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

  • 股权转让中“反悔权”的正当性探讨
    ”可以理解为,转让方享有的一项法定权利,即在其他股东基于同等条件主张优先购买权时有权予以拒绝。也就是在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股东依照法律规定向公司其他股东发出股权转让的要约,其他股东就转让股东提出的股权转让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及期限等条件予以承诺时,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此时,转让股东有撤回意思表示进行反悔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以上规定出台前后,“反悔权”是否具备法理上的正当性在学界一直存有争议,形成了肯定说和否定说两种截然相反的

    法制博览 2023年12期2023-09-03

  •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过渡期损益不同归属的实务处理
    益归属于购买方转让方与购买方约定以评估值作为转让对价,过渡期损益归属于购买方。如果标的公司在过渡期产生盈利,由购买方享有,交易价格无需调整;如果标的公司在过渡期产生亏损,也由购买方享有,交易价格无需调整。即股权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目标公司出现盈利时,股权购买方不用向股权转让方多付价款;目标公司出现亏损时,股权购买方不能减少向股权转让方支付的款项。这种情况下,标的公司在过渡期经营情况产生的效益对股权并购价格不产生影响,因股权价格不会发生较大变化,股权并购

    经济师 2023年1期2023-02-01

  • 基于讨价还价模型的土地经营权流转价格研究
    体)称为经营权转让方T(Transferor)(1)主要指将土经营权流转给他人或组织的经济个体,一般是无意或无力经营土地的农户、原土地承包户等。和经营权受让方R(Recipient)(2)包括单个农民,还包括掌握农业技术的种植大户、农业经营企业及农业生产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当经营权转让方T和经营权受让方R进入经营权流转市场中时,经营权转让方T有意转出土地经营权,经营权受让方R有意转入土地经营权,二者顺应市场中的供求关系,形成土地经营权交易。图1 土地经营权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2022年9期2022-10-14

  • 股债捆绑 助力国有企业“出僵治困”
    通过“股+债”转让方式最大限度回收国有资产并完成军山煤业股权的退出,成为“僵尸企业”处置的一宗典型案例。一、项目背景山西悦达军山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军山煤业”)前身为山西省中阳县军山煤矿,为扩大成产规模在进行改制的同时进行增资扩股,组建了有限责任公司。2004年2月军山煤矿与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达集团”)签订了合作协议,双方共同约定投资成立山西悦达军山煤业有限公司,经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

    产权导刊 2022年5期2022-06-15

  • 国有股权转让中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创新路径探索
    径,便成为股权转让方、其他股东和非股东利益关注的焦点。一、进场交易制度与股东优先购买权的相关规定《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除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直接协议转让的以外,国有资产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场所公开进行。转让方应当如实披露有关信息,征

    产权导刊 2022年4期2022-05-15

  • 国有股权挂牌转让信息披露事项的风险管理
    言,国有股权的转让方在经历审计评估、方案报批、挂牌竞价等一系列程序后,确定了最终受让方,国有资产的处置变现即将实现。然而,此时也并非万事大吉,法律风险仍然存在。从司法实践看,在确定最终受让方之后,国有股权转让还可能产生各种纠纷,包括受让方拒签股权转让合同的纠纷、第三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纠纷、受让人不按约定付款的纠纷以及与转让方信息披露相关的纠纷等。实践中,较为常见的就是因国有股权转让方存在信息披露不实或不足引起的纠纷。不同于一般的股权交易,国有企业作为转让方

    产权导刊 2022年3期2022-04-02

  • 浅议产权交易保证金
    效发挥,需要对转让方设置保证金的行为进行规范,即要求转让方在设置保证金约定条款时必须符合公开、公平、对等及合理等原则。1.公开原则保证金的设置应当公开,即与保证金有关的各项要求应当在《产权转让公告》中公开发布。公开原则的要求是:(1)保证金的约定事项必须公开发布;(2)保证金的约定事项必须在交易前告知;(3)保证金的约定事项在公开发布前必须经交易平台审核同意。2.公平原则保证金的设置应当公平。所谓公平是指保证金的设置必须对所有意向受让方平等对待,不得“量身

    产权导刊 2022年10期2022-03-03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优先购买权问题探析
    但在实践中,当转让方与股东外第三方的交易模式有一些特殊条款的情况时,则需要谨慎判断是否为同等条件。譬如,转让方在与非股东受让方就股权的转让进行谈判时,要求受让方在股权变更结束后提供一些特殊的服务或者其他物品,即要求受让方负从给付义务。或者在非股东受让方延迟付款或者存在分期付款的情况下,股东受让方的同等条件是不是也可以存在这种付款方式。2 股东优先购买权存在的问题2.1 股东优先购买权实现程序的问题股东优先购买权的实现主要是通过通知程序、同意程序、权利行使程

