商技术合作引进国外机械设备以提高利润率的企图心是非常强烈,次要目的则为增加新施工项目增加业绩,此项目的其实与主要目的是相辅相成的,原因乃短管推进工法引进时间不太长,进入此行业的厂商并不多,笔者调查我国一些地区,仍有市场的空间,再其次的目的则为提高施工质量与降低施工单位成本,至于提高市场占有率、提高解决技术问题能力、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22年30期2022-11-24

  • 返还请求权让与之请求权性质辨析
    :《论动产所有权移转中的交付——若干重要概念及观念的澄清与重构》,《法学》2019 年第1 期,第46 页。即返还请求权让与之构造并不符合现实交付的内在逻辑与构成要件,也无需强行将其解释出符合现实交付之理论。有关现实交付,《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该观点的详细论证将在下文展开。该问题系属本文意图讨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中被让与之内容性质的一个环节。(二)返还请求权让与制度研究现状目前学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 2022年1期2022-11-23

  • 浅析中医药技术秘密的移转*
    :中医药技术秘密移转的前置性条件(一)中医药技术秘密的财产权属性之确立在中医药知识产权体系中,“技术”是一个经常被提及的概念,技术知识、实践操作和经验构筑了中医药技术体系的基本内容。[1]在技术持有人运用技术的过程中,技术不断被内化,逐渐成为持有人自身知识机能的重要组成部分。[2]这些被内化了的信息多以中医药技术秘密的形式呈现。与专利强调个体私权利的属性有所不同,中医药技术秘密作为群体智慧的成果,带有较为明显的群体性特征,它往往历经多人、多年的实践和积累才

    医学与法学 2022年3期2022-06-06

  • 居住权移转的正当性研究
    需求;明确居住权移转的反向限制,以构建系统化居住权移转制度。关键词:居住权 非保障性居住权 保障性居住权 移转居住权肇始于古罗马法,家庭财产由长子继承,为了保障其他子女的生存权利,家长往往会以遗赠的方式为其设立居住权。可见,居住权充满浓厚的人身性色彩,属大陆法系中人役权范畴,是为保护特定弱势群体的利益而利用他人所有物的权利。德国沿袭了古罗马法关于居住权的设定,而我国《民法典》则照搬了《德国民法典》,描绘了我国居住权的应然状态。《民法典》虽以“有利于为公租房

    公关世界 2022年4期2022-03-17

  • 论民事执行中查封效力的相对性
    是查封行为不具有移转查封物所有权的效果,换言之,执行债权人并不当然地因为查封行为本身取得查封物之所有权。司法实践中被执行人擅自处分查封物的情形时有发生,此类处分行为的定性问题在学界长期都争论不休,亟须在理论上做出合理性的解释。有鉴于此,本文拟从解释论层面出发,在我国现有制度的架构之下,对查封的效力作考察,以期对我国的查封制度完善有所助益。二、论争:查封效力之理论选择(一)查封效力之学说争论在人民法院查封后,被执行人处分查封标的物的行为属“无效”还是“有效”

    玉林师范学院学报 2022年3期2022-03-17

  • 民法典视野下国际货物买卖中的所有权转移问题
    卖中所有权与风险移转理论概述(一)不同国家的国内法对物的所有权所做的规定所有权,即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物的所有人享有的对物的权利,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40条将所有权定义为所有权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取得的对其所有的物的法定权能。所有权在任何国家的国内法规定中,都是作为完整的物权出现的,其本身具有排他性,且兼具四项物权属性的权能。从以物易物时代至今,任何商品交易的核心问题都是物的所有权的出让与取得的问题,货物买卖合同的

    市场周刊 2021年1期2021-11-22

  • 试论三人关系不当得利的证明责任分配问题
    合同标的物所有权移转给乙,乙随后将合同标的物转卖给丙,此时若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给付目的不存在,甲应当向谁主张不当得利?【关键词】不当得利 证明给付关系一般多发生于二人关系不当得利中。按学术界通说和实务界通常做法,因不当得利领域的困难性和特殊性,一般会将不当得利进行类型化处理,分为给付型不当得利和非给付型不当得利分开进行讨论。虽然不当得利构成要件中存在一个消极的要件事实即“无法律上的原因”,但是在给付型不当得利中,财产变动的原因是给付人(请求人

    商情 2020年5期2020-04-07

  • 自主占有与简易交付
    据此,动产所有权移转以交付为生效要件。但当受让人由于各种原因已对转让物行使事实上的支配力时,所有权移转所需的占有外观改变已经实现。立法者不必固守僵化的交付要求,强行要求受让人先将转让物返还给出让人,再由出让人送还受让人。此时,只要出让人与受让人达成移转所有权的合意就可引起所有权变动,〔1〕Vgl. Staudinger/Wiegand, 2011, § 929 Rn. 117.这就是《物权法》第25条有关简易交付规定的适用情形。多数观点将简易交付归入观念交

