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法

  • 监察法》与《刑法》的衔接疑难问题研究
    0000一、《监察法》与《刑法》的衔接现状《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于2018 年3 月20 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正式颁布并实施,《监察法》主要对公职人员的廉政和职务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约束。监察机关对公职人员的廉政和职务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调查,对于特定的职务犯罪也可以直接处置。要想正确贯彻落实《监察法》发挥其核心作用,就必须正确处理好其与关联性法律之间的衔接与协调问题。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下,各个法依据自身的原理形

    法制博览 2023年32期2023-12-19

  • 论《监察法》中的涉案人员及其权利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颁布实施以来,不同于改革之初对于改革方案与路径的宏观推演,随着首部监察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监察法实施条例》)的出台,现阶段有关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研究不仅开始由建构论向解释论转向,而且愈加呈现出“精耕细作”的态势。在《监察法》为代表的监察法规范中,“涉案人员”这一概念的出现尤为引人注目。实际上,单就法律文本中的涉案人员来说,其并非与监察体制改革相生相伴,也非《监察法》所首创。早在监察

    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年4期2023-08-18

  • 监察法》与《刑法》衔接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职务犯罪领域为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自2018 年颁布实施以来,从国家层面进行了监察管理制度改革,使监察范围和对象得到扩大,通过国家监察对所有公职人员进行全面监督。《监察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之间存在着紧密联系,没有《刑法》作为支持,《监察法》则无法有效实施。《监察法》的实施,与原有的《刑法》之间存在着诸多衔接方面的问题,本文以职务犯罪领域中《监察法》和《刑法》衔接存在问题进行研究,找出存在的衔接问题并制定出改进措施,希望

    法制博览 2023年20期2023-08-06

  • 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的机遇、挑战及完善路径
    铁军。关键词:监察法;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监察官法;鉴定式案例教学中图分类号:D26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170(2023)03-0051-09纪检监察干部担负着党和国家的重托,他们的素质高低、专业化程度如何,会对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斗争等各项工作的成效与水平产生直接影响。习近平总书记十分重视纪检监察干部人才培养工作,强调纪检监察队伍必须以更高的标准、

    廉政文化研究 2023年3期2023-07-27

  • 论监察委员会关联案件的管辖模式 ——以《监察法》第34条为视角
    竞合与冲突。《监察法》第34条确立了对职务犯罪关联案件以监察机关为主导的处理模式,这为解决职务犯罪关联案件管辖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此后陆续出台的监察法规范又对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在关联案件管辖上作出规定。其背后,不仅是具体程序制度的变革,也存在着理论基础和内在逻辑的重大变化。一、关联案件立案管辖的传统模式:分属管辖与合并管辖刑事立案管辖是对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国家专门机关直接受理刑事案件职能权限的界分。当刑事案件呈现为单人犯单罪时,司法机关可依据其法定职权确

    江汉学术 2022年6期2023-01-25

  • 监察程序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条件论 ——以《监察法》第三十一条为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了监察机关有权“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从而在监察调查程序中确立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监察法》公布施行后不久,“为保障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需要完善监察与刑事诉讼的衔接机制”[2],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又于2018 年10月26 日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2018年最新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事诉讼法》)在第十五条确立了刑事案

    河南社会科学 2022年5期2023-01-04

  • 监察法》视阈下高校监察体制改革的制度建设
    初宪法修改和《监察法》的颁布,我国监察体制改革迈入全新阶段,具有中国特色的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制已雏形丰满。国家监察法的最大亮点之一就是建构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全方面监督。无疑,这对高校监察对象范围的扩展产生了深远影响,预示了高校监察对象不仅包括被行政机关任命的公办高校校级领导干部,而且将高校从事管理的人员也纳入其中。然而,当前我国高校管理运行机制复杂多元,科层制繁杂,从校级领导层到各职能部门管理层,从教学院系管理层到科研院所管理层,

    青海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年1期2022-12-29

  • 论《监察法》中的涉案人员:规范意涵、角色定位及其制度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以实现监察全覆盖为鹄的,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开展监察工作,使全体公职人员服膺于宪法和法律的规训,自觉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开展活动,从而确保反腐肃贪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近年来,随着《监察法》的制定与施行,监察对象的问题成为理论界关注的焦点。专家学者多以《监察法》第15条为起点,从监察对象的识别标准、范围界定、权利保障等视角出发展开论述,相关研究已渐趋成熟。〔3〕然则,随着监察法治视野的逐步拓宽,学人的视