    中国管理信息化 2021年24期2021-11-22

  • 基于中介组织尽职视角的农地流转收益分配研究
    为三大类:农地转让方、中介组织以及农地受让方,表1归纳了三者的含义及主要特点。(二)模型构建与分析农地流转中介组织秉着公平、公开以及公正的原则为农地流转交易各方提供流转供需信息、促成农地流转交易。在促成流转交易中,中介组织主要通过“收取中介服务费”和“收取农地流转价差”两种方式来获取流转收益。“收取中介服务费”方式主要是指中介通过搜集农地转让方要出租农地的信息,接着将收集到的信息发布到网上,提供给需要农地的农地受让方,在此过程中,中介对农地转让方免费,但会

    农村金融研究 2021年2期2021-05-25

  • 再谈产权交易的风险防范
    比如设施资产,转让方应是其合法的所有权人,依法具有排他的处置权。举例来说,甲公司虽然占有某设备资产,但是该设备资产是从乙公司租赁而来,并不具有所有权,则甲公司就是不适格的转让方,未必有权处置该设备资产(除非获得所有权人的授权或委托)。再如,虽然某设备资产是甲公司购买而来,但其没有付清设备款,与供货方还存在货款纠纷,则此时设备资产还存在权属争议,因此甲公司处置该设备资产,也存在较大的交易风险隐患。对权属不清晰或存在权属等争议的资产进行交易,究竟有什么风险?主

    产权导刊 2021年2期2021-04-08

  • (深圳)城市更新的纳税筹划
    (1)税费分析转让方税费分析: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存在个案批复情况),按照25%的比例缴纳企业所得税,按照20%的比例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万分之五的比例缴纳印花税。受让方税费分析:按照万分之五的比例缴纳印花税。(2)纳税筹划要点及注意事项第一,股权转让涉及高额溢价问题,因此在股权转让项目交易方案设计中,一般会将交易价款划分为包干拆迁清场费用、股权转让款两部分。第二,股权转让的重点为清理债权债务(不包括目标资产),清理债权产生的税务风险等同于

    全国流通经济 2021年22期2021-01-03

  • 房地产项目转让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的人员并不只是转让方与被转让方两者,还有第三方的可能存在。然而,转让双方在进行谈判的工作时,有时会忽略第三方的存在。作为被转让方,当事人应当注意转让方在进行项目转让之前,是否已经结清了项目的前期工程款,如果存在工程款的拖欠情况,要明确已经支付的金额以及需要支付的金额,并且在转让的合同中作出明确的规定。根据我国《合同法》第286条法律明确规定,工程的施工者对其施工的工程拥有优先受偿权,同时,工程款的优先权应当依附于工程项目当中,不因工程所有者的变化而变化。所

    魅力中国 2020年7期2020-12-07

  • 关于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效力问题
    一种类型,对于转让方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的情况下签订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问题在实践中比较常见,但是对于此类转让合同的效力认定问题,在目前的审判实践中仍比较混乱。最高人民法院在2019年9月发布的《九民纪要》也没有涉及上述合同效力问题,没有形成统一的裁判思路。并且,就作者接触的法律职业人员当中,很多人不能准确理解、把握上述土地转让合同的效力问题,因此,作者认为有必要将自己对此类土地转让合同效力的理解写出来,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对统一裁判思路、提高大家对于此类土

    法制博览 2020年30期2020-11-30

  • 产权交易机构在产权交易中的审核边界
    定。本文试图从转让方提供信息和故意隐瞒信息两个维度进行分析,探讨产权交易机构如何履行审核义务,进而避免审核不严导致的合规风险。《企业国有资本交易监督管理办法》(32号令)规定,转让方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产权交易机构应当对信息披露的规范性负责。[1]产权交易机构对转让方披露信息的规范性审核是形式审核还是实质审核,32号令没有给出明确答案。一般认为,形式审核,只对材料的完备性、有效性进行审核。也就是说法律规定的必备条件要件是否完备,转让方

    产权导刊 2020年5期2020-06-30

  • 疫情对产权交易实际操作的影响及重点提示
    力。1 疫情对转让方产权交易工作的影响和重点提示在新冠病毒疫情期间,各央企、国企在防控疫情的同时,涉及国有产权交易的相关工作也可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国有产权交易项目往往需要多方机构的配合协调,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流程,以下就上述工作在特殊时期可能遇到的问题及相关处理方式进行探讨和分析。1.1  前期准备阶段1.1.1 有处置计划但尚未立项的项目。对于有处置计划但尚未立项的项目,转让方需要结合标的所属行业及所处区域受疫情影响的程度分析本次