    法学 2020年1期2020-03-23

  • 论动产所有权移转中的交付 ——若干重要概念及观念的澄清与重构
    题:单纯的所有权移转约定是否能够发生移转所有权的效果?如何判定现实交付是否已发生?受让人派人到出让人存放动产的场所实施监管行为,其是否满足交付的需要?如何认定占有改定?占有改定是否也须满足物权公示的需要?在以上述案例引出讨论问题的方法之外,在更抽象的意义上思考交付之于动产所有权移转意义的规则,亦可对该领域通说提出一系列疑问:对于动产所有权移转,交付何以必要?公示及维护交易安全的理由是否充足、有效,以至于私人自治的需求可以被压制?占有改定等所谓“观念交付”与

    法学 2019年1期2019-03-26

  • 间接占有与指示交付下的动产物权变动 ——地矿总公司诉康杰公司上诉判决①评释
    交付下间接占有的移转是否具有权利外观,能否产生善意取得的法律效果?基于指示交付移转物权是否以通知第三人作为物权移转要件?本文旨在就以上问题作简要阐述。(一)海关放行单的性质在海商法中,常见的有价证券通常指的是提单、仓单、载货证券等,这类证券可以在商事活动中流通。德国法下的仓单、提单等证券又被称为“交付证券”,交付证券做成后,非依该证券不得处分或要求交付证券记载的物品。证券签发人移转这类证券,同时也移转了证券上的返还请求权。这类证券的交付,对于有受领权限的权

    福建质量管理 2018年5期2018-03-13

  • 浅析押金担保在我国的私法领域法律实践
    是押金所有权是否移转和何时移转这一动态问题,它是押金的使用,押金利息的归属与使用等若干问题的前置性基础。由于押金的标的——金钱,本身具有占有权和所有权不可分离的属性,所以有学者依此便认为押金的所有权在一方交付之时就已经转移,这种观点只是单纯地以金钱,这一押金制度的标的,为整个押金制度的考量标准,似有不妥。因为这样忽视了押金的现实实践和其所担保领域的不同类型。且从法理上看,一方交付押金时,所有权不移转的制度设计是优于所有权移转的。1.法律发展的重心——社会实

    职工法律天地 2018年6期2018-01-22

  • 论合同义务的转让
    债务转移”,债的移转的一种,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部分移转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事实。债务承担,按照承担后原债务人是否免责为标准,可以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1)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表现在,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不再对所移转的债务承担责任(免责);第三人则成为新的债务人,对所承受的债务负责。与主债务有关的从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7年5期2017-05-20

  • 论合同义务的转让
    债务转移”,债的移转的一种,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部分移转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事实。债务承担,按照承担后原债务人是否免责为标准,可以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1)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表现在,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不再对所移转的债务承担责任(免责);第三人则成为新的债务人,对所承受的债务负责。与主债务有关的从

    职工法律天地 2017年10期2017-01-25

  • 发展权移转制度应用于文化资产保护之反思 ——台北经验个案研究*
    【台湾】发展权移转制度应用于文化资产保护之反思 ——台北经验个案研究*徐伯瑞[台湾]徐伯瑞建筑师事务所主持建筑师,博士1 发展权移转制度简述发展权移转的概念源起于1940 年代英国的乌斯沃特报告(The Uthwart Report),该报告中提出公共改良价值(betterment)及浮动价值(floating value)两个观念,并于1947 年的城乡计划法中进一步将发展权法制化。美国依据发展权的概念,提出发展权移转(Transferable Dev

    上海城市规划 2016年2期2016-06-02

  • 交付行为理论探析
    ;孳息归属交付是移转物的占有于对方当事人的行为。交付是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手段,是移转动产所有权的公式方式。在买卖合同中,交付是出卖人的一项基本义务。交付会引起风险负担转移和孳息归属转移。交付制度是连接物权和债权的重要制度,笔者写此文以明确交付行为的性质和相关制度规则。一、交付理论(一)交付的法律性质。1.交付为法律行为。“法律行为应包括表示意思和效果意思,即法律行为中包含行为人意图在私法上实现的法律效果,这种法律效果通过一定的方式表现出来。[1](P139

    绥化学院学报 2016年9期2016-04-13

  • 试论劳动关系之债的概括移转——基于个案的分析
    动关系之债的概括移转——基于个案的分析· 李文涛由于市场变化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之债会发生概括转移,即由新用人单位承继原用人单位的法律地位。该概括移转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需要履行保护劳动者的程序,如:通知劳动者并经劳动者同意,劳动者享有知情权、磋商权、异议权、解除权等各项权利。劳动关系之债依法概括移转后,劳动者可向承继劳动关系之债的新用人单位主张权利。劳动关系之债的概括移转与用人单位合并分立属于不同的法律概念,用人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 2016年15期2016-02-13