    学术界 2022年4期2022-12-29

  • 论监察证据与刑事证据的衔接 ——深入解析《监察法》第33条
    出:“制定国家监察法,依法赋予监察委员会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于2018年3月正式颁布。伴随着《监察法》的正式通过,我国刑事案件的处理流程呈现为二元化模式,即在一般刑事案件中采取的是“侦查—公诉—审判”模式,而在监察机关管辖的职务犯罪案件中则采取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2年1期2022-11-25

  • 我国《监察法》实施中的“法法衔接”问题及其应对
    以期推进我国《监察法》的实施。一、法理共融:《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相互衔接的根本基础《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在体系定位、立法模式、所属部门法等方面存在差异,但都是对涉嫌职务违法犯罪进行调查的主要法律根据,存在法理融通性和适用目的一致性,这是两者能够衔接适用的法理根基。第一,监察机关虽然具有部分刑事案件的调查权,但性质上不同于司法机关;承担着类似政府部门的部分职责,却不等同于行政机关,而是基于其职责范围被定位为政治机关。根据《监察法》的有关规定,监察适

    中州学刊 2022年3期2022-11-04

  • 监察法》与《刑法》的衔接机制研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 “监察法” ),《监察法》对公职人员的约束主要包含廉政监督以及职务违法犯罪调查。 当然,针对具体的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监察机关有权进行处置。 监察法的合理贯彻 “需要正视关联性法律的衔接协调问题”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根据民法、刑法、行政法、监察法等法律规范的不同,依照各自不同的原理而形成独立的法领域,相互之间不应当存在冲突之处。 换言之,如果某种行为为《监察法》所明确允许,不成立不法行为,从而不属于监察监督、调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22年4期2022-11-03

  • 论《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的衔接难点
    学院 赵金龙《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具有差异性的立法定位、立法职能与立法目标,客观上决定了以上两项重要部门法存在实践领域的衔接难题。目前刑事立法的体系框架正在趋向于规范化,但从总体角度来讲,《刑事诉讼法》与《监察法》的衔接困境仍然未能得到根本上的化解。两项立法的衔接缺陷重点表现为:刑事立案的规范流程缺失、案件证据很难得到顺利的排除转化、强制措施以及从宽处理的现有规定缺失等。为了促进实现必要的优化调整,现阶段的立法完善要点就是紧密结合刑事司法需求,切实维护

    办公室业务 2022年19期2022-11-01

  • 纪检监察工作信息公开制度的法理基础及建设路径探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相关条款深入探讨纪检监察信息公开的基本制度、预审制度、国际合作等建设路径,以期能够为纪检监察人员行使权力提供参照,从而提高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效率,最终实现纪检监察工作的治理能力现代化。[关键词]纪检监察;信息公开;监察法[中图分类号]D26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22)05-0060-09[收稿日期]2022-03-15[基金项目]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项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

    党政干部学刊 2022年5期2022-08-23

  • 国家监察权规范运行的学理阐释与建构方向
    国家监督体系;监察法;监察权中图分类号: D926.3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1672-0539(2022)02-0028-11监察是中国政制的专门概念,在不同的监察体制下,监察权具有不同意涵表达[1]。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新型监察权作为监察制度的基础性权能,在属性上表现政治权威性和法律权威性的有机统一;在功能上表现为监督、调查、处置、授权四种职责形态;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表现为党纪与政纪监督、职务违法调查、职务犯罪调查一体多维面相;在体系上表现为多功能、

    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年2期2022-07-18

  • 监察法》应引入追诉时效制度
    摘 要:自《监察法》实施以来,我国反腐败斗争和“纪法融合”工作取得了瞩目的成就,职务犯罪与违法行为得到了有力惩治。但关于职务犯罪与职务违法案件追诉时效制度的建设却仍有阙如。具体表现在《监察法》尚未规定时效,造成“调查—移送起诉—审判”环节衔接不畅。故唯有在监察机关调查处理职务犯罪与违法案件时引入刑事法的“追诉时效”制度,承认追诉时效对职务犯罪与违法案件的“双重适用性”,破解《监察法》适用时效制度在学理与实践中的障碍,方能促进《监察法》的程序更加细化,推动“

    学理论·下 2022年9期2022-05-30

  • 进步与局限:《监察法》实施后职务犯罪律师辩护问题研究 ——以省部级高官为例
    18年3月,《监察法》的通过正式宣告了中国特色监察体制的建立。当前,《监察法》实施已逾三年,大批腐败分子相继落马。但理论界与实务界研究的焦点主要聚集在《监察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监察程序的具体实施等问题,对于作为监察对象和刑事诉讼主体的被调查人(被告人)的权利保障尤其是辩护权保障关注不足。这既与我国刑事诉讼“职务犯罪辩护难”有关,也与律师地位低、难以与国家监察机关、公诉机1关展开平等抗辩有关。但是,律师辩护在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中依然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一方面