    产权导刊 2020年4期2020-06-01

  • 有限责任公司未届出资期限转让股权的法律分析
    限转让股权时,转让方、受让人以及公司与其他股东对未出资部分的权利义务如何确定,对各方的权益以及股权交易的稳定有序至关重要。一、“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的界定《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于股东未履行及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或股东可“依法”要求履行出资义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要求未履行及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股东承担责任时,并无“依法”履行的表述。综上来看,因股东之间存在合作协议并制定了公司章程产生了合同法上的约束力,股东和公司可根据合作协议及章程要求

    法制博览 2019年27期2019-12-13

  • 天然气公司收购中的风险点分析
    司的账面情况、转让方提供的资料、政府部门的信息查询,无法穷尽目标公司可能存在的所有债务,因此收购时的或有负债无法在签约时彻底规避。那么作为收购方,可以通过哪些方法将或有负债风险降至最低?1.在交易文件中清晰界定披露责任及内容为避免合同约定不清导致受让方损失,在股权转让协议中应明确约定转让方应披露的事项,且应当清晰界定具体披露的内容:①明确约定:转让方负有真实、全面披露目标公司情况的义务,否则转让方违反披露义务给受让方和目标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全部由转让方承担

    财会学习 2019年28期2019-11-07

  • 黑龙江:开启域内公交车体广告经营权转让业务
    限已陆续到期,转让方提出必须在3月5日前完成交易。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按时完成交易,黑龙江联交所及时组织了专项小组,高效开展前期对接,把服务向前端延伸,倒排时间,全力推进。多次与转让方进行沟通,积极了解企业诉求,深入探讨交易细节,从政策要求、规则制度以及时间效率等多方面把握项目,并结合企业原有部分车辆广告下刊期限未到、企业本身需承担公益广告的社会责任等实际情况,帮助转让方制定了个性化的服务方案,最终圆满完成了本次交易。2  运作亮点2.1  立足企业实际

    产权导刊 2019年9期2019-10-21

  • 浅谈不定期租赁
    告前已经到期,转让方与原承租人未再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由于进场交易完成的期限通常也就1至2个月,原承租户与转让方协商后通常得以继续占用和使用房屋,租金按日计算,直到产生受让方后搬出。于是,转让方在拟定公告时就会发现一些问题,即公告中的“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栏如何填写,原承租户是否属于优先权人,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要回答一个问题,我们首先来看一个概念——不定期租赁。合同法“租赁合同”章节有三处提到了“不定期租赁”,分别为:(一)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租

    产权导刊 2019年11期2019-09-10

  • 浅谈融资租赁公司开展商业保理业务的意义和操作启示
    款的基础上,应转让方申请,按转让应收账款的一定比例为其提供融资,以买方到期支付的账款偿还卖方在租赁公司的融资本息;应收账款管理是指租赁公司为卖方提供的针对不同买方的销售结算情况进行销售分户账的记录、报告与管理服务,包括对账、通知、查詢等;账款催收是指租赁公司为卖方的应收账款提供催收服务;坏账担保是指卖方将符合租赁公司规定且经租赁公司认可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租赁公司,如果债务人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付款,租赁公司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承担对卖方担保付款的责任或免

    商情 2019年1期2019-03-18

  • 个人取得的违约金或补偿金如何征收个税
    )第八条规定,转让方取得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各种款项,包括违约金、补偿金以及其他名目的款项、资产、权益等,均应当并入股权转让收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权转让过程中取得违约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866号,以下简称国税函[2006]866号)规定,股权成功转让后,转让方个人因受让方个人未按规定期限支付价款而取得的违约金收入,属于因财产转让而产生的收入。转让方个人取得的该违约金应并入财产转让收入,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

    税收征纳 2019年10期2019-02-19

  • 基于贝叶斯学习模型的水权交易谈判议价模型与仿真
    交易意味着水权转让方将拍卖交易所持有的水权,投标人获得水权。议价模式是指交易双方最终通过协议达成的水权交易形式。谈判本质上是一个解决问题的过程,双方在谈判中共同寻找可能的解决方案的空间,并就冲突达成共识。在水权交易谈判中,双方共同关心的是交易给自身带来的利益规模。通过谈判,双方各自的收益不断波动,最终平衡在他们自己和对方的可接受范围内。交易双方谈判效用分析见图1。由于水资源特殊的自然属性、经济属性和社会属性,协商议价是当前及今后相当长时间内水权交易价格形成