  • 罗马法上要物合同范畴的厘定:渊源与启示
    ”译为“所有权的移转”,③艾伦·沃森的译本为“物的交付”。④甚至,在同一个译本内部同一关键词的译法也不尽相同。有如在艾伦·沃森的译本中,D.46,3,80中的“re”被译为“交付物”,⑤D.50,16,19中的“re”被译为“事实上”。⑥盖尤斯的《法学阶梯》、《金言集》,后古典时期的《盖尤斯摘要》(LEpitome Gai),优士丁尼的原始文献尤其是他的《法学阶梯》为我们搞清这一问题提供了充足又令人头痛的原始文献线索。言其充足,是因为它们用数目相当可观的片

    北方法学 2015年3期2015-05-20

  • 债权债务纠纷案
    所欠的3万元债务移转给朋友洪某,林老板未表示异议。洪某当场出具了一张3万元的借据给林老板。4.到了约定的日期,洪某还是未能还款,林老板便把胡某告到法院,诉求胡某支付3万元欠款。说法:这是一起债的转移案件。债的转移是指债的主体发生变更,即由新的债权人、债务人代替原债权人、债务人,而债的内容保持同一性的一种法律制度。根据变更主体的不同,债的移转分为债权人的变更和债务人的变更。其中通过转让合同而移转债权的,叫做债权让与;通过转让合同而移转债务的,称为债务承担。所

    故事林 2015年9期2015-05-14

  • 欧洲民法典草案消费者买卖合同风险移转研究
    王金根摘要:风险移转制度是货物买卖核心制度之一,也是立法者最需要严肃对待的问题之一。基于交付主义的优越性,欧洲民法典草案明确采纳了该理论。然而,随着消费者概念的出现及消费者保护主义理念的兴起,传统的交付主义及其具体规则在适用于消费者买卖合同时,不可避免地产生问题。为此,有必要在消费者买卖合同中确立风险移转的特别规定。关键词: 消费者买卖合同风险移转交付主义消费者保护中图分类号:DF52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8330(2014)06-0062-

    北方法学 2014年6期2014-12-09

  • 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之民法法源研究
    ?保险代位权如何移转于保险人?何时移转于保险人?保险人行使代位权产生的利益是否应当首先弥补被保险人的损失?被保险人对第三人的处分行为是否影响保险人的代位权?。[3]众所周知,广义上的“代位”制度源于民法,在中国“民商合一”的立法体系下,归属商法的保险法作为民法的特别法,其立法理念乃至制度设计都始终与民法有着深刻的互动与衔接。求证代位求偿权之民法本质,不仅旨在实现一般法与特别法在制度上的衔接与整合,更有助于在特别法规定不明确之时,通过适用一般法以填补现实中可

    中国海商法研究 2014年2期2014-11-21

  • 物权转让法理探讨
    殊动产变更登记即移转对抗效力,但以所有权移转为前提。物权未经公示不能对抗之“善意第三人”,指“善意”物权外观人,非物权人。物权关系对抗效力应平衡物权保护与“善意”物权外观保护。民法有“善意”术语,无“善意”概念。无权处分之交付本应由受害人决定效力,但处分相对人如“善意”,可完成占有或登记,保留行为后果,对抗受害人,决定处分协议生效,实现效果意思,取得标的物权。此类对抗非物权对抗。善意取得之处分协议生效是物权移转之根据。受领标的物是无权处分相对人取得物权之要

    东方法学 2014年4期2014-09-21

  • 间接占有与动产物权变动——肯考帝亚公司诉富虹公司案二审判决评释*
    交付的动产所有权移转——兼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26条》,载《法学研究》2014年第3期,第181页以下。倘若我们追随本案法官的意见,〔5〕提单、仓单等凭证或证券在德国法上被称为“交付证券”(Traditionspapier)。交付证券作成后,非依该证券不得处分或要求交付证券记载的物品。证券签发人移转这类证券,同时也移转了证券上的返还请求权。由此引发证券项下的货物所有权,究竟依照何种规范发生移转的争议。这是因为境外商法多设有关于交付证券的专门规定:这

    交大法学 2014年3期2014-04-17

  • 论诈骗罪中的处分意识
    分除了客观的财产移转之外,还必须具备处分意识。处分意识不必对财产处分结果有明确具体的认识,只需具有对外形移转事实的认识即已足。处分意识是占有移转的意识而非限于所有权移转的意识,也非毁坏财物等的意识,亦非占有弛缓的意识。诈骗罪;处分意识;缓和意识;占有移转诈骗罪①诈骗罪在日本刑法中称为诈欺罪,并根据诈骗的财产是财物还是财产性利益区分为"一项诈欺罪"和"二项诈欺罪",前者称为"普通诈骗罪",后者称为"利益诈骗罪"。是采用虚构事实或掩瞒真相的方法,使他人陷入错误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0年1期2010-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