    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年2期2022-05-27

  • 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刑事政策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的公布,预示着我国在法治反腐败斗争中又迈出了重要的步伐,但传统的反腐败治理逻辑过度依赖刑事手段的惩治效果,忽视了反腐败预防侧的综合治理效用。亟须依托“宽严相济”“全面从严”刑事政策的开放性机能,探索对外反腐败合作的法治化进路与国内反腐败工作的协同型治理。关键词:反腐败;监察法;追逃追赃;刑事政策;认罪认罚从宽中图分类号:D262.6;D997.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 5381(2022)02 - 0113

    贵州省党校学报 2022年2期2022-04-19

  • 论《监察法》的监察对象与《刑法》职务犯罪主体的衔接问题
    2018年,《监察法》顺利颁布,此法将我国之前分散的反腐败力量集中到一起,并进行了优化与发展,是我国法治建设积极顺应时代发展、努力回应社会需求的表现。《监察法》不仅仅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更是体现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坚持,体现了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机统一。然而,立法者不是万能的,法律的制定总是落后于社会的发展,制定出的新法也必然会与已有法律存在不相适应之处。由于《监察法》涉及诸多程序问题,因而许多学者着眼于研究探讨《监

    唐山学院学报 2022年1期2022-03-18

  • 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实施衔接路径探究
    化。关键词:《监察法》;《刑事诉讼法》;衔接路径《监察法》不仅是一部国家反腐败法,更是一部监察体制基本法律。监察法的颁布体现了我国监察体制改革的进展和成果,也正在逐步被纳入我国的法律制度中。以法律的形式将原本属于检察院的职务犯罪侦查职能与机构转移交至监察委员会,通过与司法机关协调和配合有关的职能程序,已经制定了非常具体的规定。1.提前介入”工作机制的衔接与协调《监察法》第 33 条规定,“在收集、监视、评估和使用证据时,监察员必须遵守刑事诉讼中的证据要求和

    商业2.0-市场与监管 2022年1期2022-01-08

  • 监察法》留置措施存在的问题初探
    展。关键词:《监察法》;留置措施;权力属性;功能定位;法法衔接中图分类号:D922.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6916(2021)21-0074-042018年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将留置规定为监察委特有的一项调查措施。在《监察法》出台之前,党内反贪污腐败的主要手段是“双规”,即规定时间规定地点交代问题,在“双规”的作用下有效处理了大量的案件。但是“双规”未经法律授权,

    西部学刊 2021年21期2021-12-09

  • 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衔接问题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下文简称监察法)。监察法的出台旨在强化国家的监察管理能力,实现国家的自我监督,并于同年10月份对刑事诉讼法进行了第三次修改,以便于解决与监察法之间的衔接问题。但在目前的实践过程中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的衔接依旧存在着一些问题,下文中笔者就两法之间出现的衔接问题进行简要的分析与探讨。关键词:监察法;刑事诉讼法;程序衔接监察法的出台,国家设立了一个全新的部门机构,即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监察委)。监察委并非是司法部门,而是一个监察部门,旨在对

    快乐学习报·教师周刊 2021年24期2021-12-08

  • 监察法》第33 条之法教义学解释 ——以法法衔接为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下文简称《监察法》)。这标志着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部署取得了重大战略成果,这也意味着历经多年探索的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已然从经验层面上升到法律层面并转化为具体而生动的法治实践。作为一部崭新的国家基本法律,《监察法》的出台不仅使监察委员会依法行使监察权获得了基本法律依据,更是前所未有的实现了国家监督力量的集中整合。从《监察法》管辖案件的范围来看,其不仅囊括了以往检察机关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以及行政机关监察案件的管辖范围,更是

    法学 2021年1期2021-12-06

  • 监察法》“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的明确及展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为《监察法》,其他法律文本亦循此例)是构建全新监察体制的核心法律文件。在宣扬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语境中,尤其强调立法的类型化、逻辑化和体系化[1],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与其他已有制度的互通共融是设置监察规范的重中之重,“监察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作为我国当前重要的改革举措,不仅应当注重其自身的制度建设,更应当重视相互间的促进作用、保障作用与协调发展”[2]。制度初创,难免存在一些立法疏漏和理论分歧,其中《监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4期2021-12-05