    水利经济 2019年1期2019-02-15

  • 从中美经贸摩擦看技术转让方侵权担保责任
    管理条例》)中转让方的侵权担保责任。美国认为上述规定对于中国以外的技术转让方构成歧视,使其不能自由协商合同条款。虽然我国已经删除了有关条款,美国也请求 WTO 推迟就投诉作出裁决,但技术转让合同中转让方的侵权担保责任的问题仍值得探讨。1 技术转让方的侵权担保责任1.1 从瑕疵担保责任到侵权担保责任瑕疵担保责任广义上指卖方提供的商品不符合法定或者约定而应承担的一系列责任。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一百五十条要求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卖

    中国科学院院刊 2019年8期2019-01-28

  • 基于讨价还价的游戏软件价值评估研究
    模型。并提出,转让方讨价还价能力对分配因子的影响受制于受让方的讨价还价能力,而受让方讨价还价能力对分配因子的影响主要源于自身的作用力。一、问题的提出近年国内经济发展迅猛,文化产业作为新常态下国内经济新的增长点,文化类企业并购活动增多,尤其是网络游戏企业。“手游并购风生水起”“游戏并购创新高”等标题除了反映游戏行业在并购热潮中的一种狂热状态,也折射出游戏软件价值评估高溢价背后的高风险。以往评估实践中多用三大传统无形资产评估方法,然而,市场法受制于可比较交易案

    中国资产评估 2018年4期2018-06-12

  • 小议广告经营权转让的涉税问题
    。(一)经營权转让方保留了广告发布的主要权利如果合同广告经营权转让方保留了发布广告的主要权利,如广告价格与广告合同应经过经营权转让方登记备案,对广告价格明显不在正常水平范围内的有权力要求改正或具有定价权,对广告合同有审查的权力等等。在广告发布时,广告时间如何安排,广告内容、广告画面是否符合规定,都须经过经营权转让方的审查审批,广告经营权受让方不具有完全自主发布权,其经营权利限于广告资源的营销推广、广告资源的销售代理等围绕广告资源的上下游业务活动,则可以推定

    财会学习 2017年22期2017-11-22

  • 透视跨境并购税务筹划
    。二是收购方与转让方之间的持股关系。特殊性税务处理在具体适用过程中,尤其强调集团属性,即要求收购方必须是转让方的全资子公司。然而实务中,不少企业的股权结构十分复杂,往往难以达到100%直接持股的状态。因此企业在实施跨境并购重组前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收购方尽可能地回购非由转让方持有的自身股份等。三是预提所得税率的变化评估。对非居民企业收购另一非居民企业持有的居民企业股权这一类型的交易,《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

    中国外汇 2017年13期2017-09-06

  • 以“发现买家”促“发现价格”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增资扩股等,转让方与意向受让方之间,往往需要经历一场细心且复杂的博弈,才能够最终实现交易。以企业股权交易(包括增资扩股)为例,转让方作为股权持有者,在股权转让决策时大多处于通过优化股权结构促使标的企业更好发展的目标,因此,在信息披露时就必须将标的企业即投资对象的基本情况公布完整、清晰,不仅要披露技术、市场、产品、团队方面的经营优势,还要披露企业存在的困难与不足,特别是企业的资产、债务等财务状况,重大诉讼等或有事项。同时,还有必要对投资者提出有针对性的要求

    产权导刊 2017年6期2017-07-07

  • “分工制造”方式引进技术的优势及其局限
    受让方采购技术转让方部分零部件,采用技术转让方提供的技术制造整机产品的所谓“分工制造”的方式获取先进技术,技术受让方可快速获得先进技术,进占市场。技术转让方也以出口零部件的方式克服整机产品出口的种种困难和障碍进入技术受让国市场,可谓是一种互利、双赢的技术贸易形式,也是一种产品制造合作方式。但这种技术贸易方式或称合作制造方式在市场竞争条件下有其局限性,本文基于实际技术引进和产品合作制造实践,分析了市场竞争条件下这一合作方式的局限性和可能改进方向。通过引进国际

    环球市场信息导报 2017年1期2017-04-08

  • PPP项目股权转让会计处理探析
    会投资人(股权转让方)的合并报表损益产生的影响进行探讨。二、PPP项目公司股权转让交易结构1.PPP项目概述项目公司将基础设施或社会公共服务产品建成后,社会投资人可通过分享项目公司的收益,收回投资和获取合理回报,也可以通过转让项目公司股权,通过合理的股权溢价收回投资和获取合理回报。由于在项目建成后,项目公司的运营年限一般超过10年,在金融机构要求及现有法律和政策环境下,社会投资人在运营期只能通过项目公司分红分享部分项目公司收益,投入项目公司的实收资本及其他