  • 监察调查中的认罪认罚从宽审查制度反思 ——从《监察法》第31条切入*
    月颁布实施的《监察法》第31条规定,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主动认罪认罚,符合法定情形的(1)被调查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的条件是“主动”+四个情形之一,四个情形分别为:(1)自动投案,真诚悔罪悔过的;(2)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如实供述监察机关还未掌握的违法犯罪行为的;(3)积极退赃,减少损失的;(4)具有重大立功表现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等情形。,经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并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后,监察机关可以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由此,国家从立法层面肯定了认罪认罚从宽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1年3期2021-12-03

  • 赋予监察证据以刑事证据资格研究 ——以《监察法》第33条第1款为中心
    0350)在《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的衔接过程中,证据衔接是非常重要的一环。为解决监察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使用问题,《监察法》第33条第1款赋予监察证据以刑事证据资格,规定“监察机关依照本法规定收集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调查人供述和辩解、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这一规定解决了监察证据与刑事证据的衔接转化问题,但也面临一定的理论困境。[1]121本文拟探讨监察证据获得刑事证据资格的原因和正当性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对《监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1年1期2021-12-02

  • 审查起诉阶段《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衔接问题研究
    审查起诉阶段《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衔接存在的问题(一)监察案件缺乏必要刑事立案程序刑事立案程序是我国刑事诉讼程序启动运行的重要标志。没有经过立案程序,刑事诉讼活动就无法开展。然而,《监察法》和《刑事诉讼法》对监察机关向检察机关移送案件时是否需要进行刑事立案这一问题并没有进行详细的规定。针对这一问题,国家监察委员会在解释立法原意的汇编中明确指出:对于监察机关移送检察机关的案件,检察机关应当作为国家公诉机关进行审查进而提起公诉,检察机关不需要进行立案[1]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5期2021-12-01

  • 监察法》与刑事法律衔接相关问题的思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布实施,肩负着重要的反腐败任务,各级监察委员会作为反腐败工作的专责机关,在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实践中,如何将《监察法》与其他有关法律更有效的衔接,更高效的指导实际工作成为一项值得思考的课题。关键词:监察法 刑事法律 衔接2018 年3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正式公布施行是国家反腐败工作法治化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国家监察工作进一步进入法治轨道,为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提供法治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三条

    科学与生活 2021年18期2021-11-24

  • 中国古代监察体系对现代监察的启示
    察官、监察权、监察法一、监察机构与监察法的产生(一)春秋战国春秋战国时期,铁质生产工具的应用极大提高了生产力,促进了生产关系的变化,推动了政治上层建筑的重大变革。一,周天子共主的地位发生动摇,礼乐之治让位给讲求富国强兵之学的以法为治。二,官僚制度取代了贵族世卿世禄制,俸禄取代了采邑制度。三,在国家机构中,设置了专门从事察官的机构——御史, 以纠弹官邪、督励官吏,成为战国时期官制变动的新趋向。随着战国时期地方郡县制的划分,在郡设监御史为地方监察官。(二)秦朝

    科学与生活 2021年11期2021-11-10

  • 监察法》实施后职务犯罪异地管辖实证研究 ——以省部级高官为例
    》等规定中。《监察法》实施后,职务犯罪案件诉讼程序发生了若干新变化和新发展,第17 条对指定管辖作出了原则性规定②该条规定:“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将其所管辖的监察事项指定下级监察机关管辖,也可以将下级监察机关有管辖权的监察事项指定给其他监察机关管辖。”。总体来看,关于职务犯罪异地管辖的规定依然过于抽象和原则,缺乏具体的操作标准,不具备程序上的规范性和制度性。因此,迫切需要加强顶层制度设计,理顺职务犯罪异地调查、异地审查起诉、异地审判整个异地管辖流程,将这一司法

    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5期2021-10-08

  • 论我国监察法律制度的立法完善
    。针对我国现行监察法律制度的不足之处,借鉴古代监察制度的优秀成果,在监察官员的选任标准、特殊人身保护措施,以及加重其职务犯罪的法律责任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完善建议。同时,主张构筑以《监察法》为主轴,以单行的监察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等低位阶的法律为补充的且具有中国特色的监察法体系,是推进我国监察法治建设的基础工程。[关键词]监察法;权力制约;监察人员遴选;监察人员特殊保护;监察人员的法律责任;监察法体系[中图分类号]D262.6   [文献标识号]A 

    中共石家庄市党委党校学报 2021年9期2021-09-18

  • 监察法》研究的现状与展望 ——基于CNKI期刊的文献计量分析
    刊检索中,以“监察法”为篇关摘,设置类别为“核心期刊”和“CSSCI”,时间跨度为2018年至2021年,共检索到298篇相关文献(检索时间为2021年7月18日),在删除会议通知、征稿、报纸报道和重复文献之后,剩余有效文献288篇。借助Co-Occurrence9.9(COOC9.9)[[]]软件进行同义词合并、频次统计、共现矩阵等,利用Ucinet和Citespace软件绘制词云图、知识网络图谱,全面准确探析《监察法》的研究现状、热点及发展趋势等。二、

    区域治理 2021年35期2021-09-16

  • 刑事诉讼法与监察法的衔接现状与问题梳理
    新刑事诉讼法与监察法衔接模式的改进和修改是提高国家治理体系整体可信度和科学有效性的最重要手段,这也是加快代理角色转变和便利注册的重要手段,它还是改进刑事案件调查和收集证据的重要资源。因此,有必要加强对刑事诉讼法和监察法衔接问题的研究,使衔接方法现代化,为在商业管辖或商业登记案例等多个层面实现衔接效应奠定基础。关键词:刑事诉讼法;监察法;衔接现状;问题梳理2018年3月和5月,修正案的通过和起诉成为中国法律界关注的焦点,到现在还有很多相关的文章、报告和评论,

    商业2.0-市场与监管 2021年9期2021-09-13

  • 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衔接中的监察管辖问题探讨
    孟松〔摘要〕 监察法打破了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案件管辖分工,重新界定了监察机关与检察、公安机关之间的权力配置和关系,产生了法法衔接问题。监察管辖与检察管辖存在职权竞合、与公安管辖存在交叉,需要准确厘定,正确解读。法法衔接实践中,监察管辖制度存在确定监察管辖罪名的相关文件法律权威性不足,“监察为主调查”有异化为“主要由监察调查”之隐忧,与检察、公安机关之间易发生管辖权争议,互涉案件中被调查人权利保障不到位等问题。完善监察管辖制度要回归监察法“反腐败国家立法”

    理论探索 2021年3期2021-08-30

  • 监察证据适用非法证据排除:前提条件、现实困境及对策建议
    :2018年《监察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了监察证据与刑事证据的转化机制,赋予监察证据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为保障监察证据的合法性,在刑事诉讼程序中适用非法证据排除有着重要的功能和价值意义。然而,因立法规定不明确和实践运用不协调,导致监察证据在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时存在困境。如两法规定的监察证据与刑事证据种类不一致,两法在具体的取证程序方面存在区别,监察程序中缺乏证明非法取证的手段以及在实践中可能存在监察证据排除难的问题。对此,为构建和完善监察证据在刑事

    贵州省党校学报 2021年3期2021-08-02

  • 刑诉法与监察法衔接的反腐逻辑与反腐理念
    ,强化刑诉法与监察法衔接效能十分重要。从反腐逻辑及理念层面分析,只有强化法制逻辑、政治理念才能完成反腐任务。通过对刑诉法与监察法衔接的反腐逻辑与反腐理念进行分析,结合反腐现状,提出主要逻辑思路。并将二者结合的重要意义进行阐明,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提供依据参考。关键词:刑诉法;监察法;反腐逻辑;反腐理念前言:反腐作为当下我国当下主要核心工作,对党的净化、国家发展至关重要。然而现阶段有关刑诉法、监察法衔接后的主要意义及逻辑理念等研究相对不多,基于该问题现状,要求行

    锦绣·上旬刊 2021年3期2021-06-11

  • 基于《监察法》浅析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岗位设置
    职责,作者以《监察法》第十三条的法律规定为切入口研究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岗位设置,进而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关键词:监察法;纪检监察派驻机构 ;岗位设置根据《监察法》第十三条之规定,派驻或者派出的监察机构、监察专员根据授权,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提出监察建议,依法对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处置。目的在于明确派驻(派出)机构的法定职责,使其在法律的框架内履行义务、行使权利,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坚持用法治思维武装头脑,为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

    锦绣·上旬刊 2021年5期2021-05-14

  • 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对国企公司治理影响
    全国人大通过《监察法》,把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纳入依法接受监察的公职人员范围。2019年11月,中央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明确了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的关系。党组织和公职人员参与公司治理的法定地位进一步明确,对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一、党组织及公职人员融入公司治理的难点1.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的路径和模式问题。一是党委(党组)研究讨论经营管理事项问题。《条例》规定,国有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

    现代企业 2021年3期2021-04-28

  • 赋予监察证据以刑事证据资格研究 ——以《监察法》第33条第1款为中心*
    0350)在《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的衔接过程中,证据衔接是非常重要的一环。为解决监察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使用问题,《监察法》第33条第1款赋予监察证据以刑事证据资格,规定“监察机关依照本法规定收集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调查人供述和辩解、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这一规定解决了监察证据与刑事证据的衔接转化问题,但也面临一定的理论困境。[1]121本文拟探讨监察证据获得刑事证据资格的原因和正当性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对《监