    新会计 2017年2期2017-03-21

  • 公众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评价研究 ——基于交易成本的视角
    ,构建模型检验转让方企业社会责任表现对公众评价的影响。研究结果发现,转让方企业社会责任表现能显著正向影响公众评价;研究还进一步发现,控制权转移情形能削弱转让方企业社会责任与公众评价之间的关系,而转让方属国有企业时,能增强转让方企业社会责任与公众评价之间的关系。研究结论表明,公众对企业真诚履行社会责任的行为给予激励,而对于投机的社会责任表现持消极态度。因此,论文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公众评价的并购交易视角,以丰富企业社会责任公众评价的情境化研究。企业社会责任;交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6期2016-12-23

  • 中国产权市场的规范运作举措——以重庆产权市场为例
    重大诉讼等等。转让方简况:包括营业执照上的主要信息、所属行业、经营规模、组织机构代码;持有及转让产股权比例及转让是否获批等。交易条件:包括挂牌价、保证金设置条款、价款支付方式、保证金及价款支付时限与方式、老股东优先受让权及行使方式、意向受让方申请受让的程序及要求、对受让方的其他要求等。受让方资格条件:包括对受让方的主体资格、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支付能力等方面提出的详细要求。挂牌交易基本信息:包括公示期限、挂牌起止日、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如何处理、如形成竞

    产权导刊 2016年11期2016-12-12

  •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让水权的一方称转让方,取得水权的一方称受让方。第四条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水权交易的监督管理,其所属流域管理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授权,负责所管辖范围内水权交易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权交易的监督管理。第五条 水权交易应当坚持积极稳妥、因地制宜、公正有序,实行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符合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要求,有利于水资源高效利用与节约保护,不得影响公共利益或者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第六条

    水资源开发与管理 2016年4期2016-04-08

  • 农村土地承包征用之转让自留地需办哪些手续
    式,在转让后,转让方将失去对原土地的使用权,一旦其他经营活动遭遇风险,可能因失去土地而丧失生活保障,因此,國家对于农村土地转让是严格限制的。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1条的规定,转让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第一,转让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第二,受让方须为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农户;第三,经发包方即村集体组织同意;第四,当事人双方应订书面合同。如果你符合上述条件,即土地转让。但如前所述,转让后失去对自留地的使用权,从长远考虑,建议你还是以转包的形

    吉林农业·下半月 2015年9期2015-09-20

  • 产权交易机构办理产股权转让手续需要注意的问题
    性1.1 确认转让方的主体资格合法性进行产权转让交易时,要确认转让方提供的主体资格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的合法性,核实权益人同意转让产权文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股权转让交易时,要根据股权转让方提供的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核实股东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档案资料,确认股权转让方是否登记在股东名册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股权转让的主体资格。否则会因主体资格的问题导致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给受让方造成损失。1.2 核查转让方转让产股权是否存在法律障碍主要审查转让方转让产

    产权导刊 2015年8期2015-03-25

  • 排污权交易的网上双边拍卖机制设计
    交易中,排污权转让方和受让方为追求最大收益,均有隐藏其真实治污成本的动机,这使得排污权交易市场存在信息不对称性。由于排污权交易的市场结构是“多对多”的,即允许多个排污权转让方和多个排污权受让方参与,故可以借助双边拍卖的理论和方法设计一种排污权交易机制,以激励排污权转让方和受让方披露其真实的治污成本,从而实现排污权的有效分配。Ledyard等[4]证明了双边拍卖机制能有效抑制排污权交易中市场势力对竞争均衡的偏离;卜国琴[5]针对排污权交易市场,利用实验经济学

    武汉科技大学学报 2015年2期2015-03-17

  • 药品技术转让风险防范研究
    知识从拥有方(转让方)到购买方(受让方)的转移。实践中,药品技术转让的实质是指研究机构、药品生产企业将获得生产许可的药品,转让给无此药品注册许可的药品生产企业,核心是行政许可、生产技术的一并转让。2 药品技术转让风险分析2.1 品种风险2.1.1 部分药品技术不得转让 《药品技术转让注册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十六条规定:“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原料药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不得进行技术转让”,即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制剂、原料药