    湘潭大学自然科学学报 2021年1期2021-04-14

  • 监察法》法律责任条款的逻辑展开:基于文本的分析
    法律责任作为《监察法》的兜底条款,体现了“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反腐败价值追求。《监察法》法律责任条款设置的科学性对《监察法》功能的有效发挥具有内在的结构性作用,决定了《监察法》的实施效能。从法教义学的视角,通过解读《监察法》法律责任条文的字义、词义及内容含义,归纳监察法律规范的结构体系,从价值维度、结构维度、功能维度和句式维度四个方面阐释《监察法》法律责任条款蕴含的法治理念、框架体系、设定尺度和语义要素。关键词:《监察法》;法律责任;法教义学中图分类

    廉政文化研究 2021年1期2021-04-08

  • 关于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察法》开展监督工作的思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是反腐败立法,是一部对国家监察工作起统领性和基础性作用的法律,是借鉴古今中外先进经验、经过实践检验、与时俱进的重要制度创新。其中《监察法》第15条第(三)项明确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列为了监察对象范围。把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纳入监察对象范围,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向国有企业派驻或者派出监察机构、监察专员,对国企“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将更精准有力有效。这既是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

    科学与生活 2021年29期2021-03-24

  • 刑诉法与监察法衔接的反腐逻辑与反腐理念
    ,强化刑诉法与监察法衔接效能十分重要。从反腐逻辑及理念层面分析,只有强化法制逻辑、政治理念才能完成反腐任务。通过对刑诉法与监察法衔接的反腐逻辑与反腐理念进行分析,结合反腐现状,提出主要逻辑思路。并将二者结合的重要意义进行阐明,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提供依据参考。关键词:刑诉法;监察法;反腐逻辑;反腐理念前言:反腐作为当下我国当下主要核心工作,对党的净化、国家发展至关重要。然而现阶段有关刑诉法、监察法衔接后的主要意义及逻辑理念等研究相对不多,基于该问题现状,要求行

    锦绣·上旬刊 2021年7期2021-03-15

  • 进一步推进《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的有效衔接
    刚〔摘要〕 《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在指导思想、立法理念、规则体系上高度契合,“两法”的衔接是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的需要,是实现法治反腐的必然。实践中,“两法”在立案程序、案件管辖、证据适用、强制措施的采用等方面还存在衔接不畅的问题,因此,必须从级别管辖、关联管辖、地域管辖三个方面进一步完善“两法”衔接。应设置职务犯罪案件刑事立案程序,在证据适用上,主张职务犯罪案件的监察证据和刑事诉讼证据标准应有机统一;在监察调查权和刑事侦查权的衔接上,以《刑事诉讼法》相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 2021年4期2021-02-09

  • 浅议《监察法》关于监督职责规定的不足及完善建议
    冯敏【摘要】《监察法》实施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对行使公权力者的监督关口前置。但是在实践中,这种监督的实效性有待提高,其中部分原因在于《监察法》中监督职责的规定存在不足。监督职责作为监察委员会的首要职责,可有效提高监督人员的素质,创新监督手段,完善监督依据和监督效果评价体系,通过对制度的完善,实现监督职责的有效行使,有力推进腐败治理目标的實现。【关键词】国家监察;监督职责;有效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自颁布实施以来,各项工作都有

    决策探索 2021年2期2021-02-04

  • 监察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研究 ——以《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的衔接为视角
    12000)《监察法》和《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两法”)均以提高办案效率、落实宽严并济的政策精神为目的规定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但《监察法》出台不足四年,与《刑事诉讼法》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规定上存在衔接间隙,导致监察案件实践应用中暴露出诸多问题,如留置对象缺乏相关知情权,留置对象利用这两部法律衔接的漏洞规避适用从宽处理的严格条件,监察机关出具的量刑建议实际效力无明确规定,一定程度上受当地监察机关政治地位影响等。为此,应当细化相关规定、查补漏洞,使该制度在“

    韶关学院学报 2021年10期2021-01-31

  • 学习贯彻《监察法》为反腐良法善治贡献智慧力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的先后颁布和实施,既体现了我国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进程,又展现了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国在国家监督体制改革方面取得的重大成果。国家监察立法体系的创新和不断完善,体现了权力属于人民、人民监督权力的宪法原则,突出了惩治腐败、建设廉洁政治的价值取向。作为纪委和监察委系统的广大党员干部,应深入学习贯彻《监察法》和《实施条例》,准确把握《监察法》的立法属性和立法精神,努力遵循《实施条例》的基本要求,以创造性的执法实践和