    中药与临床 2015年2期2015-01-23

  • 境外间接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政策 ——转让方和股权受让方如何应对
    得税政策 ——转让方和股权受让方如何应对普华永道中国税收政策服务小组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成为吸引外国投资的热点之一。在投资和持有阶段,外国投资者出于各种需要,经常通过境外成立的中间控股公司投资中国公司(以下简称“境外中间控股公司”)。在退出或重组阶段,外国投资者有时也会转让境外中间控股公司,从而间接地转让了中国境内公司股权(以下简称“境外间接股权转让”)。通过境外中间控股公司对目标国投资是跨国集团常见做法;不过,也不能排除某些跨国集团并非出于合理商业目

    国际税收 2015年2期2015-01-01

  •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 》(下)
    s.十二、股权转让方通过直接转让同一境外企业股权导致间接转让两项以上中国应税财产,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应予征税,涉及两个以上主管税务机关的,股权转让方应分别到各所涉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各主管税务机关应相互告知税款计算方法,取得一致意见后组织税款入库;如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应报其共同上一级税务机关协调。XII. Equity transferors, directly transferring the shares of the same overs

    国际税收 2015年6期2015-01-01

  •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 》(中)
    s;(六)股权转让方间接投资、间接转让中国应税财产交易与直接投资、直接转让中国应税财产交易的可替代性;F. The substitutability of indirect investment, indirect transfer of China taxable properties with direct investment, direct transfer of China taxable properties among equity inte

    国际税收 2015年5期2015-01-01

  • 浅析股权转让过渡期间受让方权益的保护
    股权依然登记在转让方名下,但在过渡期间,可能已经确定了最终的受让方,受让方也支付了交易对价,是实际的所有权人(只是尚未完成交割手续的办理,特别是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但公司的实际经营管理权可能还掌握在转让方手中。这就客观上面临着一个问题:在过渡期间如何有效维护受让方的合法权益,以解除受让方在股权收购中的后顾之忧。换句话说,就是要探讨转让方应当在过渡期间承担哪些义务和责任,以充分保障受让方在股权并购活动中的合法权益。1 转让方应坚守诚实信用原则2012 年《上

    产权导刊 2014年1期2014-03-28

  • 创新国有产权转让的交易规则研究
    一手向机构索取转让方、受让方高额的分配比例潜规则已经越来越严重。因此,产权交易规则亟需统一。1 引言1988年我国创建产权市场为国有产权流转服务。25年来,产权市场延伸服务于各类产权权益融资,弥补了我国证券市场的功能性缺陷,为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持,提高了人们对建设区域性、开放型产权市场的实践和理论创新认识。我国建设产权非标准化交易市场、产权标准化交易市场,使我国资本市场形成了多元化、多形式、多层次市场体系,扩大了直接融资规模和比重,突显了中国市

    产权导刊 2014年3期2014-03-28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让合同成立后,转让方和外商投资企业不履行报批义务,经受让方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受让方请求解除合同并由转让方返还其已支付的转让款、赔偿因未履行报批义务而造成的实际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六条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合同成立后,转让方和外商投资企业不履行报批义务,受让方以转让方为被告、以外商投资企业为第三人提起诉讼,请求转让方与外商投资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共同履行报批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受让方同时请求在转让方和外商投资企业于生效判决确定的期限内不

    中国眼镜科技杂志 2013年1期2013-08-15

  • 询价机制促价值理性回归合理价格助产权流转顺畅
    相关情况及时与转让方进行了沟通,并建议转让方在重新挂牌时适当地降低挂牌价格。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价格一降再降,仍无人问津,挂牌价由最初的228万元,依次降到了205万元、184.5万元。经历3次挂牌、2次降价,依然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该项目陷入一个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与此同时,转让方提出,根据牡丹江市政府14届329次市长办公会议精神,将加快推进牡绥高铁建设工程,而新福长油脂有限公司位于规划区内,需尽快拆迁,若不及时处置,将会带来重大经济损失。时间紧,任

    产权导刊 2013年10期2013-04-01

  • 产权交易保证金制度剖析
    权交易保证金对转让方而言也具有同等约束力,为保障交易公正性,转让方也不得随意撤回转让申请、取消交易,一旦转让方自身发生违规违约行为时,也必须以设定保证金的同等数额对相关守约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 为什么要建立产权交易保证金制度产权交易保证金最大的功能就是保障产权交易主体作出的意思表示和实际行为两个层面的真实有效性,以保证交易过程顺利进行。对于转让方而言,作出转让决策包括履行转让标的相关的内部决议与审批程序,必须经过可行性论证分析后严谨慎重地进行,一旦向产权