    区域治理 2021年38期2021-01-02

  • 由《监察法》立法目的看职务违法行为的含义及范围
    00875)《监察法》第三条规定:“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本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本条不仅指明了监察机关的性质,明确了监察机关的各项职责,更为重要的是,首次以法律概念的形式将职务违法与职务犯罪相提并论,不仅为职务违法调查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将职务违法提高到与行政违法、民事违法、刑事违法并立的高度,不仅突出体现了我国反腐败专项立法的特色,而且解

    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2期2020-12-20

  • 关于《监察法》中律师介入缺失问题的分析
    摘要:对于《监察法》而言,是我国作为反腐败国家进行立法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其中面对律师介入的问题,不仅仅会涉及到监察对象的辩护权,同时也能够直接对监察工作当中,对于相关机构的权利运用进行有效的监管。为此,本文就《监察法》当中,律师介入缺失问题进行阐述。关键词:《监察法》;律师介入;监察工作;监察机关前言:自从《监察法》颁布以来,对于监察对象的辩护权保障、律师介入缺位等诸多问题一直困扰着人们,为此需要基于监委会,进行因涉嫌职务犯罪,要进行相关调查,并将调查结

    锦绣·上旬刊 2020年9期2020-12-14

  • 从反腐败视角,浅析监察法与公务员法的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作为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而制定的法律,其所规定的所要监督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和“公务员”之间联系如何值得探讨。《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颁布势必会对2018年底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产生的影响,厘清两部法律之间的关系,联合该两部法律对于反腐败事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关键词:监察法;公务员法;公职人员一、前言为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在2018年3月20日,于第

    山东青年 2020年11期2020-12-09

  • 职务犯罪调查中通讯监听的法律规制问题研究
    日颁布实施的《监察法》,是监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法律依据。《监察法》第28条明确规定了职务犯罪调查中的技术调查措施,其中也包括通讯监听手段,但该条文过于原则化和简单化的规定,导致通讯监听在案件范围、适用条件、批准主体、执行程序和权利救济等实际操作层面存在诸多问题。因此,需要限定通讯监听的案件范围,明确通讯监听的适用条件,变更通讯监听的批准主体,规范通讯监听的执行程序,健全通讯监听的救济途径,从而更好地打击职务犯罪,完成党和国家反腐败的任务。关键词:职务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科版 2020年6期2020-12-07

  • 监察对象的识别研究
    运行的基础。《监察法》第一条、第三条和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了监察对象的范围。但适用过程中仍然存在与“公权力”“公职人员”等语义歧义、识别标准模糊、特殊主体难以认定等规范不一致或理解适用上存在分歧等问题。鉴于此,有必要在厘清“公权力”“公职人员”等相关概念和识别要素的基础上,研究监察对象识别标准。构建“公权力”标准、“复合型公职”标准、“行为”标准,并针对不同的监察对象类型,明确具体识别方法,分别适用于六类监察对象,并对特殊群体如国企职工、公立学校教师、公立医院

    治理现代化研究 2020年6期2020-12-07

  • 论《监察法》与《刑法》的衔接适用
    《刑法》与《监察法》在职务犯罪的规制区间产生交集,基于法条的文义解读,后者所指的“机关”“相关组织、机构”与前者所指的“国家机关”并不一致,后者囊括“党的机关、各级委员会及派出机构”“政协、民主党派”,而此类机构在《刑法》及其解释中并未作出统一规定。因此实现上述机构的刑法定位就成为两法衔接的首要问题。将两者分别解释为《刑法》层面“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的兜底规定与“在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的规定,可以顺利解决因立法不一致所导致的理解分歧。关键词

    克拉玛依学刊 2020年4期2020-12-06

  • 新《监察法》下纪检监察工作创新思考
    们有必要对新“监察法”下纪检监察工作的创新进行讨论探析。1 新《监察法》下纪检监察工作的创新意义国有企业作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其经营管理质量对我国的综合国力、民生水平具有直接影响。据此,新《监察法》在传统法律的基础上,将企业自上而下的所有管理人员及重要岗位纳入到了监察对象范畴当中,要求纪检监督部门及人员对国有企业实施出更大范围、更强力度的监督调查。同时,随着信息技术的普及发展,我国的网民用户越来越多,使得互联网环境与现实社会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不断

    新商务周刊 2020年2期2020-11-27

  • 监察法》监察强制措施体系的结构性缺失与重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创建了独立监察程序,以指引与规范权力的运行。《监察法》为确保监察权的有效运行,设定了独立的监察程序规则,然而,基于立法在规则、概念体系建构以及程序衔接方面所存在的供给不足,衍生出监察强制措施体系缺失以及留置措施属性定位偏差等问题。控权理论下监察调查程序设计与刑事诉讼原理的关系追问监察体制改革整合了国家反腐败力量,将政府的监察厅(局)、预防腐败局及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的相关职能整

    社会观察 2020年5期2020-11-15

  • 守住安全底线,落实监察法对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的新要求
    关键词:安全;监察法;监督管理坚守办案安全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这意味着所有身处一线的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认真贯彻监察法的相关要求,站在宏观大局下认真做好案件调查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整个案件的审查过程万无一失,更站在国有企业的视角维系企业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免遭损失。一、严格执法、确保安全底线,保障留置调查“零事故”学习和落实监察法,是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努力实践的方向,而保障留置调查“零事故”,更是严格执法、确保安全底线的第一要义。留置看护要

    时代人物 2020年19期2020-11-12

  • 论《监察法》与《刑法》的衔接适用
    人员”两种;《监察法》条文中的“国有企业”则采取最广义的界定,其管理人员亦如此,涵盖上述企业中所有具有领导、组织、监督、管理职能的人员,这就对实现法法衔接提出了实践要求。同时,审判中心主义的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要求所有案件的审理都必须围绕庭审的标准展开,这也意味着实现监察合力的前置性问题便在于规范衔接监察对象与刑法职务违法犯罪对象。故而,理论、现实层面都对《监察法》与《刑法》实现衔接提出强烈的希冀。关键词:国家监察法;刑法;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中图分类号:D9

    中共乐山市委党校学报 2020年5期2020-10-12

  • 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管辖制度的衔接
    摘要:《监察法》出台以来我国的刑事司法制度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原属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侦查权转移到监察机关。但我国成立监察委试点时间尚短,《监察法》尚存诸多问题未与《刑事诉讼法》厘清。本文将从管辖角度出发,对《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的衔接问题进行分析与讨论。关键词:监察法;刑事诉讼法;管辖制度1.引言监察制度在我国的历史源远流长,最早可以从战国时期追溯至今,已有长达两千多年的时间演变。2018年3月20日,《监察法》正式出台,至此我国反贪污腐败权力格局发

    商业2.0-市场与监管 2020年11期2020-09-10

  • 对刑事诉讼法修改后与监察法的衔接问题探讨
    键词 刑诉法 监察法 衔接问题作者简介:田停停,河南省新密市纪委监委。中图分类号:D926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20.08.209为了提高刑事诉讼法与监察法的实施效果,2018年刑事诉讼法和监察法的修改草案得以通过。从刑事诉讼法与

    法制与社会 2020年24期2020-09-07

  • 监察机关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完善
    要:随着我国《监察法》的确立,监察机关其职权得到明确,其中监察机关相对应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也有了相对独立的规定。而实际应用中,监察机关对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仍在阻碍,这不光会影响到后续证据衔接问题,也会影响到我国司法的公平正义,通过对监察背景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不足进行探讨并做出完善。关键词:监察法;非法证据排除;监察机关自2012年以来,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初步形成,在当今司法改革进入深水区阶段,司法理念开始转变为以审判为中心,监察体制改革也面临着新

    各界·下半月 2020年7期2020-08-02

  • 监察法》与新时代中国监察制度建设
    并通过出台《监察法》来对相关改革政策和措施予以落实。《监察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并坚定“四个自信”,不折不扣地将《监察法》贯彻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实践中是现阶段中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干部工作的重要任务和必然要求。古代监察制度的曲折发展明示了新时代监察制度改革的必然性,但也不能排除新时代中国监察制度与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在许多方面都有着相似性并对其有所借鉴。新时代监察制度的改革无不体现着制度形式的改革和国家权力的调整,在不

    大经贸 2020年5期2020-07-23

  • “嵌入式”教学法在《监察法》课程教学中的应用
    摘要:在《监察法》课程中引入“嵌入式”教学法有利于提升学生学习主动性、积极性,有利于授课教师提 升课堂教学效果,有利于监察实务部门认识、指导法学教育。然而,由于兼职教师身份的特殊性,导致其教学时 间不固定,教学经验不足,缺少相应的教学评价标准。要完善“嵌入式”教学模式,就需要明确兼职教师的权利 义务,建立与兼职专家的教学交流机制和全新教学评价标准,多举措强化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关键词:“嵌入式”教学;监察法;实践教学中图分类号:G642          文

    西部学刊 2020年9期2020-07-14