    产权导刊 2013年11期2013-03-10

  • 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中受让资格条件设置原则探讨
    类,标的企业为转让方参股企业,转让方拟通过转让所持产权完全退出标的企业。此类项目在中央企业进场交易中是最多的一类,占比约为六成,其中多数项目有限公司原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部分转让方会以维护“人合”因素为理由,按有意向购买的其他原股东提出的要求设置受让资格条件,抬高项目受让门槛,限制竞争。但分析此类项目可以发现,由于转让方仅为标的企业参股股东,该类转让并不会直接影响企业持续经营,转让行为应以实现产权最大价值为责任,吸引尽可能多的竞争者参与。转让中标的企业其

    产权导刊 2013年4期2013-03-02

  • 浅谈产权交易中的纳税问题
    交易活动中的“转让方”应当缴纳土地增值税。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即产权交易活动中的“受让方”是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契税。从这个举例来看,针对不同的税种,法律法规均明确了相应的纳税主体,纳税主体具有法定性,不因交易双方的约定而发生改变。3 税负承担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产权交易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关于税负承担的约定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原因在于税收具有国家强制性,若产权交易市场中的各方民事主体所做的税负承担约定违反了法律法

    产权导刊 2013年1期2013-02-28

  •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项目挂牌前材料审核的关键控制点
    》等相关规定,转让方应当通过相关媒体公开披露有关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而为了规范交易流程,防范交易风险,在项目正式挂牌前,产权交易机构应当对包括产权转让信息公告内容在内的全部材料进行审核。从实务角度看,相应材料审核工作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展开:1 审核项目资料的齐全性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等规定,产权转让信息公告应当明确转让方和转让标的企

    产权导刊 2012年2期2012-09-20

  • 对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中受让条件设置与审核的认识与体会
    征集受让方时,转让方可以对受让方的资质、商业信誉、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管理能力、资产规模等提出必要的受让条件”。(2)《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国资委120号文)第十二条规定“转让方可以根据标的企业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受让方资格条件。受让方资格条件可以包括主体资格、管理能力、资产规模等,但不得出现具有明确指向性或者违反公平竞争的内容。产权交易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转让方对受让方资格条件的判断标准提供书面解释或者具体说明,并在产权转让公告中一同公布。(3

    产权导刊 2012年7期2012-03-09

  • 国有产权交易的法律保障
    限于:2.1 转让方①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转让方权力机构做出的转让决议;③向上级的请示及批复;④向国资委的请示及批复(如上级是集团公司且有国资委授权则由上级集团公司批复);⑤国有产权登记证。2.2 标的企业①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股东会作出的转让决议;③改制(产权转让)方案及向上级请示及批复;④职代会对改制方案中职工安置方案的通过决议;⑤资产评估报告;⑥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⑦清产核资

    产权导刊 2012年4期2012-03-09

  • 产权权属清晰是产权进场交易的根本前提
    头上防控风险,转让方拟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是实施进场交易的根本前提。进场交易的产权权属是否清晰,是产权交易机构必须严格审查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1 产权权属清晰的必要性所谓产权权属,是指产权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归属。产权权属清晰,简单地说,就是转让方对持有的产权具有完全处分权,其他任何第三人不能基于该产权主张权利。若拟转让的产权设有负担,第三人可基于该产权主张权利,则可判断该产权权属存在瑕疵,产权权属不清晰。例如《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就明确规定,权属

    产权导刊 2012年1期2012-03-09

  • 转让方怠于履行登记协助义务的应对措施
    资源局 叶隆生转让方怠于履行登记协助义务的应对措施丽水市国土资源局 叶隆生在房地产登记中常会碰到这样的情况,房地产转让后,转让方拒不到登记机关签字盖章,导致受让方不能办理产权证书。按理说,受让方支付了价款,履行了其主要义务,转让方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房地产义务。但由于房地产价格飚升,有的转让方受利益驱动,不愿意履行原合同,如受让方不补偿差价,拒绝到登记机关签字盖章、配合受让方履行过户手续。这既侵害了受让方的合法权益,也给房地产登记工作造成极大被动,并可能引

    浙江国土资源 2011年2期2011-08-15

  • 基于动态博弈视角的知识转移均衡策略
    模型,寻求知识转让方和知识接受方的最优策略均衡点,以获取双方进行知识共享的条件,从而促进知识联盟内的知识转移。1 知识转移的过程模型企业知识联盟建立的重要目的就是实现知识资源在组织之间的转移,这就需要我们理解知识的转移过程,促进知识的转移。知识转移是知识从一个主体转移到另一个主体的过程【7】,它是由知识的发送和知识的接收两个过程所共同组成的统一过程【8】。这两个过程分别由不同的参与者—转让方和接收方分别完成,二者通过中介媒体连接起来。知识转移通常具有方向性

    统计与决策 2011年17期2011-07-23

  • 中药药品技术转让补充申请的审查要求与注意事项
    前处理等内容与转让方的一致性。若以上内容有所改变,药用物质基础变化不大,剂型改变对药物的吸收利用影响较小,可根据需要提供药理毒理研究资料,并应进行相关的临床试验;药用物质基础变化较大,或对药物的吸收利用影响较大的,应进行相关的药理毒理及临床试验研究。2 制法中的药用辅料也应保持使用种类、等级的一致性,如不一致,辅料的种类、使用量发生改变的,而对药物的吸收、利用不会产生明显影响,不会引起安全性、有效性的明显改变的,则可不用进行药理毒理试验及临床试验研究,但应

    首都食品与医药 2011年14期2011-04-12

  • 签订国有产权转让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让管理办法》对转让方、转让标的企业履行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程序作了明确规定。其中对国有产权转让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应当听取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对职工安置等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1.2 买方要具备受让条件国有产权挂牌转让,转让方在征集买方时,可以对买方的资质、商业信誉、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管理能力、资产规模等提出必要的受让条件。买方除了应当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商业信用等一般条件外,还要符合转让方提出的要求。例如对某些限制经

    产权导刊 2011年10期2011-04-01

  • 企业国有产权交易 6问0(之二)
    交易的;(4)转让方或者标的企业未履行内部决策程序或者批准程序,超越权限擅自转让产权的;(5)转让方故意隐匿资产、非法转移债权、逃避债务清偿责任,或者向相关中介机构提供虚假资料的;(6)转让方未按规定妥善安置职工,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7)受让方在产权转让竞价中,恶意串通压低价格的;(8)经纪会员在同一宗产权交易中,同时接受转让方和受让方委托的;(9)产权交易机构在产权交易中弄虚作假或者玩忽职守,损害国家利益或者交易双方合法权益的;(10)法律法规禁止的其

    产权导刊 2011年8期2011-04-01

  • 企业国有产权交易60问(之二)
    交易的;(4)转让方或者标的企业未履行内部决策程序或者批准程序,超越权限擅自转让产权的;(5)转让方故意隐匿资产、非法转移债权、逃避债务清偿责任,或者向相关中介机构提供虚假资料的;(6)转让方未按规定妥善安置职工,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7)受让方在产权转让竞价中,恶意串通压低价格的;(8)经纪会员在同一宗产权交易中,同时接受转让方和受让方委托的;(9)产权交易机构在产权交易中弄虚作假或者玩忽职守,损害国家利益或者交易双方合法权益的;(10)法律法规禁止的其

    产权导刊 2011年8期2011-04-01

  • 企业国有产权交易60问(之四)
    息公告内容的,转让方可以按照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延长信息公告期限,每次延长期限应当不少于5个工作日。未在产权转让公告中明确延长信息公告期限的,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信息公告期间出现影响交易活动正常进行的情形,或有关当事人提出中止信息公告书面申请和有关材料后,产权交易机构可以做出中止信息公告的决定。中止期限由产权交易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一般不超过1个月。产权交易机构应当在终止其间对相关的申请事由或者争议事项进行调查核实,也可以转请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及时作

    产权导刊 2011年10期2011-04-01

  • 天津实物市场:探索建筑拆除权转让
    不可拆分。在与转让方沟通后,确定以市场法作为评标方法,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对评标结果的影响,并且决定在评估的同时预先进行7个工作日的信息挂牌,进行市场询价。工作小组根据该标的特殊性制定有针对性的条件在信息挂牌时公布,符合条件者在信息挂牌结束后可到现场进行实地考察,在限定时间内向实物市场报价。通过市场询价这一环节不仅可以了解对该项目感兴趣的意向方,而且可以为转让方确定最终挂牌价格提供参考。这一做法得到了转让方的认可,也得到各意向方的高度评价。除上述工作外,工作小

    产权导刊 2010年12期2010-12-11

  • 药品技术转让注册有关要求及核查要点
    《新药证书》,转让方与受让方均为符合法定条件的药品生产企业,且一方持有另一方50%以上股权或股份或双方均为同一药品生产企业控股50%以上的子公司;已获得《进口药品注册证》,生产技术由原进口药品注册申请人转让给境内药品生产企业的品种,可由受让方提出药品生产技术转让的注册申请。由于对药品处方工艺、质量标准和生产规模转让前后一致性方面的要求有所不同,新药技术转让和药品生产技术转让要求提供的资料也不尽相同,因此,申请人首先应该明了所要申报的品种应按照哪种技术转让类

    首都食品与医药 2010年18期2010-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